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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警官》第78章 棘手的案件
  第78章 棘手的案件

  顧新貴的事告一段落,吉主任再次打電話表揚,也只是表揚。

  抓捕轄區內逃犯跟老百姓種莊稼一樣天經地義,是本職工作,是分內事,局裡除了表揚不會有其它表示。

  快到年底,寫總結報告時多個成績,僅此而已。

  同往常出差回來一樣,開會,聽留守的同志匯報工作。

  鄉長助理什麽職位,在思崗,只要能乾上鄉長助理,一年之後鐵定副科級。

  特派員從參加工作到現在,一直當領導,一直有行政職務,參加過縣委組織部的青乾班培訓,不是那些帶括弧的軍轉幹部,到明年這個時候肯定副科級實職,在局裡至少大隊長,調到政府就是副鄉長。

  上司有前途,下面人才能跟著沾光。

  同志們歡欣鼓舞,稱呼立即改成“韓鄉長”,不再是不倫不類的“韓特派”。

  王燕越乾越有勁兒,激動不已匯報道:“過去一星期,警務室共接警8起,3起交通事故,一起在柳下河大橋東邊的第二個十字路口,一起在思良公路丁湖交界處的三岔路口,一起在團結橋。全是摩托車,沒人死亡,我們主要維持秩序,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其它的由交警隊接手。

  另外5起中1起是治安案件,根據聯防隊員提供的線索,抓獲幾個聚賭的,案值較大。我們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參賭的六個人進行了處罰,一人5000,小勇去局裡辦的治安裁決。局裡特事特辦,鄉財政截下來的那40%,沒要我們警務室墊付。”

  建築站幾個幹部,其中有一個項目經理,全有錢人,從北方回來沒事乾,聚在一起“炸金花”,玩得比較大,一晚輸贏上萬。

  韓博接過材料看了看,抬頭問:“汪經理有沒有來說情。”

  “來了,我按你留下的指示,公事公辦,快事快辦,看到裁決書,汪經理沒說什麽,交上罰金把人帶走了。”

  罰款返還大多給了鄉財政,他能跟警務室說什麽。

  不過招呼是要打的,回頭去趟建築站,姿態放低點,請他諒解諒解。

  韓博點點頭,又問道:“另外兩起治安案件呢?”

  王燕材料都不用看,如數家珍地說:“第一起其實是鄰裡糾紛,秋收了,秸稈沒地方去,放火燒。良東村的一個婦女,燒稻草時沒在地裡看,火勢蔓延,把人家沒收割的稻子燒了。兩畝多水稻,顆粒無收。人家急了,打110,我們必須出警,現場看了看,請村幹部幫助計算損失,讓點火那家賠償。

  一個嫌賠償多,一個嫌獲得的賠償少,不依不饒。

  從村裡鬧到警務室,在一樓吵一下午,怎麽說不聽。我實在沒辦法,跟他們說這事我們公安管不了了,你們要麽去丁湖法庭起訴,要麽去司法所調解。丁湖太遠,他們竟然真去找吳所長,一家先交50塊錢調解費,調解結果跟我們的調解是一樣的。多50塊錢沒地方去,你說這算什麽事啊!”

  司法所調解是要收費的,不聽警務室勸,非要去司法所花這個冤枉錢,想想是挺搞笑。

  “最後一起是盜竊,紅旗村一個魚塘被人偷了至少五百斤魚,我們在現場發現腳印和掛斷的絲網。案值不大,刑警隊不願過來勘察,只能走訪詢問。小單發現幾個嫌疑人,但沒確鑿證據,要不借公捕大會這股聲勢,把他們帶到警務室來問問,看能不能問出點什麽。”

  雞毛蒜皮的案子也是案子,不破老百姓不滿意。

  韓博沉吟道:“四五百斤魚一家吃不了,嫌疑人肯定運出去賣掉了。我們分下工,明天一早,我去柳下,小單去丁湖,陳猛去李莊,去集市尤其菜市場問問,看能不能收集到銷贓線索。”

  “行,不過有件事更重要的事,小勇,你最了解情況,你匯報。”

  “好的。”

  安小勇拿出一份統計清單,凝重地說:“韓鄉長,我在下村時發現責任區有好幾個外地媳婦沒報戶口,直到孩子上小學才找村幹部上戶籍,並且隻上孩子戶口,她們的戶籍沒遷移過來。以前遇到過這種事,那時我沒權管,現在負責戶籍不能不管,不能再視而不見。

  為掌握更多情況,在王燕同志和小單支持下,我組織聯防隊員對全鄉19個行政村進行了一下摸底。初步統計,全鄉共有28個外地媳婦,大多是本地光棍尤其家庭條件不好農民從外地買來的。買來之後,全家看著,左鄰右舍幫著看,限制其人身自由。

  舉目無親,身上一分錢沒有,語言又不通,一些外地婦女曾跑過,結果沒跑掉,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只能這麽過。拐賣婦女兒童,涉嫌********人身自由和強奸,難以想象這種事會在我們轄區發生,而且這麽多。”

  家境不好,長相磕磣,娶不到媳婦,去外地買個,這種事在思崗不新鮮。

  安小勇之前沒權管,自己又何嘗不是。

  韓博咬咬牙,冷冷地說:“查,先秘密調查,搞清他們是從哪兒買的,那些被拐賣過來的婦女原籍在什麽地方,等時機成熟組織力量展開營救。”

  下這個決心不容易,安小勇由衷敬佩頂頭上司的魄力,接著道:“韓鄉長,我正好掌握到一個線索,柳北村一個四十多歲的村民,正在托人買媳婦,對方大概過三五天把人送過來。”

  “既然有線索,拐賣婦女的犯罪團夥必須打掉!小勇,線索你收集到的,這個案子你負責。正好鄉裡晚上有個會,我向盧書記匯報下買媳婦的問題,希望能引起他的重視,看能不能利用這個機會還還欠帳。”

  這個案子很棘手,買媳婦的問題,全縣所有鄉鎮或多或少存在。

  派出所人少事多壓力大,民警平時極少下村。聯防隊工資待遇低,沒士氣,加之是本地人,對這種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民警不怎麽下村,聯防隊員又不匯報,往往等知道了人小孩已經能去打醬油了。

  被拐賣過來的婦女被看護久了,一旦生了孩子,就不再想逃跑。女人天生的母愛會使她們放棄一切,她們可憐孩子,同情丈夫,盡管這種“親情”是在長期強迫中產生的。

  久而久之,買媳婦成為一件民不告官不究的事。

  王燕很同情那些被拐賣過來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婦女,可這件事太敏感,涉及到那麽多家庭。你不可能管一個不管第二個,搞不好會讓許多家庭妻離子散,進而影響到轄區社會穩定。

  就算鄉黨委政府能下定決心,其它鄉鎮呢?

  拐賣婦女兒童是很嚴重的刑事案件,良莊警務室管了,其它所隊不管,那就是不作為。而這件事尤其善後工作,光靠公安一家是解決不了的,需要鄉鎮黨委政府乃至縣委縣政府支持。

  她深吸了一口氣,欲言又止提醒道:“韓鄉長,這件事很敏感,你是不是再考慮考慮。”

  “我不是獨生子女,我有一個姐姐。換位思考,要是我姐姐被人拐賣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家裡杳無音訊,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我爸會傷心,我媽會哭死,我會急死!人性不應該這麽冷漠,良莊不應該發生這種事,何況我們是人民警察,打擊犯罪,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是我們的職責。”

  那些婦女真可憐,從掌握的情況看,其中有幾個被拐賣過來時尚未成年。

  她們一輩子就這麽被人販子和一幫法盲農民給毀了。

  王燕越想越難受,哽咽地說:“韓鄉長,我錯了,我不應該前怕狼後怕虎,我聽你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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