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打拐行動(二)
柳下HN接長江,全長兩百多公裡,河上許多船閘,既是江北地區的一條重要交通河,也是一個防汛抗旱的大型水利工程。
如果碰上幾十年難遇的大暴雨,所經之處的內河全往柳下河排水,然後往南排進長江。
省道沿河而建,距河堤不足20米。
砂石料主要靠水運,柳下交管站砂石場建在河堤下面,有一個簡易小碼頭和兩個土吊車,老辦公樓由於地勢較低,站在二樓正好能看見三岔路口,平視,不是居高臨下。
樓裡有人,趴在團結橋上釣魚的是自己人,背著行李站在省道邊等車的也是自己人。
寧所長很幫忙,柳下派出所幾乎傾巢而出,只要“哥哥嫂子”敢把人送來,一定插翅難飛。
“韓鄉長,寧所,她們來了,年輕的那個就是陳月紅,中年婦女是張玉山的姐姐張玉珍,推自行車的是張玉山,接媳婦,穿挺光鮮。“
沒日沒夜的蹲坑終於可以結束了,安小勇有些興奮。
三人從團結橋下來,似乎嫌三岔路口賣水果的礙事,沿省道往北走了幾步,說著話翹首以盼“哥哥嫂子”到來。
寧所長沉吟道:“站在路東,車應該從南邊過來。”
韓博點點頭,遙望著三人說:“收費站的口子要扎緊,我要確認他們是從什麽地方上車的。”
“小伍在那兒,我們一喊他就上崗。”
“謝謝。”
“又來了。”
正說著,對講機裡傳來急促的呼叫聲:“洞么洞么,我洞倆,我是洞倆,聽到請回答,完畢。”
“洞么收到,洞倆請講,完畢。”
“洞么洞么,小魚全部入甕,小魚已全部入甕,正組織學習,等候進一步命令,完畢。”
“穩住他們,等候命令。”
二十八個買媳婦的,一個一個抓太麻煩,警力也調配不過來。
被拐賣來的外地婦女沒戶籍,以鄉政府名義召集他們開會,學習國家有關於戶籍管理的精神,讓他們能遷移的趕緊去辦遷移,辦不了遷移的鄉裡再想辦法。
沒戶口,分不到地,上不了合作醫療。
現在戶籍歸警務室管,那些孩子依然沒上戶口的,不可能再像之前一樣找村幹部打個證明就能上戶口。並且許多人沒辦結婚證,未婚先孕先生,屬於計劃外生育,按規定是要罰款的。
鄉裡重視這個情況,準備協調公安、計劃生育、民政、婦聯等部門統籌解決,買媳婦的人信以為真,聽到廣播通知就不約而同跑警務室食堂開會去了。
周正發、老王和小任坐鎮,有十幾個聯防隊員,應該不會有問題。
卡車客車一輛接著一輛從省道疾馳而過,車流量大,司機開得又快,難怪這一路段常出交通事故。
張玉山似乎蹲累了,站立起來伸展腿腳。
西裝有點皺,他老姐姐抓住衣角用力往下扯,試圖將衣服拉挺拉直,又從口袋裡摸出草紙,幫他擦乾皮鞋上的灰塵。
不知道為什麽,居然感覺這畫面很溫馨。
要是自己四十多歲沒老婆,姐姐會不會急,如果處境跟張玉山差不多,她會不會幫著買老婆……
正胡思亂想,一輛大客車鳴著笛停在三岔路口,陳月紅喜形於色,飛快迎上去。
一個兩個三個,車上下來三個人,夾在中間,臉色蒼白,看上去很怕很瘦弱的女子應該就是妹妹。大客車放下三個人走了,寧所長報車型和車身顏色等特征,通知收費站前的治安卡口把它攔下來。
離得遠,看不清容貌。
不過從張玉山的反應上看,他好像對這個媳婦很滿意,他姐姐更是挽著“妹妹”胳膊,嘴裡不知說些什麽,把人往團結橋方向死拉硬扯。
張玉山把一個紙包往陳月紅手裡一塞,推上自行車忙不迭去追姐姐和“媳婦”。陳月紅回頭看了看,把“哥哥嫂子”帶到省道邊的小樹林裡,應該是在分錢。
沒必要再跟他們耗了,韓博和寧所長對視一眼,拿起對講機喊道:“各隊注意,各隊注意,我洞么,按計劃行動,立即組織抓捕!”
在一樓的小單,帶領柳下派出所幾個聯防隊員,從團結橋下,沿河堤邊往北摸去。
橋上釣魚的人收杆,跟橋東邊迎面而來的王燕老米一起,從張玉珍手中搶過“妹妹”,給四十好幾的姐弟倆戴上手銬。
與此同時,路上的人撲向“哥哥嫂子”,情況不對,三人想往河堤邊跑,結果被小單等人逮了個正著,全部放倒在草叢裡,挨個反銬上。
“小勇,你坐寧所的車去查大客車,陳猛陳猛,把7號車開過來。”
韓博顧不上三個落網的人販子,快步跑到團結橋,出示證件:“同志,我是思崗縣公安局民警韓博,這位是我同事王燕,我們是來救你的。你叫什麽名字,什麽地方人?”
警察!
被拐賣的女孩跟做夢似的,不敢相信這一切是真的,傻傻看著他,看了好一會兒,突然哇一聲嚎啕大哭起來。
她看上去帶著幾分稚氣,極可能未成年,王燕摟著她,慢聲細語地安撫道:“別哭,別怕,我說普通話你能聽懂麽?我們是公安局的,你現在安全了。先跟我們去檢查下身體,然後通知你家人,給他們報個平安,讓他們來接你回家。”
她能聽懂一點普通話,知道點頭搖頭,就是不會說,哭訴了一兩分鍾不知道她說什麽。
這裡不是說話地方,現在更不是說話的時候。
韓博命令道:“王燕,你先帶受害人回去。小單,把這幾個全押到砂石場。張玉山,喊什麽喊,給我老實點!”
“韓鄉長,這是他們的身份證,車票,這是剛才交易的贓款。”
“哥哥”三十多歲,又黑又瘦,賊眼溜溜,四處張望,應該有前科,表現得不是很害怕。“嫂子”二十七八歲,白白胖胖,蹲在一起很不協調。
陳月紅耷拉著腦袋一聲不吭,似乎也不怎麽怕。
“先押過去,分開看押,不許他們串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