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韓警官》第91章 打拐行動(四)
  第91章 打拐行動(四)

  江省治安在全國算很好的省份,思崗治安在全省排前列,多少年沒發生過影響惡劣的刑事案件。

  黃賭毒中黃不多,賭很少。

  至於毒,別說老百姓,許多民警都沒見過。

  農村雖談不上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但夏糧秋糧曬在路上基本上不會丟。

  發生買媳婦這種事,不能說社會治安不好,不能說經濟有多麽落後,也不能說風氣有多麽壞,只能說明法制宣傳不到位,精神文明建設沒跟上,人性越來越冷漠。

  丁湖的解救行動同樣順利,幾乎沒遭到阻擾。不像那些因貧窮產生野蠻的邊遠山村,一呼百應,個個出手,想解救一個被拐賣的婦女,估計要調動武警。

  人說“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對警務室而言,開始就是開始,離一半早著呢。

  打拐不是公安一家的事,需要鄉黨委政府支持,需要婦聯、衛生、團委、司法和教育各部門廣泛參與。

  老盧從南港回來了,親自兼任“良莊鄉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人員名單貼在警務室院牆外,大毛筆字,大紅紙。

  分管政法綜治的崔副書記兼任副組長,負責工作組具體工作。

  綜治辦主任、婦聯主席、公安特派員、團高官和計生辦主任兼任主任委員,組成人員下面是舉報電話。

  《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貼在邊上,然後是“買老婆花錢又犯法”之類的大幅標語,龍飛鳳舞,全出自文化站長老吳之手。

  警務室鐵門緊閉,傳達室變成值班室,小任和一個聯防隊員以及一個鄉幹部正在給聞訊而至的群眾解釋法律法規。

  西邊一排宿舍變成一排小黑屋,周正發和幾個聯防隊員坐在門口,罵裡面的人沒出息,給裡面的人上規矩,誰想上廁所要“報告”。

  東邊食堂裡全是婦女小孩,桌上有水果瓜子糖果,仿佛在開茶話會。

  遲來的解救,有人哭有人笑,有人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工作組有許多女幹部女教師,兩個人負責一個,用思崗普通話努力跟她們溝通,用盡可能親切的語氣和笑容安撫大人小孩情緒。

  小單、陳猛和高亞麗剛從丁湖解救出來的女孩,是同沈秋豔一起被拐賣過來的,再次見面,二人相擁痛哭。她沒沈秋豔幸運,遇到一個花了錢就要同房的三十多歲男人,已懷孕三個月。

  先交給工作組的女幹部安撫,知道老家電話的先聯系老家親人,老家沒電話的幫她們聯系戶籍所在地公安局。然後該檢查身體的去衛生院,該做筆錄的去辦公樓。

  穩定壓倒一切,把良莊鄉升格為良莊鎮才是大局。

  老盧、焦鄉長、崔副書記、馬主席、牛部長等鄉領導全來了,研究怎麽才能又快又穩的把這件事解決掉。

  “可能一些同志會有想法,認為小韓同志沒事找事。中央文件崔書記剛剛傳達過,作為黨政領導,我們有責任,那種沒事找事、多管閑事的想法萬萬要不得;有些同志或許會想,這種事多了,丁湖有多少,李莊有多少。我再強調一次,人家是人家,我們是我們,不能好的不學壞的學……”

  老盧快退居二線了,越是快退的領導越不想留下遺憾,他真下定決心在任期內把這個問題解決掉,三言兩語把調子先定下來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只有硬著頭皮解決,焦鄉長意味深長地說:“同志們,除了一些征收任務,我們良莊各項工作大多排在全縣前列。外面人提到我們良莊,第一句話是良莊不欠債,第二句話是良莊重視教育出人才。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雖然年年評不上先進,但有這兩個評價,我心滿意足。

  現在問題擺在眼前,我們欠債,欠法律債良心債。我愛人在食堂幫著做工作,她很同情那些女同胞,為那些被拐賣過來的女同胞的遭遇難過,她忍不住哭了,見著我就問鄉裡為什麽不管,作為鄉長,我無地自容。”

  黨政一把手態度明確,其他鄉領導紛紛表態支持。

  “小韓,你先介紹下情況。”

  韓博回頭看了看列席會議的新娘子,解釋道:“盧書記,我剛執行完抓捕和解救任務回來,具體情況王燕同志掌握得比較全面,要不請王燕同志先匯報。”

  “行,小王,開始吧。”

  “報告各位領導,初步統計,自1991年全國高官會頒布施行《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以來,我鄉共發生收買拐賣婦女的犯罪行為28起,孩子3歲以上的12起,1至3歲的9起,也就是說有7名被拐賣過來的婦女沒生育。

  她們主要來自西川、西江、南貴、南雲、北湖和南湖六個省十幾個地區,人販子以介紹工作或婚介為名,把她們騙到我們這兒,賣給我們良莊及周邊農村家庭條件不好的農民。人販子和法制意識淡薄的農民,就這麽將一個個天真活潑、愛幻想的女孩,變成一個個生孩子的工具……”

  在長港派出所乾三年內勤,王燕見過各種犯罪行為,自認為是一個很堅強的女警。

  但是,現在,她情不自禁流下兩行熱淚。

  食堂三十多個婦女,經歷一個比一個淒慘,遭遇一個比一個坎坷,將心比心,誰能不為之動容。

  老盧氣得臉色鐵青,拍著桌子指示,該抓的抓,該判的判,該讓人回家的給賠償給路費送人回家,鄉裡擠出10萬作為善後經費,工作組要把這件事負責到底。

  用老盧的話說,不嚇唬嚇唬他們,不給他們點教訓,威懾不住其他人。

  只要是買媳婦的,有一個算一個全拘留。

  聯防隊員提人,安小勇、小單和陳猛在三間辦公室同時訊問,做筆錄,整材料,再找他們買的媳婦了解情況,相互驗證。中巴車聯系好了,明天一早全送看守所。

  按照沈秋豔反應的情況,她那一批共7個人被騙到江省。人販子中有一個大概40多歲,名叫郝力的西川籍男子,好像是團夥頭目,反正另外幾個人販子全聽他的。

  落網的兩個是從江陽市上的長途汽車,郝力可能在江陽市,可能有個窩點,甚至可能囚禁了其他婦女。

  已經快天黑了,如果交易順利,落網的兩個人販明天中午應該能趕回去。姓郝的嫌犯沒露面,警惕性極高,到時候要是沒看見同夥,極可能會轉移。

  動作一定要快,要撬開兩個人販子嘴,搞清郝力的下落。

  為防止串供,人販子中的男子正好關押在訊問室。

  韓博拉開椅子坐到他對面,從包裡取出一根煙幫他點上,王燕拿起筆,準備做記錄。

  必須爭分奪秒,沒時間再問他姓名性別。

  韓博拿起他的身份證,冷冷地說:“孟世勇,我知道你能聽懂也會說普通話,別跟我裝瘋賣傻裝聾作啞。法律規定,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你死定了,你拐賣婦女6人以上,情節特別嚴重,要依法從重從快查處。要是沒立功表現,要是敢跟我公安機關負隅頑抗,只有死路一條,連死緩都混不上。”

  對打擊拐賣婦女兒童,79年刑法太輕,全國高官會又出台一個《關於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1991年9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二號公布的,就是法律,具有法律效力。

  王燕把《決定》拿給他看,指著死刑的相關條款,警告道:“孟世勇,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別執迷不悟,這是你立功贖罪的最後一次機會。”

  從去年秋天到現在,陸續往這邊送來好幾個人。

  那些女人全在,全可以指認,想賴都賴不掉。

  孟世勇被勞教過,知道公安不是在開玩笑,他不想因為送人這事被槍斃,更不敢保證他不說隔壁的女同夥也不說。

  罪行嚴重,嫌犯心理防線很容易突破,只是剛才忙著解救其他婦女,忙著參加鄉裡的會議,根本沒時間審顧不上審。

  韓博隻問重點,王燕也隻記錄重點,隨著嫌犯不斷交代,一個龐大的拐賣婦女犯罪網絡浮出水面,光南港幾個縣市農村要解救的婦女就十幾個,特大案件,必須向局領導匯報。

  (本章完)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