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章 版稅與稿酬
在郭睿看來,《三體》這部小說,比李青之前所寫的什麽《尋秦記》要高明太多了,也只有這樣的硬科幻,才能引起評論家們的興趣,才能在國際文壇大放異彩。
“這樣。”
郭睿說道:“您不妨在工作之余, 嘗試著寫出《三體》?當然,我並不是讓您一定要一口氣寫出來,那樣太不現實,我的意思是,您每周,或者每個月, 寫個幾萬字, 然後把這幾萬字交給我們《當代文壇》, 我們負責為您宣傳、推廣。另外,在價格方面,我們可以出到千字八百的稿酬,您覺得怎麽樣?”
一千字是八百元,那一百萬字,就是八十萬元。
這個價格,跟當初文化出版社在收購《尋秦記》繁體版權報出的千字一千,相差不了多少。
而且聽郭睿的語氣,似乎除了簡體出版版權之外,其他方面,根本就沒有想要的意思。
難道他不知道這部小說的其他版權更加值錢嗎?
在這方面,中影集團旗下的文化出版社顯然更加熱衷,當初一口氣以一千萬的價格,把《尋秦記》的遊戲、動畫、影視等相關版權全部拿下。
不過,考慮到《當代文壇》只是一家純文學雜志社, 李青便知道自己想得有點多了。
“看起來, 你們只需要簡體版權。”李青笑著說。
郭睿呵呵一笑:“如果可能的話, 我當然需要其他版權, 比如繁體版權,外文翻譯版權等等,但我知道您並不是一個願意吃虧的人,如果能以這樣的價格,拿到《三體》的簡體出版版權,我們就已經很滿足了。以後等《三體》完結後,我們《當代文壇》在加印成冊的時候,每加印一次,我們也會及時跟您聯系,給予您印數稿酬,您放心。”
李青看了看郭睿,忽然覺得自己似乎小看了這個年輕人。
能把一家校園文刊做成全國性的文學雜志社的人,果然並不是外表看上去那麽簡單。
《三體》究竟能不能拿獎,李青比誰都清楚。
《三體》的銷量如何,火爆到什麽程度,李青也是親眼見證過的。
而如今,《三體》由自己撰寫,本身就比原作者更具話題性,自己的粉絲數量也非常可觀。
再加上《三體》這種本身就質量高超的作品,這部小說,想不火都難。
另外,連載的作品比完結的作品更有吸引力,不管是影視作品、動漫作品還是小說作品,連載的時間越長,所汲取到的名氣、財富就越多,這一點,李青比誰都更有體會。
假如《三體》真的開始在《當代文壇》連載,《當代文壇》借著李青以及《三體》這種作品,完全可以超越所有文學雜志的銷量,成為當代第一雜志。
如果《三體》在國內,或者真的在國際上拿了獎,那《當代文壇》的地位、名氣絕對會發生質的變化。
在全國所有的出版社、雜志社,都沒有注意到《三體》的時候,一個大學生竟然注意到了《三體》,這不得不讓李青對郭睿刮目相看。
不過,在李青看來,千字八百的價格,真的不多,甚至還太低了。
但仔細一想,似乎除了他自己之外,沒有人知道《三體》會火到什麽程度。
所以,《當代文壇》能開出千字八百的價格,其實已經彰顯出郭睿這個大學生總編的氣度了。
看著郭睿和柳絮兒期待的目光,李青淡淡一笑:“你們的建議是不錯,但我不只是一個純粹的作者,所謂貨比三家,我想你們比我明白,今天就先這樣吧,菜上來了,吃飯吃飯……”
話音剛落,郭睿的臉色就出現了變化,他看起來有些緊張:“文學是神聖的,李先生,我覺得您的文學是無價之寶,但千字八百,真的是我目前為止,所能給到的最多的價格。”
柳絮兒都覺得自己有些暈乎乎了。
千字八百這個價格,她有些不敢想象,如果是一篇詩歌的話,這個價格不算多,甚至有些低了。
但《三體》可是一部小說,而且是一部長篇小說。
千字八百,當代具備這種身價的作家,屈指可數。
李青笑著說:“我寫《尋秦記》的時候,當時簽的是香港的一家出版社,當時他們給我的價格,是千字一千……”
“千字一千?沒問題,我也給您千字一千!”
郭睿咬牙道:“這是我力所能及了!”
見李青不為所動的樣子,郭睿仔細一想,便覺得有些心灰意冷。
他也覺得自己的價格似乎真的有些低了。
要知道,李青的一首歌,傳聞都高達百萬之數。
人家辛辛苦苦寫了幾十萬字的小說——哪怕是一百萬字,仔細一算,也不過是一百萬而已。
勞心費力寫這麽多字,到頭來還不如一首歌賣的價格高……
如果是自己,自己也肯定不願意。
“內地不比香港。”
郭睿似乎覺得自己猜對了李青的想法,便是有些無奈的說:“內地的盜版行業猖獗,特別是小說文學,相比起音像盜版來,更是慘不忍睹,在國家沒有出具相關法規之前,所有的文學作品,都在飽受盜版行業的欺凌,正版步履維艱,並不是我們不願給您更高的價格……”
李青搖頭,打斷了郭睿繼續訴苦,說道:“香港的那家出版社,給出的價格是千字一千,但那只是出版稿酬,而且我並沒有答應。我在那邊,後來是拿了版稅的。郭先生,您應該比我清楚,稿酬和版稅的區別。”
郭睿聞言,臉色微微一紅。
在這行混了這麽久,郭睿自然知道稿酬與版稅的區別。
簡單來說,當紅作家,知名度高,就適合要版稅。
小作家,或者是無名作家,就適合要稿酬。
所謂稿酬,實際上是基本稿酬,以及加印數稿酬。
指出版者按作品的字數,以千字為單位,向作者支付一定報酬,這是基本稿酬,然後再根據圖書的印數,以千冊為單位,按基本稿酬的一定比例,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也就是印數稿酬。
作品重印時,隻付印數稿酬,不再付基本稿酬。
而所謂版稅,就是指出版者,以該書的定價,乘以發行數,再乘以版稅率的方式,向作者付酬。
一般來說,版稅率應該都是3%到10%。
當初,文化出版社出價千字一千想要買斷《尋秦記》的繁體版權,李青都沒答應,而是提出了索要10%版稅的條件,後來簽署的合約,也是版稅10%,即每賣出一本小說,李青就要抽取書籍定價的一成版稅。
從新人時期,李青就擁有獲取版稅的資格,如今,《當代文壇》以稿酬的方式來買李青作品的版權,別說是李青,像是雲樺這些當紅作家,面對這種場景,也是絕對不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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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