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以墨可管不了他的想法,剛剛進門,就聽見穆旭堯在讓何小虎通知開會。
莘以墨的眼神閃了閃,這時候叫開會,他是有什麽新發現麽?
她可不覺得,以穆旭堯的性子,會在離開的時候跟縣局的人來個告別會,尤其還是在案子根本沒破的情況下。
縣局的人經過這段時間的磨合,也知道穆旭堯的脾氣,莘以墨帶著帕查,跟著穆旭堯到會議室的時候,大家就都等在那裡了。除了少數幾個在外面回不來的,在大樓裡的,被點名的都來了。
隨著穆旭堯一行人走進辦公室,裡面原本有些吵雜的聲音瞬時停了下來。
從會議一開始,莘以墨就開始心不在焉,雖然穆旭堯說的話題,是她之前很感興趣的。
“凶手當晚應該是叫了一輛出租車,坐在出租車後排的位子上,讓出租車從繞城北路拐進梧桐路,開到梧桐大道小區的門口。
同時,凶手在車上時,一直拿著手機,裝成打電話。當出租車開到目的地,也就是小區門口的時候,凶手可以對著電話說:“哦,這樣啊,既然你不在,那就改天吧。。”
與此同時,凶手一邊繼續打著電話,一邊告訴司機繼續往前開,不在這裡下車了。可出租車剛開出幾米,離開了梧桐大道小區門口的監控范圍僅幾米的地方,凶手馬上就叫司機停下車。
這時候,他可以對著電話說:“原來你快回來了,那行,我就先在你家外面等著吧。”
於是,凶手掛了電話,付好錢,下車了。
就這樣,凶手實際上是在梧桐路的南段下車的,但出租車司機在被詢問時,自然是說沒有人在半路下車,而是在小區下的車。
上千人次的盤完,我相信警察不可能問得出乘客具體是在小區門口哪個點下的車。凶手玩了一出瞞天過海的戲法,自然就騙過了監控,也騙過了警察。
不過即便警察特別仔細,反反覆複去比對每個司機的說法,最後發現了那輛出租車,也沒用。畢竟對於一個陌生人,人隻存在著短時間的記憶,隔了·一天你讓他描述只見了一面人的長相,說不清楚的,你們沒法拿描述的長相抓人。
何況,如果凶手在車上時,如果一直低著頭,根本就沒有讓司機看到過他的相貌呢?”
下面有人呼出一口氣:“原來是這樣。”
其他幾人也煞有介事的點頭,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
“另外,關於凶手為什麽能夠挑到合適的時間下手,我想凶手應該是蹲在被害者玩樂的地方附近,蹲點好多天,才抓住一個機會。
比如說,今天被害者晚上8點就回家了,那麽凶手繼續等待,不動手。第二天,被害者9點就回家了,凶手依然不動手,忍耐。第三天,凶手等到了10點,發現被害者的車還停著,那麽凶手就知道,今晚被害者肯定要晚回家了。
於是,凶手立即動手,用剛才坐出租車的方法,來到了梧桐路南段,等待著被害人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