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愛狗人士來說,吃狗肉那是罪大惡極的行為,不過對於一些吃貨來說,吃狗肉貌似不算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而可可,當然是要劃入吃貨行列一員的角色,小家夥人不大卻什麽都敢吃,但凡是只要店家能賣的食物,就沒有她不敢吃的。
在洛杉磯的時候,小家夥就很喜歡吃奇葩的東南亞蟲子系列的玩意兒,甚至有些東西連她父親金賢泰都不敢輕易的嘗試,但小家夥卻吃起來面不改色。
比如說那種毛絨絨的炸蜘蛛,金賢泰看了之後臉色都不對勁兒,就更不要說吃了,但可可就能毫不猶豫的伸手抓起一隻丟到嘴裡,吃完之後還能告訴自己的父親,油炸蜘蛛很好吃呢。
瞧,可可在吃這方面的天賦,是多麽的強大呀。
因此,當她聽父親說,這個城市流行吃狗肉的時候,小家夥的眼睛都開始不斷的冒光了。
“爸爸,你吃過狗肉嗎?味道怎麽樣?好吃不好吃呀?”
對於小家夥來說,她所在意的可不是吃狗肉會不會被一些人噴,而是味道好不好,只要味道好即便是千夫所指,她也會去嘗一嘗的。
吃貨嘛!
作為一個合格的吃貨,如果連這一關都過不去,那她豈不是會很失敗?
說真的,狗肉金賢泰是吃過的,在上輩子裡他在這個城市生存時,總會時不時和本地同事們晚上出去吃宵夜,而宵夜的內容肯定也離不開狗肉這個環節。
尤其是在炎熱的夏季,吃狗肉喝啤酒,那可真的是很享受的一件事兒。
正所謂:狗肉滾三滾,神仙也站不穩。
尤其是龍城人民烹調狗肉的方式還很特別,最有名的脆皮狗甚至就連新加坡的吃貨都會被吸引的慕名而來一飽口福。
而金賢泰也沒想到,在異時空的華夏居然龍城也同樣喜歡吃狗肉,這一點再次引起了他對往昔的回憶,因為‘這座城市’中美好的回憶實在太多太多。
當然了,金賢泰需要忽略掉的問題是,他現在所身處的這個城市是異時空的龍城,和承載著他人生最美好幸福回憶的那個城市,嚴格意義上來說不是同一個。
不過問題是既然已經回不去原來的時空了,那麽將異時空的這個城市,看座是同樣可以承載自己回憶的那個城市,好像也沒有什麽不對。
人嘛,總是需要一份寄托,金賢泰也是如此。
他也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自己內心中隱藏的那些美好回憶,需要有這麽一個載體。
或許他也是希望可以借助這種方式,來讓自己不要去被時間所影響,而忘記自己曾經所擁有過的那種幸福,以及那個給自己灰暗人生帶來色彩的女孩吧。
時間是很可怕的一種東西,它能夠讓人對一些曾經覺得珍貴的東西,變得漸漸模糊,尤其是對人的記憶影響最為明顯。
金賢泰不想忘記那一切,即便會讓自己最後陷入痛苦,但他還是不願意忘記。
因為在他上輩子的人生中,本來都他都認為自己要注定孤獨一生,然後在冷漠中像一條流浪狗那樣無人問津的死去了。
但妻子的出現,卻改變了這一切。
她帶給了金賢泰從未擁有過的幸福和希望,因此對金賢泰來說這是多麽的彌足珍貴。
哪怕最後他和妻子最終被老天爺開了一個大玩笑,可他還是不希望忘記那一切。
因為在金賢泰看來,忘記曾經的那些事情,他就等同於背叛了海誓山盟的妻子。
你說金賢泰是白癡也好,說他是一個古板的家夥也罷,畢竟人和人的想法不一樣,人生經歷也有所不同。
有些人對這個事情或許很看得開,很容易的放棄過去輕裝前行,迅速展開一段新的戀情。
但金賢泰卻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他的人生和大多數的人不一樣,因此也早就了他的一些觀點和大多數人不太相同。
孤兒院出身的他,從很小的時候就嘗盡了人情冷暖,在他的心中對‘家和家人’的渴望,要遠遠超過普通人,同時他對家人也更加的看重。
所以金賢泰會在外人看來顯得固執,但只要你了解了他的過去和經歷,那麽你就會理解他了。
“爸爸,你快點回答我的問題呀?你怎麽這麽沉默啦,快點告訴我狗肉好吃不好吃呀!”
因為金賢泰陷入了回憶,而沒有及時的回應可可的問題,因此小家夥沒有第一時間從父親這兒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頓時變得有些很不開心,且不斷的催促自己的父親。
呃!
金賢泰收回了自己的思緒,將自己從回憶中回到了現實,他發現女兒正一臉不開心的嘟著小嘴,雙手環在胸前做氣悶狀的看著自己呢。
發覺女兒生氣之後,金賢泰很是歉意的衝小家夥笑了笑,然後哄道:“味道還是很不錯的,不過語言可無法形容,你得親自的去品嘗才能夠了解哦。”
原本氣嘟嘟的可可聞言,顯然聽懂了父親這番話中的潛台詞,因此臉上氣悶的神情全部褪下,取而代之的則是衝著自己父親開始很諂媚的賤笑,那模樣真心讓人無法直視。
可以想象一下,一個精靈可愛的小姑娘,居然會和‘蠟筆小新’一樣賤兮兮的,那是一個什麽樣的場景喲。
“爸爸,你的意思是可以帶我去吃一吃嘍?”
吞咽著口水,雙手不斷的互相搓弄,小可可現在的樣子‘不可描述’。
而金賢泰則看著反應奇葩,滿腦子都是‘狗肉’的女兒,露出了無奈的笑容。
駕駛著車子的李紅,則通過後視鏡看了看可可,也露出了忍俊不止的笑意,她也是第一次看到一個可恩愛的小姑娘,會有這麽奇葩的一面呢。
不過即便是可可反應奇葩,但李紅還是覺得可可很可愛,甚至在李紅看來可可這樣的‘小天才’,和普通孩子不一樣也是很正常的。
哈哈!
1歲半就會英、日、韓、西班牙、德、法、意語的熟練聽寫,這不是小天才是什麽咯。
甚至李紅還清楚的記得,可可曾經在她面前提起過,除了以上這些語言之外,她現在還學習著拉丁文和拉丁語呢。
除了語言天賦表現出來,現在可可又表現出了強大的吃貨天賦……也讓李紅對小家夥又有了一些了解。
金賢泰衝著女兒點了點頭,笑著對她道:“既然你想吃,那麽一會兒我們將行禮放到酒店後,爸爸就帶你去吃好啦。”
說真的,不僅僅是可可想吃,其實金賢泰本人也饞了。
李紅這個時候也湊趣道:“中午我做東,請你們去吃當地有名的脆皮狗,說真的這兒的狗肉真的很不錯,味道還是值得一嘗的。”
兩個大人都答應了一會兒安頓好之後,就可以去吃狗肉,這讓小可可很是開心不已。
原本被高溫熱的萎靡不已的可可,這個時候再也不是那麽一副無精打采的模樣了,而是變得興奮異常。
這個小吃貨只要聽到可以吃好吃的東西,基本上就是這麽一副模樣,簡直已經是沒救了。
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金賢泰,通過後視鏡看著興奮的女兒,只能笑著搖了搖頭,對於女兒吃貨的本質他這個做父親的也很是沒轍。
李紅則打趣金賢泰說:“你這個做父親的沒有做到位啊,是不是整天都給孩子吃不好,才弄得一個小姑娘家家的這麽饞呀。”
李紅當然清楚以金賢泰的財力,不可能會出現這樣的事情,要知道有身家過千億的這麽一個父親,可可想吃什麽吃不到呢?
她之所以這麽說,不過也調侃一下而已,並沒有什麽而已。
金賢泰當然也不可能誤會,他也清楚李紅這是在調侃自己罷了,所以不可能當真的去生氣。
因此金賢泰笑了笑,回應說:“小家夥太饞了,我對此也沒有辦法,而且她什麽都敢吃,連我這個做父親的都佩服的不得了。”
李紅一邊開車一邊問:“噢,小家夥都敢吃什麽呀?”
想了想,金賢泰道:“在洛杉磯的時候,一個東南亞餐廳弄出了一些吸引人的噱頭,專門經營販賣東南亞等國家的特色小吃,像是油炸蝗蟲、蜘蛛、竹蟲這些啦。”
對於東南亞諸國的特色小吃,李紅還是知道一些的還不至於那麽一點都不了解,因此李紅大概了知道金賢泰說的是什麽意思了。
果不其然,接下來金賢泰就說道了正題上。
“像是那種油炸大蜘蛛,我就不敢吃,甚至連看一眼都覺得毛骨悚然,那毛絨絨的玩意實在是嚇人,不過可可卻能夠做到眼皮都不眨的抓起一隻就塞到嘴裡,吃完之後還告訴我問道很不錯,然後繼續吃。”
提及這事兒,金賢泰對女兒的佩服之情,那真是如滔滔江水,又猶黃河泛濫一發不可收拾啊……
李紅聽金賢泰這麽一說,也咧咧嘴,不過她接下來說的話讓金賢泰變得更加無奈了。
就見李紅笑了笑開口道:“其實那些玩意兒很有營養的,並且還是油炸過的,我當初在受訓的時候,吃的可都是生的呢。”(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