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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神級明星》第115章 義務勞動(求訂閱)
  第115章 義務勞動(求訂閱)

  日子過得很快。

  轉眼間,距離農歷臘月二十六日《音樂之星》總決賽開播還剩五天,距離1998年的正式到來,也僅剩不到十天。

  蔣中南投資兩百萬重建的藍月亮酒吧,在經歷了一個月的擴建和裝修以及不間斷的宣傳之後,於昨天下午正式掛牌營業!

  營業當晚, 沒有任何剪彩儀式,門外直接鞭炮雷鳴,宣告藍月亮酒吧重新歸來。

  當晚所有消費品全部半價出售。

  頓時間,對藍月亮酒吧早就風聞的顧客直接就擠破了門檻。

  這其中,有的是早已等待多時的老顧客,有的是為了瞻仰“李青與鮑芸芸曾經駐唱的酒吧”而來的歌迷,也有純粹好奇, 以及純粹路過,純粹圖便宜的消費者。

  總之, 當天晚上,僅僅不到十個小時,藍月亮酒吧的銷售額就突破兩萬!
  雖然純利很少,但這也算是破了一次開門紅,讓蔣中南笑的合不攏嘴。

  這其中,三十歲出頭的駐唱歌手王重帶來的一首《突然的自我》,也是能讓當晚銷售額破兩萬的原因之一。

  一個滄桑老大叔模樣的男人,竟然唱出了催淚的效果,不少消費者都是眼睛一亮。

  他們一邊聽王重的歌,一邊飲著調酒師調處的新鮮雞尾酒,聽著那滄桑又豪邁的歌聲,不知覺就笑中帶淚, 別有一番滋味。

  蔣中南也是下了血本了, 不但招了駐唱歌手, 還招了幾個玩樂隊的。

  吉他,貝斯, 架子鼓,電子琴等等應有俱全,樂隊現場演奏,聲效俱佳,一晚上下來,李青作的《突然的自我》這首歌,被點唱的次數最多,王重足足唱了將近十次。

  至於另一名歌手采璃,則更加狂暴了。

  這女孩天生舞台渲染氛圍就極強,站在舞台上,就仿佛化身了舞台的精靈,在蔣中南明令禁止的情況下,采璃終於克服心理障礙,不再演唱自己的歌曲,而是改唱了當下最紅火的幾首歌。

  那強悍的真假音轉換,以及采璃在舞台上時而嫵媚,時而狂野,時而素雅的風格切換,讓現場觀眾陷入沸騰!

  顧客點一首歌費用是二十塊,去掉與酒吧的20%分成,一晚上下來,王重與采璃的收入,雙雙突破伍佰元大關!
  看到一晚上的收入,這讓北漂了許久的王重在最後結算的時候差點痛哭出聲。

  在京城天橋底下,為了一個夢想,他呆了十年,風雨無阻。

  只是每天的收入都是入不敷出,僅夠吃飯而已。

  他的歌聲很粗狂,帶著絲絲的沙啞,長相又太過平凡,沒有自己的特色,星探不正眼看他,他自己也很難在夜場裡得到較高的收入。

  可如今,他一晚上的收入,就相當於以往一個月還多的收入了!

  營業結束的時候,王重執意要把拿出三百塊給蔣中南,讓蔣中南轉交給李青。

  因為在顧客點播的歌曲當中,近乎一半的人都是衝著他唱的《突然的自我》而付費的。

  這是一首沒真正面世的歌曲,沒有唱片,沒有磁帶,沒有任何的宣傳渠道,所以每個人都喜歡聽,每個人聽著都很新鮮,百聽不厭。

  蔣中南當然沒要了。

  蔣中南很正常的認為,這三百塊對李青來說不痛不癢,就是毛毛雨,李青的不會在意的。

  況且之前李青把《突然的自我》簡譜交給王重的時候,李青也沒有索要任何回報的意思,就是認為他適合唱,所以才給他唱。

  王重感激涕零,幾試無果,隻得作罷,他現在隻想等下次李青再來酒吧的時候,好好謝謝這位親自把他從幾十個駐唱歌手中挑出來的伯樂。

  事後,蔣中南把這件事說給李青聽,李青當即就給了蔣中南肩膀一拳,怒吼讓蔣中南還他的三百塊。

  另一邊,瀚海文化工作室也在緊張密鼓的準備當中。

  李青和韓菡都是初次創業,興奮勁頭好幾天都沒消下去,每天都在科威寫字樓裡視察一番,在辦公大廳、辦公室的裝修上,李青提到了很多不一樣的觀點,讓現場的室內設計師很是興奮。

  最終,除了常規的辦公大廳以及高管辦公室外,瀚海還規劃出了一處錄音編曲室,方便李青寫歌錄歌。

  前者還好,裝修一下,花費不了多少錢,只是李青要求組建的錄音室,那就太燒錢了。

  音響設備,錄音設備,編曲設備等等,如果追求精致,那麽,沒有個十多萬是絕對辦不出理想效果的。

  李青又開始發愁了,沒錢真是寸步難行。

  還好,前兩天,《暴雨梨花》在音樂超市第三周的銷售成績也正式出來了。

  因為鮑芸芸第三周在音樂超市舉辦了簽售會的原因,這一期鮑芸芸在銷售榜上悍然殺入第一名,與第二名的冷凌相差近五千張的距離。

  雖然與上周冷凌超出鮑芸芸近萬張所有差距,但能在冷凌的擠壓下,一連三周都能獲得如此恐怖的成績,這已經不單單是運氣的成分了。

  這一次,鮑芸芸的殺出重圍,正式讓她的1997年歌壇新人王的稱號,再無法撼動。

  再過一周,《暴雨梨花》的全國銷售成績就能正式計算出來了。

  到時候,宏志唱片的銷售資金回攏,也是到了正式結算的時候了。

  按照《暴雨梨花》目前的銷售成績,一個月的銷售額,應該在八九十萬張左右。

  一張專輯銷售15元。

  而李青的專輯銷售分成是三個百分點,除去稅收,李青應該能拿到三十多萬,若是算上磁帶的分成,李青大概能有五十萬左右的分成收入。

  看起來不多,但就一個月的銷售額來說,這已經算是很逆天了。

  後續的分成收入雖然會逐漸減少,但也不是沒有,只要再生產,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銷售分成流入李青的荷包裡。

  而行業內對《暴雨梨花》這張專輯的預估銷售數字,則是兩個白金是打底,三白金雖然有點玄乎,但並不是不可能,但這需要時間來堆積,有可能是一兩年,有可能是一二十年。

  但無論如何,能夠單月銷售近一百萬唱片的歌手,已經是擠進了歌壇一線歌手的位置。

  而鮑芸芸也憑借《暴雨梨花》這張專輯,也開始正式向歌壇新天后的目標邁進。

  一切都在像好的方向穩步發展。

  只要專輯銷售分成到手,李青就能對錄音室進行一番大刀闊斧的組建了。

  也就在這個時候,《音樂之星》再次給李青打來電話。

  “哥,求您了,距離開播沒剩幾天了,張導剛剛給我下達了最後通知,也是我的最後一次機會,讓我務必把您請來,不然我這工作鐵定就沒了,您就賞個臉行嗎?拍攝幾張宣傳照而已,費不了多長時間的!”

  電話裡,吳三兒哀求道:“這可是冠軍賽啊,您不為節目組著想,也得為您的萬千粉絲著想啊!”

  李青一聽,當時就氣笑了。

  好一個強詞奪理啊!

  把關鍵點全部都往粉絲身上推,你怎麽不說你們節目組摳門,請我拍宣傳照都不給勞務費的?
  你們發行的海報,使用我的肖像權,賣出去的金錢,能有我的一份嗎?

  李青雖然對拿到《音樂之星》冠軍有些渴望,但還不至於饑渴到事前就殷勤到義務勞動的地步。

  什麽?
  您說謝思捷和劉小強能拍,我為什麽不能拍?

  您這不是廢話嗎?
  他們能拍,能增加粉絲增加人氣,背後的經紀公司肯定大力支持,因為事後能走商演能拍廣告代言,甚至人氣足了還能發唱片。

  那請問我能嗎?

  不能?嘿,那您就閉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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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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