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華在超市遇上了喬峰,這麽些日子沒見,喬峰見到她很驚喜,還和她一起去買菜,並請教她怎麽挑菜,兩個人一邊買一邊談,很是親密。
後來喬峰提到了韓啟政,心下懷著濃濃歉疚的問起了他們的後續:“你和韓啟政後來和好了吧!”
“沒。”芳華挑了一些茄子去稱,淡淡回答道:“我們分手了。”
喬峰愣了好一會兒:“就因為和我多聊了幾句嗎?”
“不是你的原因。是我們的感情終於走到了盡頭。”芳華不想多作解釋。
“可你手指上……”
他是因為她手上的戒指,以為韓啟政向她求婚了,她才這麽大剌剌的把戒指套到了無名指上。
“我結婚了。但嫁的不是韓啟政。改天介紹給你認得。我先走了,88……”
匆匆買完後,芳華和一臉失落的喬峰分道揚鏢——她知道這男生喜歡她,可惜啊,不管她和韓啟政成不成,與他總歸是沒半點緣份。
匆匆步行回到小區,遠遠的,她看到公交車在附近站台停下,芳菲從公交車上下來,正想叫她,卻見她身後跟了一少年,個子高高的,瘦瘦的,手上背著芳菲的書包。
芳華腳上的步子頓了頓。
這是她第一次瞧見芳菲和這個富二代一起放學回家。
那紀未然滿臉燦爛的笑容,正低低的和芳菲說著什麽,居然就把這個孩子逗得抿嘴而笑。兩個人看上去處得非常的融洽,也非常的和諧,就不知這個紀未然會有怎麽一對父母,不管他有多喜歡芳菲,若他父母不喜歡——
呵,她想的是不是有點遠了……大約是因為她一朝被蛇咬,所以才起了十年怕井繩之心。
兩個人並列往小區門口走去,快到時,芳菲轉身向男孩子要書包,正要說再見,卻看到姐姐就在他們背後,手上拎著幾袋剛買的蔬菜,正用一種深思的目光瞅著他們,臉色一下大變,結巴的叫了一聲:
“姐……你……你怎麽在我們後面……”
“我買菜!”
芳華面帶微笑,看著眼前這對又漂亮又青春的孩子,不知不覺就會想到自己的以前,心下有一種歲月匆匆一去不返的感慨。
“你們呢,這麽巧,一起放學回家?”
“芳華姐,我送芳菲回來……”
轉過身的紀未然很有禮貌的叫了一聲,並且沒遮沒掩的說了這麽一句,看得出來,他追姑娘追得很心胸坦蕩——那表情就表現了那樣一個意思。
“以什麽身份?”
芳華再問。
“同學。”
紀未然回答的不假思索:
“我和芳菲說好了,現在是高中最關鍵的時刻,我們倆會把所有精力放在學習上,我呢,也不會強求她做我女朋友。
“但這段日子,我一直在向芳菲請教功課,會在圖書館一起複習,回來時難免會有點晚,為了確保芳菲的安全,我才送她回來的。”
哦,原來如此。
看樣子,她不在這段日子,這小子已經把芳菲給攻下了——至少,他已經拿了一個很正當的理由,讓芳菲接受了他的接送——這小子,追人還真是有一套。
芳華看向芳菲,這孩子臉上飛起了紅雲,神情很尷尬。
“那我得向你說聲謝謝了!”
“不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
三個人正說著話呢,一輛賓利在他們身後停了下來,芳菲正好朝著那個方向,一眼就看到了從車上下來的人,輕輕叫了一聲:
“姐,姐夫來了……”
芳華也看到了,臉上不覺揚起了一抹微笑:“你不是說會很晚才能回來嗎?”
“本來是要晚上才回來的,但晚上的聚餐取消了,所以馬不停蹄的就回來了!”
當秦九洲那如鋼琴似的嗓音在背後響起來,紀未然的頭皮整片兒全麻了。
他正好全背對著那個方向。
下一刻,他飛也似的往正前方方向跑了起來,卻被秦九洲一眼認出,並喝住了:“未然,見到我就跑,是不是又在外頭闖禍了?回來。”
一聲厲喝,喝住了那雙拔腿而去的腳丫子。
就像被人施了定身術似的,他一下就定在了那裡。
芳菲被紀未然拔腿就跑的動作給驚到了。
這光景,簡直就像是老鼠見到了貓似的,且這隻大貓對於紀未然這隻老鼠非常非常的有威懾力。
這家夥在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怎麽會怕她姐夫呢?
芳華也愣了愣,目光在這兩個人身上掃了一圈:
“怎麽,你們是認得的?”
秦九洲沒答,目光落在了芳菲身上,兩個孩子穿的是同一所學校的校服,問:
“未然和小菲是同學?”
“是,我們是同學。”
芳菲很有家教的承認了,轉而瞅了瞅那個想逃之夭夭的男孩,輕輕軟軟的叫道:
“紀未然,見到熟人,一聲招呼都不打,是不是有點不太禮貌?”
紀未然很無奈的轉過了頭,臉色是悶悶的。
“你小子,見了人也不叫,越活越回去了是不是?”
秦九洲深了深臉色,想著之前那小子曾在他面前發過的誓,又瞅著芳菲深睇了一眼,現在這個點,這小子沒回家,卻出現在這裡,有件事,似乎是呼之欲出了。
“小爸,你什麽時候從法國回來的?”
說這話時,他看的是芳菲,沒意外的在這個女孩臉上捕捉到了震驚之色。
芳華也傻眼了,好半天沒回過神來。
什麽意思?
小爸?
秦九洲是紀未然的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