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她的臉,配最好的藥。”
余笙僵了僵,但人已經被他推到醫生面前。
感覺到那兩隻大手落在自己肩膀上,余笙覺得兩隻肩膀好像麻掉了一樣。
那女醫生抬眸看了眼盛北爵,瞬時就羞紅了臉頰。
這幾天,盛北爵每次來醫院,他們一幫女醫生都要去圍觀,可每次都只能見到遠遠的一個背影。
平日裡也只是在電視上看見他,此刻這麽近距離地見到了大活人,她立即就想失控的尖叫。
看見那女醫生一直直勾勾地盯著盛北爵,余笙立即就不爽了。
她抬起白嫩的五指在女醫生眼前晃了晃,氣呼呼的吼:“喂,阿姨,看病的人是我!”
女醫生臉色一下子僵住,余笙身後的男人性感的薄唇卻一勾,眼底盛滿膩人的柔軟。
不管她做什麽說什麽,在他眼裡都是最好最可愛的。
除了外敷的膏藥,盛北爵又讓醫生開了些內服的消炎藥。
盯著男人無比專注的神情,余笙忽然愣住了。
也許,盛北爵沒有她想象的那麽惡劣……
他對自己的關心,不像是裝出來的。
余笙忽然想起不知是多久以前的一個夏天,那時候她還小,像是剛搬到雲間水莊不久。
看著班上的女孩子穿著漂亮的裙子,她羨慕極了,也是鬧騰著不肯添衣服,不管盛北爵如何耐心的疏導她,她都執意要穿裙子。
他說明天會下雨,她便說自己身體好得很,絕不會生病。
第二天早上,趁著盛北爵沒下樓,她穿著裙子就提前跑了。
結果當天晚上,她就發起了高燒。
那天晚上,她感覺一直有人在抱著自己,那種溫暖的感覺就好像是爸爸回來了。
後來江阿姨告訴她,是盛北爵在她床邊守了一整夜,又是給她喂藥又是幫她降溫。
那時候,余笙心裡是感動的,然而那種感動隻維持了不到兩天。
看到新聞上再一次報道爸爸墜機那場事故的時候,她就瞬間清醒了。
此時此刻,回憶起這樣一小段過去,又盯著盛北爵,余笙心裡忽然就亂了。
她想,如果等她長大了、有能力了,一定要徹底調查清楚爸爸出事的原因。
她心裡也希望盛北爵是清白的,雖然這種可能性非常渺茫……
“發什麽呆?快上車。”
男人沙啞的嗓音忽然打斷了她的回憶,看見他沒有血色的薄唇,余笙張嘴想讓他去檢查一下。
但一對上那雙清冷如水的眸子,她就沒了勇氣。
上車以後,余笙忽然一下子才想起剛才的顧慮。
她是讓阿起送她回去自己住的地方?還是回雲間水莊?
貌似怎麽都不妥當。
這時,盛北爵的手機正好響起,他很快接起,嗓音喑啞的囑咐:“對,email給我,我親自處理。”
他都這麽憔悴了,還要繼續工作?
余家又不缺這點錢!他幹嘛要做拚命三郎?
“三叔,你病了就該好好休息,少談一筆生意又怎樣?余家現在又什麽都不缺,賺那麽多錢又花不完。”
說完這句話,她就看見盛北爵投向她的眼神漸漸轉為溫潤,那種眼神雖然溫潤,卻仿佛要將她燒穿一樣。
盛北爵眼神淡淡的瞧著她,但原本緊抿的嘴角早已揚起一道優美的弧線。
這好像是這丫頭第一次關心他,原來被她關心是這樣一種甜蜜的感覺。
此時此刻,就算讓他再昏迷十幾個小時,他都覺得值了。
“你還小。”他挑著嘴角:“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誠信,這是與景儒集團合作的老夥伴,若是有一次出差錯或者延誤,那便對以後的合作很不利。景儒集團雖然目前形勢很好,但若是你將來有一天接手了,很多方面一時間肯定無法融入,我現在給你把底子打得厚實一點,你將來也就不怕了。”
聽他這樣說,余笙心裡更加難受了。
景儒集團是在他手裡壯大的,他真的要把自己的心血交給她這樣一個什麽都不懂的小女孩嗎?
他生病都還要工作,都是為了她嗎?
想到她真正長大的那一天,他把一切都交到她手裡,再也不會像現在這樣管著她,她就覺得可怕。
到那時候,他會不會已經老了?
余笙張了張嘴還想說什麽,身邊的男人就已經往後一仰,靠在椅背上,低低的說。
“很久沒回家了吧?江阿姨經常提起你,噗噗每天都會去你房門口守一會兒,等下回家吃個飯,讓江阿姨多做幾個你喜歡吃的菜,吃完讓阿起送你回去。”
聞言,前面開車的阿起跟著一愣。
只有家裡的人知道,盛北爵每天下班之後,都會抱著噗噗在余笙的房門口發好久的呆……
對於剛才發生的一系列事情,余笙又是措手不及又是感動。
盛北爵竟然主動開口讓她回家,還說江阿姨想她,噗噗也想她……
明明是很平常的話,為什麽她聽得卻鼻尖好酸?
難道是這男人病了,在說胡話?
她轉頭盯著他,卻發現他已經闔上了眼睛,她聽見他喉嚨裡重重的喘了一口氣,像是很累了。
他臉色慘白如紙,像是生了很嚴重的病一樣。
“三叔……”余笙粉唇微微翕動,輕輕的喊了他一聲。
可是好幾秒,男人都沒有答應。
“三叔?”她抬手想搖搖他,卻被前面的阿起出聲製止。
“小姐,先生很累了,讓他先休息一下吧。”
余笙僵了下,有些失落地收回了手。
盛北爵的手機正好滑到她腿邊,她剛拿起,那手機就立即響了起來。
害怕吵到他休息,余笙下意識的就掛掉了電話。
盯著屏幕上的‘霍助理’那三個字,余笙撇撇嘴,將手機解鎖,發了一條消息出去。
【我三叔休息了,霍小姐有什麽事等他病好了再說。】
盛北爵的手機是指紋解鎖的方式,他設置了兩個指紋,一個是他自己的,另一個便是余笙的。
對於這個概念,余笙從未想過是為什麽。
她記得自己有一次用他的手機玩過遊戲,後來他就將她的指紋收了進去,說是為了她玩遊戲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