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方三水留下的信
“南疆走腳先生?”李明看到這幾個字,眼球不由一凸。
走腳先生,又叫敢屍先生。
南疆走腳先生趕屍與山西的走腳先生不一樣,南疆的走腳先生一般都是通過蠱蟲來敢屍。
李明眼睛眯了眯,方三水之死跟蠱蟲脫不了乾系,很顯然是南疆蠱師所為。
也不知道,跟這帳本上記載的那位蠱師有沒有淵源。
李明繼續翻了幾頁,眼前忽然一亮,竟然看到這一頁寫著幾個奇特的蝌蚪文。
“這文字不是自己所得的那張地圖上的文字嗎?”李明頓時吃了一驚,不過隨之便淡然了。
現在,李明哪有那方面的心思,一心隻想著盡快找到兒子的線索。
將幾個帳本都翻看了一遍,除了南疆走腳先生這個信息有些價值,其他李明沒有任何發現。
李明隨意將幾個帳本收入納靈玉牌,便從房頂的破洞飛了出去。
出了義莊,李明準備向街坊四鄰打探打探方三水的消息。
然而在回鎮子的小路上,李明又碰到了那隻黑貓。
此刻,黑貓正叼著一塊肉的,趴在草叢裡吃。
那是一塊鮮肉,只是似乎已經變了質。
李明皺著眉頭,有種作嘔的感覺,這隻貓實在匪夷所思。
聽說過貓吃生魚的,沒見過貓吃生肉的。
李明沒有多在意,急步離開。
回到三水鎮,李明先去了一趟鎮上的居委會,向他們了解了下方三水的情況。
只是,方三水離家近十年,居委會的人對他早就沒了印象,只有個別老同志記得。
但是,也說不出一二來。
只知道以前方三水好吃懶做,卻十分疼愛他老婆。
家裡若是買了肉,方三水絕對舍不得吃一口,全部給老婆吃。
李明離開居委會,又向方三水家附近的幾戶人家走訪了下,但是也沒得到重要的線索。
李明只能敗興而去,前往方三水老婆家所在的泗水鎮。
三水鎮和泗水鎮都臨近朝陽湖,兩兩相望。
以前兩鎮來往都是倚靠擺渡,後來交通發達,政府又沿著朝陽湖修了一條柏油馬路,稱作擺渡的人變得越來越少,也就沒有人願意在擺渡了。
李明施展隱身術,踏著飛劍橫穿朝陽湖。
片刻的功夫,李明便來到一水之隔的泗水鎮。
泗水鎮得名源於它獨特的地理位置,有四條大江大河的支線橫穿小鎮,其中一條便是朝陽湖。
李明飛行在朝陽湖上方時,發現湖中心的湖水有些發黑,看起來很不一般,想來應該是附近工廠排放的汙染物,所以並未放在心上。
來到泗水鎮,之前中海警方來過電,說方三水的妻子在洛陽,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得到這樣的消息,李明還來泗水鎮,只是想看看方三水妻子娘家人對方三水的看法,並沒有指望能找到相關線索。
方三水妻子家的娘家,而今只剩下老母親,父親已去世,另外幾個兄弟姐妹則去了外地打工。
李明來到方三水妻子的娘家,見到方三水的嶽母。
老人家老眼昏花,不怎麽看得清,隻模糊的看到個人影,便是問道:“阿昌,是你嗎?”
阿昌,老人家的小兒子,在臨近的城市打工,經常回來探望。
李明怔了怔,說道:“阿婆,我是阿昌的朋友,他托我給你帶點生活費,這是八百塊錢,你收好。”
說著,李明取出八百塊錢遞給阿婆。
“用不著,我有錢,你還將錢帶還給阿昌。他在外面做工,要養老婆孩子,我不能再用他的錢。”阿婆急忙推諉道。
“阿婆,阿昌現在被老板看中了,工資翻了倍,你就安心的收著吧。”李明硬是將錢塞進阿婆的手中。
阿婆聽聞這話,常常舒了口氣,喃喃說道:“還是阿昌孝順阿!”
“是阿。跟阿昌吃飯的時候,總聽他提起你,擔心你一個人在老家吃不好穿不暖。他經常說,等他在城裡立住腳了,就把你接過去享享福。”李明說道。
“老太婆我都這把年紀了,哪也不去,這輩子就死在這了。”阿婆笑呵呵的說道。
“對了,阿婆,阿昌讓我問問最近他姐回來了沒?”李明謊稱道。
“那個死丫頭,沒心沒肺,死不要臉,我沒那樣的女兒。”老阿婆情緒非常激動地說道。
“阿婆,你別生氣,別激動,阿昌她姐做了什麽事,讓您老不高興了?”李明循序漸誘的問道。
“嗨,別提了。那死丫頭嫁給臨鎮的方家,不守婦道,結婚的第三年就跑了,可是苦了我那可憐的女婿。”老阿婆情緒依舊非常激動。
“哦?這麽說您那女婿也十分小孝順了?阿婆,真是命好阿。”李明笑著說道。
“嗨,提起我那三水女婿,老太婆這裡心裡就是一陣愧疚。每次過農忙,三水他都先過來幫這邊過忙,等這邊忙完了,才忙自己家的。”老太婆長長一歎,說道:“只是後來,三水離家出走了,這一走就是近十年,也不知道現在在哪?過的好不好。”
“應該好的。”李明說道,李明並未將方三水已死的事告訴老太婆,免得她傷心難受。
不過,從老阿婆的口吻中,李明倒是得知,方三水應該是個孝順之人。
“對了,你幫我帶個東西帶給阿昌,是三水留給我那不要臉的死丫頭的。阿昌要是見到他那死不要臉的姐姐,就讓阿昌交給她。”老阿婆說著,便起身回屋,從一個大木箱裡拿出個東西來,遞給李明。
是一封信!
李明接過,說道:“好的,阿婆,我會轉交給阿昌。沒有其他什麽事,我就先走了。”
“慢走,慢走。”老阿婆連連說道。
隨即,李明拿著信出了老太太的小院子。
這信是方三叔離家出走前留下的,算下來有近十年的歷史,也不知道老太太之前怎麽沒交給小兒子阿昌。
也許是忘了吧。
估計要不是今天李明提起方三水,老太婆可能還想不起來。
信封已經泛黃,摸上去有些潮水,畢竟存放了近十個年頭。
李明拆開信封,取出裡面的信,細細閱讀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