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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警官》第84章 大案小案
  第84章 大案小案
  崔副書記去縣委辦事與警務室有一點關系。

  作為負責黨建工作的黨委副書記,他要在11月份向上級黨委提交下一年度的黨員發展計劃,春節前後上級黨委批複,然後嚴格按照計劃進行發展。

  只能少不能多,未列入前一年底計劃的,當年不應發展。

  新娘子提出入黨想法的時機恰到好處,如果再晚幾天,她們要到明年底才能被列入積極分子名單。

  考察發展黨員是一件很嚴肅的事,程序一個不能少,想在明年公務員招考前讓她們成為預備黨員,必須爭分奪秒。

  好在鄉黨委支持,昨晚遞交申請,今天一早老盧便召集在家的鄉黨委委員開會研究,批準建立黨支部。崔副書記正好在車上,直接把他請到警務室宣布鄉黨委的決定,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

  包括老王、老米在內,聯防隊的5個黨員全到了。

  特事特辦,他們的組織關系從現在開始由各村黨支部轉移到警務室黨支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和《黨員組織關系信息表》等手續明天下午5點前辦完。又不是轉移到縣裡或其它鄉鎮,轉來轉去依然在良莊,並不是很麻煩。

  崔副書記列席支部黨員大會,組織意圖不折不扣得到落實。

  韓博當選黨支部書記,老王同志組織委員,高亞麗宣傳委員,米金龍保密委員,小單青年委員(相當於警務室的團高官)。

  按照程序,要將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結果、黨支部委員會選舉結果和黨支部委員的分工情況向上級黨委匯報,要獲得上級黨組織批複。崔副書記列席會議,他就代表上級黨組織,接過小高整理的材料看了看,一錘定音,宣布警務室黨支部正式成立。

  事情一次辦完,不能拖泥帶水。

  審查三份入黨申請,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指定高亞麗、老王、老米、小單等正式黨員作為三個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王燕、安小勇和陳猛正式列入考察對象,雖然不是黨員沒資格參加會議,卻比參加會議的人激動,某種意義上而言這個黨支部就是為她們成立的。

  食堂加餐,好好慶祝一下。

  吃完晚飯,送走崔副書記,繼續開會,不再是黨組織的會議,是案情匯報分析會。

  “六個嫌疑人中,張朋基本可以排除。走訪詢問發現,案發當晚,他去李莊一親戚家吃喜酒,喝多了,爛醉如泥,沒回來,在親戚家住了一夜,第二天上午才清醒,吃完午飯才回來。”

  紅旗村魚塘失竊案是小單負責的,他摘下白黑板上張朋的照片,指著第二個嫌疑人匯報道:“蔡青鋒嫌疑較大,群眾反映他經常偷偷去人家養殖塘釣魚,家裡有魚叉、絲網和電魚器,有一條小水泥船,在紅旗三組的交通河裡有兩個籠網。

  正事不乾,整天捕魚釣黃鱔釣鱉捉青蛙。手腳不乾淨,經常從野河搞到人養殖河或養殖塘去。天天走夜路,看見瓜田偷幾個瓜,看見梨樹桃樹摘一大筐水果回去,在紅旗村周邊是出了名的。並且案發第二天上午,有村民看到他媳婦在河邊殺魚。”

  王燕翻開一份材料,補充道:“他有偷魚前科,被李特派處理過。94年3月被收容審查,在看守所關了兩個月。”

  收容審查,那就是沒掌握他的犯罪證據了。

  細想起來公安機關權力真大,只要民警填寫一份建議收容審查表,經派出所長和正科級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就可以將違法犯罪嫌疑人關入看守所審查三個月,可以兩次延期,最多能關九個月。

  這種收審不需要任何證據,只需寫上“據群眾反映,某某某近日多次深夜遊蕩,手頭闊綽,有盜搶財物嫌疑”之類的收審原因。

  不過那是以前,今年3月修訂刑事訴訟法,將收審條件寫入進拘留措施條件之中,明令禁止再使用收審措施。在司法實踐中,已徹底廢止。

  對辦案單位尤其刑警隊來說,想通過法院對一個小偷判刑六個月都很困難,必須通過檢察院審核證據,批準逮捕。由檢察院再補充材料,向法院提起公訴,最後再由法院審理宣判。常常會因證據不足或案情輕微等原因被檢察院宣布不予逮捕,或在法院那一環節被宣布不予起訴。

  收容審查廢止了可以勞教,辦一個違法人員勞動教養兩年相對容易,只需要市局勞教委員會批準。

  參加律師資格考試帶來的影響很大,而且支離破碎的夢境中將來勞教也要廢止,韓博不想辦那種有瑕疵的案子,疑罪從無,有證據就將嫌疑人送上法庭,沒證據就收集證據,收集不到就死死盯著他。

  “第三個嫌疑人呢?”

  “李固,25歲,綽號賊猴子,家在紅旗三組,姐姐嫁在良東村,姐夫家開小店,經常住姐姐家,大錯不犯,小錯不斷,整天遊手好閑。案發第二天上午,有群眾看見他在菜市場門口賣魚,因拒不交納工商管理費,與工商所同志發生爭執,這一點已查實。”

  小單摘下照片,苦笑道:“走訪詢問確認,他那天賣的全是小魚雜魚,不是人工養殖的鯽魚草魚,且數量不多,就一小桶,大概三十多斤,基本可以排除其嫌疑。”

  綜治辦主任周正發提過這個人,讓好好收拾收拾。

  韓博回頭問:“他有沒有被處理過?”

  “處理過,收審過三次,結果每次收審都會成為他囂張的資本。就像小單說的,他非常狡詐,大事不犯,小事不斷,勞教又不夠條件。現在不讓收審了,拿他沒什麽辦法。”

  王燕倍感無奈,陳猛暗暗地想不是拿一個小混混沒辦法,是特派員辦事謹慎不想采取那些非常手段。

  剩下幾個全有嫌疑,全沒確鑿證據。

  辦公條件不錯,辦案條件不怎麽樣,沒有專業刑警,尤其缺乏技術手段,要是當時能把腳印拓下來,要是能通過技術鑒定比對出到底是誰家的絲網,這個案子不難破。

  沒條件創造條件,可是這條件不是一天兩天能創造出來的。

  沒辦法,只能先擱置,轄區這麽大,不可能把精力全放在幾百斤魚失竊上,等將來收集到新線索再說。

  相比之下,拐賣婦女的案子進展不小。

  安小勇不無激動地說:“陳月紅是中間人,且從中牟利,走村串戶,專門幫各村沒媳婦的光棍介紹。為把這個生意做下去,去年底專門安了一部電話。這邊聯系好買家,再用電話跟人販子聯系。現在可確定光我們鄉就賣了三個,丁湖一個,柳下兩個,其中有一個未成年,情節嚴重,判死刑都夠了!”

  難以置信,一個五年前被拐賣過來的婦女,居然參與進拐賣活動。

  韓博看完材料,低聲問:“她丈夫呢,她丈夫有沒有參與進去。”

  “雷太平沒上過學,不識字,老實巴交,家裡事事由陳月紅作主,有沒有參與這個很難界定,知情是肯定的。每次有婦女被拐賣過來,買家擺喜酒,他都跟著去吃飯。有一次人販子沒來得及走,住他家,他還很熱情的招待,來集市買菜買酒。”

  法盲一個,這件事他難逃乾系,這個家庭算是完了。

  韓博暗歎了一口氣,說道:“電話監聽要辦相應手續,太麻煩,也不太現實,先盯著,盯死陳月紅。從明天開始,聯防隊繼續集中訓練學習,在警務室待命,嫌犯一完成交易,立即組織抓捕,同時展開營救行動。王主任,考慮到涉案人員較多,要盡快把西邊那排宿舍收拾出來。”

  一下子抓幾十個,羈押室是關押不下。

  王治綱問:“韓鄉長,要不要把門窗加固一下?”

  “安全第一,需要加固。窗戶焊上鋼筋條,門全換上防盜門,門上最好開個孔,能在外面觀察到裡面情況。只是暫時的,將來說不定要住人,插座就不動了,把電源切斷就行。”

  “好的,明天一早就安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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