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能夠證明當時衣服穿在身上的證據,那只能是……
面對滿堂詫異的目光,彩蝶挺直了腰杆,字正腔圓道:“證據就在我身上,他撕開我衣服的時候,在我身上留下了手指印,我願意當堂呈上罪證。”
當堂作證……
瞅著她把手擱在衣服上,林巧雲上前一步,用力摁住了她的手,沉著臉色道:“彩蝶,不必如此,我們還能找到其他法子。”
“對哇,彩蝶丫頭,女兒家的清白,不能在堂上毀了啊。”王氏在堂下心急如焚,這衣服要是當眾一脫,莫說是舉辦什麽拋繡球,就是日後找婆家都難了。
古代女子的聲譽,比生命更加重要,女子守貞,寧可送死。
鄭氏擱一旁站著,亦是面色肅穆,誠然她氣這些個登徒浪子,可彩蝶的身份地位,這一脫,日後也難以翻身,她下意識輕聲問向身旁,“這事兒既然沒釀成大禍,何不私下解決,鬧上公堂,於女子無益。”
說完,卻不見身旁鮑氏回答,鄭氏疑惑抬頭,只見鮑氏目光沉沉,盯著堂上彩蝶,神色肅穆而深沉。
所有人都在勸,勸彩蝶不要衝動,為了一個人渣毀了自己。
林巧雲咬牙切齒,原以為秦漢搜羅到的衣服足以定罪,卻不曾想,狡兔三窟,竟是被逼迫到如此地步,“彩蝶,咱不告他,大嫂答應你,會讓他跟陳三落得一樣的下場。”
她低沉的聲音透著狠辣,只要彩蝶想,她不介意與焦恆遠為敵。
可是,彩蝶有自己的堅持,這一遭,她不想再忍氣吞聲,按下林巧雲的手,她抬眼看向正堂之上的肖文,啪地彎下自己的膝蓋,揚聲將心裡話,一一道明,“大人,民女彩蝶,只是家道中落,早年喪父的孤女,先被賣進怡紅院,後被陳三買下,幸得林大嫂收留,我原以為自己脫離了苦海。進了織布坊,遇見了鐵柱哥,我以為人生會就此平凡而幸福,可造化弄人,我這張臉,終究為我帶來了災禍,郊外破廟,我被陳三侮-辱,鐵柱哥為我慘死,我被迫下嫁陳三,臣服仇人身下。陳三已死,我心也已經死了,可是大人,我不服,世間欠我一個公道,大人也欠我一個公道。我雖是無名小卒,卻也不能永遠都這般忍氣吞聲,今日,我便是要用這具臭皮囊,還我自己一個清白,請大人還我一個清白!”
一字一句,是血也是淚,她清朗聲音像是一道道重拳,砸向肖文的胸口,砸向在場眾人的胸膛。
她的堅持,隻為爭得一份道義,為了自己,也為了死去的無辜之人,爭一份真相,此時此刻,誰也沒有立場去阻止她。
焦恆遠震驚當場,死死瞪著眼睛,望著淚流滿目的女子,她是如此美麗動人,宛若天仙,卻是背負著如此沉重的心事,早已傷痕累累。
而他,竟是為了家人,讓她一再受辱。
堂下徒然爆發出一個好字,胖虎咬著牙,漲紅了臉色,“彩蝶,今日無論如何,我胖虎立下誓言,你若願嫁,我定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