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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寵無價,女主播的惹愛Boss》《長情不曼,卿不負》04: 回首往事。
  今年的雪下的有些早,才十二月二十號,雪由一開始的一點點,到了現在的飄飄灑灑。

  他開著車,往嘴裡扔了幾顆透心涼的潤喉糖,讓自己清醒了一些,然後不放棄的還在找著宋曼頤。

  他一直是個很理智的人,很少生氣很少情緒躁動,他自己都這麽認為,所以他從兒子口中得到那點消息後,就知道宋曼頤之前在電話裡說的是真的,真不愧是她宋曼頤不撞南牆根本不回頭。

  雪越下越大,甚至交通廣播還在提醒減速慢行,他最終靠著自己身上的一點警用科技定位到了宋曼頤的手機,只找到了一步摔壞的手機,人還是沒找到,問了一圈,沒人和她在一起。

  他便知道,她又去玩消失了。

  凌晨四五點,他回了家,洗了個澡,脫下了那一周都沒換的衣服,他躺在床上,拿著好不容易在一個石頭夾縫裡找到的皮夾,他打開,拿出了裡面放著的東西。

  一張很小的,有著他要抓捕的走私團夥證據的芯片,還有一張存儲卡,上面有他安排在內地的警察人員名單,之外還有一個真空包裝袋,裡面放著一條很細很簡單的鎖骨鏈,因為東西很小佔不了多大的地方,他因為工作原因,把包裝盒拿掉了,和自己身上最重要的東西放在了一起。

  鎖骨鏈款式雖簡單,只是那一點點的吊墜是一朵鑲嵌著鑽石的梔子花。

  這東西,到底還是沒送出去。

  把東西輕輕的放下,他閉上了眼,腦袋裡浮現出了宋曼頤平時傻乎乎的模樣。

  他知道,她其實很好看,大大的眼睛有些深邃,睫毛很長眼皮很寬,臉窄窄的,鼻子高挺,嘴巴不大不小,嘴唇很飽滿,她的那張臉看多了真的和他兒子有些像,滿滿的國際范兒。宋家的奶奶是歐洲人,所以宋曼頤是十分之一混血兒。

  她雖然愛做一些男人喜歡的事情,潛水,攀岩,賽車,衝浪,賽馬,冒險,可她卻有著不俗的審美,衣服總是不經意的穿出性感,她的肩膀有歐洲人那種堅挺,脖子很長,鎖骨很深,他其實記得第一次見她的時候。

  那一年她才17歲,因為個子高打扮也早熟,看起來有二十歲,他一眼注意到的就是她的鎖骨,那時候她還在上面紋了一朵梔子花,後來洗了。

  他也知道,她纏著他,煩著她,讓他很苦惱的告訴全世界她喜歡他,已經九年之久。

  從她的雨季成人禮,到懵懂迷茫,再到她也即將要奔三。

  “傻瓜。”煩亂的睡不著,他睜開眼睛,衝著天花板呢喃了一句。

  從康碩礫醒過來,他陪著她去看望過後的兩天后,他便接到了一個嚴峻的工作,非他參與不可。關於一個走私恐怖武器和毒品的小型團夥,團夥成員涉及了老撾、柬埔寨、菲律賓、包括本國等四個國家的在逃犯,成員最多的就是xg本地人。

  從三年前保護林一諾受了重傷到這一次參與這場刑事案件,他其實不敢保證自己能完好無損的回來,一個不小心,那些亡命之徒就可能和他們同歸於盡,只是做警察的那麽多,有了這個責任,私心就需要放在一邊,當警察,負責的不止是自己身邊的人,還有整個社會。

  只是,不論如何,不論意外或者事情來得有多快,他今晚上,其實很想在她滿27歲這一年,對她說一件事,讓她很開心的事。

  27歲,對於他意義算大,那一年,他做了爸爸,如今在她的27歲,他想問她,能不能做他兒子的媽媽,盡管她一點也不像個媽媽。

  只是,她人都找不到了。

  閉起了眼,往事一幕幕浮現在眼前。

  如今想想和他有過很多交集的女人,他能記得清楚的也就只有林一諾,畢竟今晚上才見過,然後就是宋曼頤,想到她,腦海裡總是定格著她帶著興奮和侵略的對著他大喊一句:顧子卿,有的時候,她還會猛不丁的加一句,我愛你。

  這種話,從宋曼頤的嘴裡說出來,他不覺得害羞,而她更不覺得害羞,似乎她覺得,定期對他告白一次,才能證明她喜歡他。

  其實這一點,他覺得宋曼頤這個傻孩子很可愛,她怎麽追都追不到他,還怕他嫌棄她某一天不愛他了。

  只是再想到一個女人,他竟然到如今都想不起那個女人的模樣,甚至從她舉辦葬禮之後,他應諾沒留下一張她的照片。

  她就是凱恩的媽媽,莫琳·凱恩。

  關於莫琳,她出生在一個很浪漫的國家法國,她和他同齡,高中同在美國一所學校上學,她活潑健談,語言能力很強,她在學校交了一批朋友,他還記得第一次和莫琳交談的時候,那時候莫琳用很不流利的中文對著他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也就是從那一次開始,他們成了朋友,包括在學校的籃球社,她也是女子籃球的一員,喜歡nba,他一直在美國,便和她一直是朋友,她知道他背上一喝酒就會顯現的紋身,知道中國的各種圖騰,她熱愛生活熱愛自由,在他進入nba去打球的時候,她也進了wnba,不過不是球員,只是球隊經理,在他有比賽的時候,她總會去,帶著他們共同的朋友們,還有啦啦隊。

  他也不曾想,就是這麽一個生活總是充滿激情的女人,會在26歲那年查出胃癌。

  那是一個下午,他打了半場球,被換下來休息,一直在他身後觀眾席坐著的她,對著他大喊加油的時候,突然乾嘔了一下,接著她猛然咳嗽,手裡和下巴,染上了血。

  她愣了,卻沒什麽反應,而他和另外兩個朋友慌張的帶著她去了醫院後,最終的檢查結果,胃癌晚期。

  她說之前有過胃痛的時候,她每次都在胡亂吃止痛藥和消炎藥,青年人得胃癌,已經不是什麽稀罕事情了。

  她是法國一位富商的女兒,只不過父母在她年幼的時候便離婚各自重組家庭,她說她愛自己的父母,但更樂意自己一個人的自由,當她自己意識到生命有限後,她只是拿著一個筆記本,在上面列下了一排有生之年還未做過的事情。

  第一件就是,結婚。

  想穿婚紗,站在普羅旺斯的薰衣草莊園,和心裡的摯愛,互相訴說永恆的誓言,但她卻自己劃掉了。

  那時候他還曾問她,為什麽要劃掉。

  她說:“如果我也被人愛,那我離開後,那個人會不會太過難過。”

  那時候,顧子卿不明白她的心裡在想什麽,絕症沒有生在他身上,他體驗不到絕望,而她也拒絕了住院治療,只是說中文裡有一句老話:順其自然。

  還有另一句老話:落葉歸根。

  葉,不必在枯黃之後才可以落下,綠葉也會被風剝離枝丫。

  ——只是,子卿,你願意和我在一起,讓我體驗一次戀愛的幸福嗎?如果到了現在這一步,雖說是有些乞求的意味,可我想告訴你,從在16歲見你的第一眼,我便對你一見鍾情,我愛上了你這個亞洲男孩,直到現在。

  那一天,她笑著的大眼裡第一次閃出了害怕和恐懼的淚花,她對他告白。

  他其實了解她,18歲之前,定期從父親那裡得到一筆算多的生活費,然後用那些錢,一個人在美國炒股票做投資,把商人的頭腦發揮到極致,18歲之後,她再沒回過法國,而是和他還有別的朋友,輾轉在世界各地,最終生活在了美國。

  她愛著自由,愛著父母,卻也懼怕回去,她其實很孤獨。

  他後來看到她身體真的越來越消瘦,咳嗽總會咳出血後,他答應了。

  他其實並不願意在她最落魄的時候答應她這件事,他把她當朋友,如果沒有一顆愛她的心,就因為她生命快到盡頭去和她玩戀愛遊戲,他隻覺得自己更不尊重她,只是又在看到她身體一天不如一天的時候,他還是不想她有遺憾,演……也想讓她感覺到幸福。

  而就在和她確認關系的三天后,他的一場球賽上,那個像猴子一樣的宋曼頤,直接從觀眾席跳到教練席,衝著他大喊了一句:“不愧是顧家大少爺,好帥啊你!”

  也就是那一天,他見到了傳聞中宋家最機靈最能惹事的二小姐,也就是他未婚妻葭兒的乾姐姐——宋曼頤。

  球賽完了之後,那個小丫頭就衝到他面前遞了一瓶水,還嚷嚷道:“我看上你了,你喜歡我嗎,要不要和我交往看看?”

  那一年,她17歲,他26歲。

  “我有女朋友。”那一天,他接過她的水,卻對她這麽來了一句,最終在她滿是失望的視線裡,一個人離開。

  後來想想,如果沒有之後的事情,他覺得以他這種性子,真的會被那個不想後果只知道一股勁往前衝的宋曼頤拿下。

  可是之後,莫琳明明被他說服在醫院接受著治療,卻有一天突然跑到他家去找他。

  兩個人在單獨的房間裡,莫琳告訴他:“癌細胞擴散,切除了胃也不管用,我最多只能活10個月了,我不想把生命浪費在醫院,我列出的未完成的事,我想做。”

  “子卿,我在醫院,看到一位癌症媽媽,她明明可以再活幾年,卻為了肚子裡的小寶貝,放棄了那有限的生命,我問她為什麽要這麽做,她說,因為這樣,她可以盡快解脫,不再痛苦,而肚子裡的孩子,會延續她的生命,會帶著她的希望,帶著她想給予愛人的愛,在這個世界,帶著她的靈魂,再活很久。子卿,你有沒有覺得這樣很浪漫?”

  那一天,她滿懷期待,雙眼裡閃爍著對生命的渴望,對未來的渴切,通紅的眸子裡,是堅強。

  “嗯,是很浪漫。”

  “還有啊!我要捐出我的心臟,還有眼角膜,還有腎……就知不知道癌細胞會不會擴散到腎,我想我的部分細胞可以在別人的身體內健康的活躍,也想保留自己的靈魂,還有自己的……”

  那一天,她沒說完,或許是覺得自己要提無理要求了,沒好意思開口,但顧子卿覺得他能猜到,她一定是想,想保留自己的愛,自己的不舍,自己的牽掛,還有對這個世界的渴望,對生命的渴望。

  煙花消散後人都會覺得失落,生命凋零,更是難以言喻的傷……他雖沒愛上她,可是卻也真的接受不了她離開,他們認識也有七八年了。

  “子卿,你能給我一個寶貝嗎?”

  後來,她說出了她的希望,帶著渴求,帶著悲涼,還有絕望。

  他那時候不知該怎麽做,這件事很大,如果答應了,會誕生一條生命,而他還沒愛過什麽人,就要做爸爸了。他一直寧缺毋濫,所以更沒什麽理由,因為生理的衝動去褻瀆不愛的女人。

  “莫琳,你的身體不能懷孕。”他沒忍心說出自己的真心話,只是這麽委婉的想要拒絕。

  她得的是胃癌,自己都吸收不了營養,身體怎麽可能再去供給另一條生命。

  “我明白,可以代孕,可以試管,我不想回家,我已經給爸媽寫好了遺書,寫了很多信,我在美國那一點屬於我的東西,我可以全部留給孩子,帶著我對你的愛……子卿,我明白你不愛我,可是在美國的這些年,我沒想奢求誰對我愛幾分,我只是覺得內心有你這樣美好的男人,心就很滿足,你不愛我我不難過,因為你會對我好。這輩子,認識你……我很滿足,我真的怕……怕你忘記我,怕我的生命裡沒有你。”

  那天她流著淚,掩著面,沒敢看他,卻說了這麽一番話。

  在他不知道該怎麽回答的時候,他們談話的房間的門被推開了,是他的親妹妹,顧子遙。

  他的妹妹和莫琳關系很好,在得知他們確認關系後,小女孩本著愛玩的八卦天性就偷聽了他們的談話,結果聽到了事實。

  當時的情況很混亂,喜歡莫琳的顧子遙哭著抱著她,希望她好好活著,在最終意識到莫琳生命有限之後,她又求著他答應莫琳的請求。

  許是女孩子對未來對孩子對浪漫有共同的想法,又或者是顧子遙那時候年齡還小,在他和父親的辟護下成長的很好,並沒有見識過生離死別和社會上的殘忍,當時莫琳得絕症,恐怕是她生命裡經受的最沉重的打擊了。

  那一天她的親妹妹哭著對他說:“哥,咱爸有咱們幾個親兄妹不也收養了幾個義子嗎,你就當孩子是你的義子,咱們家養的起啊,而且只是試管,又不用你太麻煩……”

  甚至那件事驚動了他的父母,而他最終妥協下來,也是因為他父親顧寒升的話。

  紋上康家的紋身後,紋身裡面的東西對男人都會造成寒性體質,那對女人的身體更是會造成不可挽救的傷害,如果未來他能找到葭兒和她結婚,或許一生無子女。而他作為顧家的大少爺,膝下不能無子女。

  但也許葭兒真的是死了,那他再和什麽女人結婚,那和孩子也沒什麽關系,只要流著他顧子卿的血,那就是顧家承認的孫子。”

  那時候,父母同意了,妹妹也在乞求,而他認識很久很美好的女孩子,也只是在恐懼和希望之中,企圖找一條共生的路,然後把她對他的感情也加在了上面而已。

  最終他也同意了,畢竟他什麽都不損失,未來可能還會得到一個親人。

  一場精-卵的提取,一個很有經驗的代孕女人,最終成功受精後,那個代孕媽媽在醫院觀察情況,而莫琳,竟然自己要求住院接受最後的化療,那時候她怎麽想,顧子卿怎麽問她也不說。

  後來,她和代孕媽媽住在了一起,一間病房,兩個媽媽。

  莫琳看著代孕的肚子一天天變大,而她也請求護士在她的肚子上粘貼一些橡膠模仿懷孕的模樣,每一天都會貼在代孕的肚子上聽聽小寶貝的動靜,甚至那時候護士說,有一種儀器可以模仿胎動,她便興奮的去體驗,那段時間,無疑是她最快樂的時候。

  她就像把所有的悲傷全部都轉移了,轉移到了一個小生命之上。

  後來……

  孩子其實是可以順利生產的,可是她的生命卻走到了盡頭,那位代孕媽媽和她在一起的幾個月,許是從莫琳身上那種渴切生命的態度裡被感動了,她在孩子離預產期還有十幾天的時候自動請求刨腹,最終在孩子出生後的一天后,莫琳的生命也畫上了句號。

  生下的孩子,長的和她挺像,卻也有他的影子,是個男孩。

  所幸還好,她還抱過孩子,她雖沒真正體驗到懷孕的辛苦,卻也算體驗了。

  “子卿,別告訴孩子的媽媽是誰,我知道你還在找你的未婚妻,也知道那個女孩可能不能生育,你就當你給我的這個寶貝,算是我送你美好未來的禮物吧。”

  “我們都是從孩子一步一步成長過來的,兒時睡醒發覺母親離開後,我曾哭了一天。告訴孩子,他母親會在不久的將來等著他,要比告訴他母親很早就離開了這個世界要好一點,這樣會讓孩子期待愛,他也會開心。我不知道能給他什麽,這是我能想到的,我能給孩子唯一的快樂了,子卿,你很溫柔,你一定會讓孩子幸福的,我相信。”

  ……

  那一年他還年輕,他沒真正的談過感情,因為家族的事和自己手裡的事情,他也沒什麽時間對女人動感情,對於靠著生物科學誕生的生命,他作為一個男人,在沒有愛沒有期待下去見證一個生命的誕生,他覺得算是滿足莫琳的遺願,可也有一種荒誕。

  可是他卻沒想到,當自己去抱著那一個哇哇哭泣精神飽滿,身體健康的小男嬰後,他看著永遠閉上眼睛的莫琳,他感受到了這個男嬰和他有一種無形的牽絆,而給了他這個男嬰的女人,卻永遠的離開了。

  那一天,他記得他還穿著球衣,生疏的抱著六斤多一點的男寶寶不敢動一下,坐在莫琳的病床前,他不懂自己是在傷感還是在激動,哭的泣不成聲。

  莫琳沒告訴她的家人她找人代孕產下一個孩子,只是在生命結束後,她捐出了自己身上能用的所有器官,最後隨著火花消散了。

  莫琳說,她喜歡薰衣草,陽光下薰衣草的香味叫幸福,而薰衣草,它是守候,是等待……

  他最後在普羅旺斯買了一塊兒地,讓人在那裡種了很多的薰衣草,她沒有墓碑,卻長眠在了那裡,夏天可以聞到薰衣草的幸福,冬天可以在白雪之中看到滿臉的繁星。

  如果一顆星星的上升,是一個靈魂的歸塵,他希望她在另一個世界依舊溫暖有愛,可以得到幸福,看到自己。

  在他們的孩子找人代孕時,宋曼頤那時候表現很乖,以他的小妹妹自居,會去醫院看她,只是她看到莫琳那假肚子後,並不知道凱恩是試管代孕的。

  莫琳的葬禮上,宋曼頤也去了,那時候她18歲,看著莫琳埋葬在冰冷的地下,後來回去還抱了抱一點點大的孩子,她那時候手臂很細,為了怕自己的小細胳膊咯吱到孩子軟軟的脖子和頭,她還傻乎乎的在手臂上裹了一圈軟軟的毯子才去抱。

  後來她對他告白,說可以當他孩子的媽媽,他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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