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傳人證期間,鮑氏已經領著彩蝶出來了,為其身上指印取了證據,對比之下,胖子的罪行已經無所遁形。
鄭氏心知不該在此刻插手,可焦恆遠是青城書塾的門面,他對書塾盡心盡力,從未開口求過她,今日一事,雖是錯在親人,可若是讓肖文斬了他的親人,日後她也沒法跟他交代。
所以,在這個當口,她站到了堂下,“大人,其輕薄非禮彩蝶姑娘的罪證已經確鑿,不如就此蓋棺定論。采花大盜一案,茲事體大,怕是還得細細斟酌,不知大人意下如何?”
肖文打自鄭氏開口,便已然蹙起了眉頭,“你可曉得自己在說什麽?”
鄭氏一愣,顯然沒料到肖文是如此反應。她鮮少關注府衙內的事情,卻也曉得肖文不是一個不通人情世故的人,難道她求情,他連半分薄面都不肯給?
“呵呵,我夫君自查采花大盜一案,已經追尋了半月之久,如今確定嫌疑犯,不算草率之舉。這案子早審晚審,敢問鄭夫人,又有何區別?”林巧雲輕笑說著,口氣卻泛著絲絲冷意。
在其位謀其政,鄭氏一心維護書塾聲譽,林巧雲不怪她,卻也不會就此讓步。
鄭氏當下倒抽了一口冷氣,這才曉得自己情急之下,做了多大的錯事。秦漢是肖文的得力下屬,官府查案,全部由肖文坐鎮掌控,此時她提出質疑,也同樣是在懷疑肖文的辦事能力。
這在官場,是大忌。
“無關人等,不許在堂下喧嘩。”肖文冷冷瞥了她一眼,轉頭看向那地上的胖子,“罪證確鑿,你還有有何話說?”
“我……我……”胖子垂著頭,聲音都在哆嗦,此時他哪裡還在乎輕薄的罪名,關鍵是采花大盜的名頭……
眼見著焦恆遠無計可施,他心底已經是六神無主。
而當受害女子上了公堂,根本無須辨認,只靠近看了一眼,她便驚叫著躲在官差的身後,“是他!就是這個畜生,就是他在巷子裡擄走了我,就是他!”
“你冷靜情緒,好好講事情原原本本,細細說來。”肖文命人扶著她,賜了座椅。
女子蒼白著臉色,早已經是淚流滿面,一雙美目充斥著恨意,“大人,我當時掙扎,曾經在他身上抓了一把,因為右手帶了手鏈,所以鏈子上也帶了血,一認便知。再有就是他身上的味道,因著我常年塗抹胭脂水粉,味道奇特,氣味經久不散,只要仔細辨別,就能聞出來。”
女人的細小物件,有時候會成為最有利的物證。
經由對比取證,一切證據全部吻合,百口莫辯。
胖子嚇得直哆嗦,面如死灰,一個勁去扯焦恆遠的衣服下擺,卻遲遲沒有得到回應,罪證確鑿,誰也沒有辦法。
直到肖文驚堂木落下,“來人,給我綁起來,收押入獄。”
不,不……胖子惶恐之下,不知打哪兒來的力氣,一下從地上衝了起來,搶了官差的刀,直接抓過堂中的林巧雲,把刀橫在了她的脖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