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不在,老二成大王。
我命令小妖把鐵籠子裡的人類全給放了出來,他們可以自由走動在虛若界,與妖兵們同桌而食,同屋而睡,那個吃人的火山也不吃人了,我讓他們改放家禽,還吩咐他們以後要多養家禽。
鬼魂們也不用沒日沒夜地砍柴搬起火山灶了,我教他們在火山邊做了一個窯洞,把火山裡那把傳說中的“赤烈刀”給取了出來,放進了窯洞裡。
為了保持赤烈刀的溫度,我讓工匠把赤烈刀先放進燃燒的火鼎裡,然後再搬進窯洞裡,直接連鼎一起燒,如此赤烈刀就可以在沒有降溫的情況下進行“搬家”了。
我就不明白了,煉刀煉劍的又不沒聽說過,哪兒有人放火山裡煉的?
妖怪就是笨呐!指甲長見識短。
兩天兩夜過去了,看著人類妖類相處得那麽和諧,我這“二哥”可謂是相當的欣慰、相當的高興啊!
欣慰高興完,後面等待我的可能是一場暴風雨,那魔主醒來後發現他的地盤全被我改頭換了,他會作何反應?
我是不管的,包括我在內的上百個人橫也是死,豎也是死,何不拚一拚?
第三天……
一大早,就有人很沒禮貌地搖醒了我這二大王。
“誰啊?起開起開,還早著呢?”我將被別人掀開的被子重新蓋上。
緊接著,被子又重新被用力地掀開。
“我數到三,你要再不起來,我就拔光你的衣服。”
刹那間,我的瞌睡蟲全嚇跑了,這、這不是“大大王”的聲音麽?
我猛然起了身,站起來,抬眼一看,哦買糕的,這大帥哥是誰啊?
等等,他的身材,他的臉型,全是鬼地魔的。
之前因為皮膚潰爛,使他看起來醜陋無比,現在皮膚好了,不僅光滑,而且白皙透亮,再加上他那張帥到冒泡的臉,紅唇齒白,明眸皓齒,完美的身材,優雅的氣質。
今天他居然穿了一套白色休閑西裝,就像是個從太陽上下來的陽光男孩。
他有一張娃娃臉,看起來只有十八歲大小的樣子,原來他這麽年輕,這麽小鮮肉!我真是驚呆了。
這簡單就是妖孽!哦,他本來就是妖孽。
我努力綻放最燦爛的笑容,說道:“嗨,老大好,哦不。”立即恭敬地作輯彎腰,“鬼地魔主,千秋萬載,一統三界。”
當了兩天的老大,差點忘了怎麽當老二。
“少跟本座來這套。”他淡淡地說,“你說,你該當何罪?”
明明就是來問罪的,可我看他一點也不生氣呀?
見他這樣,我立即膽子變大了。
“魔主老大,我這不僅是為了大家好,也是為了您好啊?”我推著他坐到桌前,為他倒了一杯水,然後坐下來與他同桌而談。
“誰讓你坐了?”他喝了一口水,喵了我一眼,高貴得像個王爺。
我汗滴滴地站了起來,繼續說道:“魔主老大,你那張獅皮實在是惡心了,我聽說它有一千年沒洗過呢,你居然敢睡在上面,你說你能不得皮膚病嗎?太恐怖了。”
鬼地魔“噗”的一聲,把水給噴了出來,尷尬地抹了抹嘴,看著我說:“別再跟本座提這事,你知道我說的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