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4章 檀和尚
由於一開始沒有對整個星球進行掃描,米小經對這裡沒什麽印象,他甚至連天寧禪寺在哪個方向都不知道。
這就需要苦行僧來帶路了,瞬間,他帶著米小經和米悠然挪移到天寧禪寺附近,在距離天寧禪寺百裡外出現,從這裡到天寧禪寺,以他們的速度,也就幾息的時間。
米小經問道:“怎麽打?我們一起上嗎?”
苦行僧道:“這是貧僧的事情,所以這次是貧僧去解決!”
米悠然看了他一眼,說道:“也好,我們在外面攔截……”
米小經也道:“畢竟你是小師姐的師傅,我就不和你搶了,如果大師解決不了,那麽我再來解決吧……”
原本米小經是想先出手的,不過他心裡也明白,苦行僧不會讓出這個機會,如果沐筱音在這裡,並且能夠表態的話,也不會讚同讓米小經出手。
畢竟米小經只是曾經的同伴和朋友,而苦行僧卻是兩世的師傅,完全不是一個概念,所以就算報復,也必須是由苦行僧開始,除非苦行僧不願意復仇。
米悠然道:“你陪大師進去,我在外面布置。”
米小經點頭道:“好,大師,我們進去!”
苦行僧點頭,兩人直接飛了過去。
這是正大光明的過去,立即就驚動了佔據天寧禪寺的佛宗高手,寺中的確是檀和尚在,他的實力可不差,帶著一幫人直接迎上來。
苦行僧的名頭在佛宗並不響亮,他一向喜歡低調,加上又是苦修,往往不在人前顯眼,所以威懾力相當的弱。
一個沒有存在感的人,從來都是如此,可他的實力其實一點不差,這次徒弟被人重傷轉世,已經讓他無法忍受。
低調可不代表好欺負,而且他是佛宗的一路行者,在佛宗也算有地位的人,更何況他還擁有羅漢果位。
在佛宗,擁有羅漢果位,就象征著某種地位,如果是菩薩果位就更厲害了。
只是苦行僧一直在外行走,實力雖然有所提升,但並沒能得到菩薩果位,若是達到那樣的程度,他的實力也就不次於米小經了。
米小經懸在苦行僧身後,默默的看著來人。
檀和尚,佛名啼龍檀,也算佛宗的著名人物,同樣也是從封印中逃出的人,實力相當高。
紅色袈裟鑲著金邊,袈裟表面全是閃耀的金色萬字,這也是一種真言,可以作為防護,這件袈裟就是一件佛寶。
檀和尚手中的武器更加厲害,竟然是手執錫杖,這東西比較特殊,佛寶很少有人選擇這種器物造型,因為在佛宗,錫杖是地位極高的人才會擁有。
錫杖頭上有四股,形成一個圓形的球狀空間,每一股上套著兩個環,這就是四股八環錫杖。
苦行僧知道,這佛寶應該是檀和尚從別人手中得到的,也可能是某個佛宗大能的遺物,絕對不可能是他自己煉製而成。
看到錫杖,苦行僧有點明白了,難怪沐筱音抵擋不住檀和尚的攻擊。
那八環的音攻相當可怕,估計沐筱音就是吃了這個虧。
不過以檀和尚的實力,要說重傷沐筱音,苦行僧還真是不信,但他也拚湊出了一部分戰鬥的場景,臉色變得相當難看,他本就是一張苦臉,這時候臉色更淒苦了。
檀和尚可是知道苦行僧的,佛宗在外的行者,和他們簡直水火不容,只是他並不清楚苦行僧和沐筱音的關系,真正和沐筱音結仇的是迦葉僧。
“苦行僧!你來幹什麽?”
苦行僧已經釋放出自己龐大的氣勢,那股威勢直接碾壓過去,這是一種姿態,一種開戰的姿態,因為檀和尚身後還跟著五個佛宗高手,他必須讓其他人不敢插手。
有相無相的轉換中,苦行僧已經變成了一個寶相莊嚴的羅漢。
檀和尚也傻眼了,這是要動手的節奏。
米小經立即退開了一段距離,現在還不到他動手的時候。
苦行僧不願多說,直接就要動手,可檀和尚卻不幹了,這莫名其妙的來一個行者,二話不說就開打,這也太奇怪了。
“等一下,等一下……和尚沒有得罪你吧?”
“得罪了!”
“和尚哪裡得罪了?得罪什麽啊!”
“貧僧的徒弟……”
檀和尚的反應很快,最近也就動手過一次,頓時有點傻眼,他真的不知道沐筱音是苦行僧的徒弟,只是幫朋友才出手的。
佛宗現在極亂,尤其是封印被打破後,也驚動了真正的佛宗高手,形成了一方逃一方追的局面,各種戰鬥開始展開。
彼此亂鬥中,誤殺一些有背景的人,就會背負這樣的後果。
檀和尚哪裡知道,沐筱音還有這樣的背景,打了小的再來老的,這種狀況在修煉界是很正常的事情。
檀和尚大叫道:“和尚只是幫忙的啊……這是迦葉僧的因果!”
苦行僧冷冷道:“迦葉僧的因果,你摻和什麽?”
檀和尚和迦葉僧其實不算朋友,不過他貪圖迦葉僧的一件寶物,迦葉僧以這個寶物誘惑,讓他出手幫忙。
這事也很正常,唯一讓他沒想到的就是沐筱音有背景,身後竟然站著一個大佬。
如果苦行僧是一個人來,檀和尚倒也不怕,關鍵對方身邊還懸著另一個人,這人雖然看起來年輕,身上的威勢卻比苦行僧更加凶悍。
檀和尚感覺到了巨大無比的威脅,所以他心裡有點慫了,說話也帶著辯解的意味。
身邊雖然還有五個同伴,但這些人看到苦行僧和米小經後,明顯有了畏懼,各自向後退去,完全沒有和檀和尚一起戰鬥的覺悟。
其中一人還說道:“這是你們之間的恩怨,我們只是看看而已……”
五個人都是僧人打扮,實力在米小經眼中非常一般,也就和仙界的普通仙人差不多,和他根本沒法相比。
米小經只是透露出一絲氣息,就讓五人不敢出頭,而檀和尚也同樣膽顫心驚。
苦行僧淡淡道:“有些事既然做了,就要有擔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