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裡時,南全有已經把晚飯做好了,南風趕緊上去吃,簡直是狼吞虎咽。
“風兒,你慢點啊,別噎著了。”
南風嘴裡嚼著飯:“爹,我等會有事要忙,所以必須趕緊吃。”
不一會兒,她便將一碗飯吃乾淨了,隨後把碗一放:“爹,等會你洗碗,明天我再給你做好吃的啊,辛苦爹了。”
“……”
天已經暗了下來,南風便點著燈繼續繡,百合的輪廓她已經繡出來了,現在就差上色了。
她一邊繡一邊想,野哥回來看到這個荷包會是什麽反應?
他會喜歡嗎?
不管喜不喜歡,這都是一份心意,他反正是不會拒絕的。
……
南風第二天去了一趟鎮上。
果然,現在沒有山賊了,出來活動的人又多了起來,還能坐上順風的騾車。
還是那個鄰村那個趕車的貨郎,他一邊趕車一邊跟南風聊天,“我們村鬧山賊那會,真是怕得緊,搶東西是其次,就怕他們殺人、搶姑娘。我們村被搶了幾個姑娘,也不知道有沒有受到侵犯,反正一個回來後就跳了河,死了,剩下那幾個回來後都不願出門,估計下半輩子的日子也不好過嘍……我家也被搶了東西,幸虧這頭騾子太老,山賊看不上,不然我們家只能靠播下去那點米嘍……”
南風聽得也是氣憤。
那天埋屍體的時候,她便在心裡問自己,究竟帶領村民們反抗山賊是對是錯?
如果不反抗,不跟山賊作鬥爭,就不會死這麽多人,或許山賊只是要搶完東西就跑了。
但現在她堅信自己是對的。
若不反抗不鬥爭,那山賊還會來,山賊們一天比一天囂張,這樣下去社會風氣便更亂了,會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去做山賊,也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受害,像貨郎口中說的那些姑娘,在這個保守的年代,她們的下半生只怕都要生活在陰影中了。
南風去鎮上也沒有什麽事,就是閑逛。
一來購點生活用品,二來買件衣服,三來看看鎮上的出示的公告。
鎮上的公告有時候跟縣裡是同步的,最晚也不會超過兩天,南風去看了告示,果然那裡密密麻麻貼的都是某某山賊被剿清的消息,那些殺過人的全被拉出去砍頭,那些小打小鬧又有改過意識的,關押一段時間後就可以放出去了。
南風最後還看到一條“懸賞令”,說是這次官府之所以能剿滅這麽多山賊,是因為有神秘劍客相助,希望知情人能給官府提供線索,看看這位神秘人是誰。
南風在看告示的時候,旁邊也有不少人過來看,有些說:“聽說這幾天好幾個人冒充神秘人去領賞,結果都被知府大人給轟出來了,還打了三十大板呢。”
“噢?既然是神秘人,那縣令大人怎麽知道是假冒的?”
“這不難啊,那神秘人每次發現賊窩都會給官府留字條,字條上寫了什麽,一問就都清楚了,那些人被打了三十大板後,估計後面的人都不敢去了。”
“那倒也是,蓋世英雄哪裡有這麽好冒充的,你得有這樣的身手才行啊,不然就算字條懵對了,讓你露兩手,那還不是得露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