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一念之間(求收藏推薦)
回到警務室,把嫌犯關進羈押室。
又抓回兩個,從新庵抓回來的。
早上傳訊的涉案人員,緊隨而至的涉案人員親屬,正在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的涉案人員親屬,看在眼裡急在心裡,一個個坐立不安,感覺這裡跟“白公館”、“渣滓洞”差不多,是全良莊最恐怖最可怕的地方。
吃一塹長一智,出去解救婦女一定要帶上兩個女同志。王燕要主持警務室工作,高亞麗一樣不能離開戶籍服務台。
韓博不管別人怎麽想,直接跑上二樓辦公室給蠶桑指導站打電話,向“打拐辦主任”兼打拐工作組實際負責人周正發求援。
即將解救的不是被拐賣到本鄉的婦女,這種事應該歸縣裡管。
周正發不是很積極,在電話裡推脫道:“韓特派,工作組的女同志全是從各單位臨時抽調的,大多是良中良小教師。人家上完課過來,快上課趕緊回去,忙裡偷閑在老黨校幫幫忙沒關系,出遠門比較困難,會影響本職工作的。”
良莊重視教育,每到小升初考試、中考和高考,鄉裡都會當成同征兵一樣的頭等大事。
教學質量也不錯,良中升學率在全縣初級中學中排前列。其它鄉鎮乃至縣裡一些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家長,甚至找關系把孩子送過來借讀。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書育人的工作不能耽誤,關鍵工作組裡不光有教師。
他跟老盧一樣,地方保護主義,隻掃自己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對他只能“以利誘之”,韓博示意剛走進辦公室的小單等等,抓住電話笑道:“周主任,這次行動跟去江陽抓捕不一樣。市局協調,電視台全程采訪,不光能上思崗新聞,或許能上南港新聞。這個機會可不多,完全可以借這次解救行動,把我們良莊打拐辦、打拐志願者的名氣打出去。”
“電視台采訪?”
“騙你做什麽,我們吉主任因為這件事親自給我打電話。”
能露臉就不一樣了,良莊這些年成績不少,可是一直得不到宣傳,周正發一下子來了精神:“能上電視啊,你等等,我向盧書記匯報。不就是去幾個人麽,想想辦法,應該沒什麽問題。”
老單位領導沒說錯,不能跟老盧及老盧信任的鄉幹部頂著乾,必須采用迂回戰略。
韓博感覺很是好笑,放下電話問:“小單,是不是那倆小子的事。”
人販子的案子安小勇負責,紅旗村魚塘盜捕案小單要負責到底,當然要來請示一下該如何處罰。他苦笑著問:“韓鄉長,現在基本可確定他們是初犯,沒其它犯罪行為,案值不大,這個尺度怎麽把握。”
要是落前任公安特派員李順承手裡,直接申請勞教,不會有二話。
如果在嚴打期間,移送檢察院起訴,判他們兩三年。
仔細想想,基層民警的權力真不小。是批評教育讓其賠償再罰點款放人,是拘留,還是勞教,辦案民警態度往往能起決定性作用。
你一念之間,對別人卻是一輩子的事。
韓博沉思了片刻,一邊收拾東西準備出發,一邊說:“你先審,等他們父母到了好好談談。如果嫌疑人認罪態度較好,嫌疑人父母願意賠償損失,同時積極配合我們規勸,就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拘15天,罰點款,批評教育放人。”
“韓科長,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偷竊、騙取、搶奪少量公私財物的,只能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要不也讓他們辦取保候審。”
為這個案子跑斷腿,這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小單感覺太輕。
他們跟那些幫人看媳婦的不一樣,沒造成特別嚴重後果。依法創收重要,但不能為創收而創收,不然以後一個個無心辦案,只知道搞罰款。
不過隻拘留15天,隻罰兩百,隻讓他們賠償,確實太輕。
不給他們點教訓,極可能會從初犯變成慣犯。
韓博沉吟道:“按規定作案用的交通工具要罰沒,兩輛摩托車值不少錢,車被罰沒,他們應該能吸取點教訓。”
“好的,我知道該怎麽辦了。”
送走小單,在辦公室等五六分鍾,周正發電話到了。
老盧指示他和鄉婦聯許主席,同鄉衛生院的一個女醫生和良中的一個女教師參與解救行動。要求醫生帶上出診用的醫療箱,要求準備多點餅乾礦泉水。要讓市公安局領導和電視台記者感受到良莊鄉黨委政府對公安工作的支持,對打拐及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的重視。
要兩位女同志,來四位。
四位就四位吧,越野車被武裝部長牛青山征用了,只能開7號車去局裡。
先去鄉政府接上周正發、許主席,再去良中和衛生院接人。
老盧每次去縣裡辦事,看見有人站在丁字路口等中巴,不管認不認識總會喊一下,讓人家搭順風車去思崗。如果人多,緊年紀大的和帶小孩的上車,人少擠擠一車帶走。反正他坐副駕駛,後排不管怎麽擠也擠不到他。
久而久之,形成一個習慣。
焦鄉長、馬主席、崔副書記、張副鄉長等鄉領導,只要用建築站或建材機械廠的車去縣裡辦事,只要車上能坐下,都會順路帶上幾個老百姓。
舉手之勞,又不用自己掏一分錢,所帶來的正面影響卻是巨大的。
良莊人經常跟丁湖親戚吹牛,我們良莊幹部多麽多麽好,上個月我是坐盧書記車去縣裡的,他一直把我送到百貨大樓,你們丁湖搞成現在這樣就是幹部不行,不光腐敗而且脫離群眾。
入鄉隨俗,作為鄉長助理不能搞特殊化。
開到丁字路口停車,搖下車窗朝站在水果攤邊的幾個人喊道:“同志們,有沒有人順路去思崗的,三個空位置,去趕快上。”
警車,不是鄉裡的轎車,幾個提著行李的人猶豫不決。
周正發搖下車窗催促道:“老蔣,雲雲,韓特派喊你們呢,走不走,再不走等會一個人要花六塊錢打車票。”
不怕得罪人,不等於喜歡得罪人。
這種能改善警民關系,能緩和乾群矛盾的事為什麽不做。
韓博乾脆開門下車,幫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同志提起行李,微笑著招呼道:“公安也是人,公安不吃人,上車吧,能省一塊是一塊。”
叫雲雲的小丫頭膽大,撲哧一笑道:“韓特派,周主任,我要坐前面!”
“你個死丫頭,要求還挺高,坐前面就坐前面,不過要系安全帶。”周正發不光知道她名字,看樣子還比較熟,竟然真爬到後排把副駕駛讓給她。
全鄉最可怕的人看來沒那麽可怕,行李被提上的中年人反應過來,急忙道:“韓特派,不好意思,這就麻煩你了。”
“順路,不麻煩。”
“轎車坐過,警車頭一次坐,韓特派,今天沾你光。”
“不是沾光,是應該的。看見那個牌子沒有,人民警察為人民,我們公安民警就應該為人民服務,再說你們交過治安聯防費,你們是我們的衣食父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