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章 鮑雙平是什麽人?
從獄偵耳目套出的話中可以分析出吳駿的死並非意外,是丁長桂在錢中明指使下壓死的,是一起謀殺!
然而,高牆內的生活枯燥、乏味、難熬,堪稱度日如年,只有進來的人才知道自由的寶貴。刑期那麽漫長, 趁管教民警不在吹牛打屁,成了許多囚犯唯一的消遣。他們的話不能不信更不能全信,一些囚犯為爭取減刑甚至捏造案件線索。
丁長桂的情況跟那些囚犯不太一樣,他不可能在這個問題上信口開河,因為一旦查實第一個倒霉的就是他,現在的問題是沒有證據。
鮑雙平既興奮又有那麽點失落,一個人驅車回到賓館, 再次撥通韓博電話。
“故意殺人是要吃槍子的, 如果提審, 讓他聽錄音,跟他對質,他會一推了之,說是吹牛。這麽一來就會讓耳目暴露,得不償失,所以我沒打草驚蛇。”
不管鮑雙平的為人怎麽樣,他終究乾過那麽年警察,考慮得還算比較全面。
韓博合上剛看完的案卷,沉吟道:“鮑局,直接證據沒有,我們可以收集簡接證據。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首先要有重賞。丁無意中提到過‘大炮’、‘中炮’、‘小炮’,我們是不是從他親屬的經濟狀況著手,先查查錢中明有沒有給過他錢,給過多少錢,給丁的錢又來自哪裡。”
要收拾的是郝英良, 錢中明只是一個馬仔,鮑雙平忍不住問:“就算查實又能怎麽樣?”
“鮑局,飯要一口一口吃,如果連錢中明都拿不下,我們怎麽能將錢背後的人繩之以法?”
韓博反問了一句,又解釋道:“而且資金流向能否查實,對我們正在偵辦的案件至關重要。錢中明動用鴻豐公司的資金,糾集一幫前科人員、社會閑散人員,尋釁滋事、聚眾鬥毆,他可以一個人扛下來,可以聲稱挪用鴻豐公司的公款。
如果雇凶殺人的資金同樣來自鴻豐公司,或郝英良實際控制的另外幾家公司,他怎麽解釋這一切?要是從事其它犯罪行為的資金,也是來自郝英良實際控制的公司,這就解釋不過去了,天底下哪有這麽多巧合,難道別人都是傻子,對他一次又一次挪用公款視而不見?”
“收集外圍證據,形成一條證據鏈,讓姓郝的賴不掉?”
“這樣的案子也只能這麽辦,鮑局,我們一明一暗雙管齊下,我在明面上組織警力窮追猛打,審出一條線索查實一條,收集並固定證據,目標全指向他郝英良,讓他意識到我在步步緊逼。”
鮑雙平似有所悟,不等韓博說完便脫口而出道:“他現在的注意力全在你身上,顧上我這個被停職的死對頭,我就利用這個機會查他以前的事!”
“控告申訴處是你分管的,這方面線索你應該有不少。”
“放心吧,我知道接下來該怎麽做。不過韓局,金茂市場的事,特別是對待那些租賃戶,你可不能上綱上線。人家有承包經營合同,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他們是受害者,找關二彪出頭純屬不得已而為之,這些實際情況你要考慮到。”
“不得已而為之?”
“韓局,我知道你現在壓力不小,抓錢中明、宗永江等於捅了馬蜂窩,城東區委區政府的個別腐-敗分子可以不鳥他,市裡那些給郝英良撐腰的人不是好惹的,他們會找種種借口打壓你。但要是因為這個進入法律程序,那不成顛倒黑白了,那些租賃戶冤不冤?”
生怕電話那頭的盟友產生其它想法,鮑雙平又強調道:“我跟他們關系是不錯,但我鮑雙平沒收過他們一分錢好處,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我是就事論事!”
沒收過一分錢好處?
韓博對此深表懷疑,或許他真沒收過人家現金,不過吃吃喝喝讓人買單絕對有,否則那天晚上在帝豪大酒店的事該怎麽解釋。
既要穩住他,也要堅持原則。
韓博故作權衡了一會兒,低聲道:“鮑局,既然你開了口,我不能讓你對不起朋友。這樣吧,在處理租賃戶雇傭關二彪團夥這一問題上,我可以網開一面,但必須以解決金茂市場攤位經營權矛盾為前提。
認死理,鑽牛角尖,不行!因為當年簽的合同確實存在很多問題,可以說是無效合同。市裡會聯合商務、信-訪、公安、工商等部門成立一個工作組,爭取一勞永逸的解決這些問題。
在這個工作組裡,我們公安的話語權還是比較大的。只要他們積極配合,承諾不再胡攪蠻纏,那麽,我會充分考慮到他們的利益,在重新招租乃至攤位位置等問題上,會給他們提供一點優惠和一些優先權。”
“原來的合同執行不了?”
“無效合同怎麽執行,鮑局,金茂市場的情況你比我了解,如果再不理順關系,再不兼顧各方利益,接下來要鬧事的不光是他們這幫租賃戶,還有利益確實受損、處境更艱難的物資公司下崗職工。”
作為領導,誰也希望治下總是有人鬧事,總是有人上-訪乃至越級上-訪。
不管一些市領導和區裡的主要領導在對待公安局把矛頭對準郝英良會持什麽態度,但在解決金茂市場矛盾這一問題上的立場是一致的。
金茂公司出局,重新物色或專門成立一家公司經營管理,原租賃戶簽訂的合同作廢,估計已成定居。
大勢所趨,鮑雙平不能再強求。
他正不知道該說點什麽,韓博又補充道:“此外,在所謂的維權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尤其刑事犯罪要嚴厲查處。打傷人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被人打傷的,我們會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這一點沒商量。”
各打五十大板沒什麽,關鍵之前因為這事給基層打過招呼!
毆打嫌犯,頂撞領導,被停職。如果再追究干涉基層民警辦案的事,豈不能又加上一條知法犯法?
鮑雙平愣住了。
韓博豈能不知道他此刻是怎麽想的,接著道:“鮑局,你可以做做工作,讓那幾個動過手的租賃戶投案自首,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爭取寬大處理。態度決定一切,只要他們能拿出態度,我這邊就好辦了。”
既然是盟友,那有什麽不能說的。
鮑雙平點上支煙,輕描淡寫地說:“韓局,租賃戶的事好辦,我是擔心有人落井下石,借這事做我的文章。”
“什麽文章?”韓博明知故問。
“租賃戶是動過手,是打過金茂市場的保安,但事出有因。狗急了還跳牆,兔子急了還咬人呢。要不是宗永江欺人太甚,他們退無可退,誰會動手?情況我了解,絕對是正當防衛,頂多是防衛過度,區政府的極個別人跟宗永江穿一條褲子,我們公安不能再顛倒黑白,所以我給萍北派出所打過招呼。”
天底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同樣沒無緣無故的恨。
他跟郝英良勢不兩立,想將郝英良除之而後快,絕不可能是郝英良跟羅子軍關系不錯,瞧不起他、不把他放在眼裡那麽簡單。
肯定有隱情,只是現在沒掌握罷了。
現在只是停職,想把這樣的一個極為不稱職的人趕出公安系統光憑乾預基層辦案是遠遠不夠的。畢竟一個分管治安的副局長,過問一些案件算不上什麽。當時在電話裡到底怎麽說的又沒錄音,他大可以一推了之。
小不忍則亂大謀。
韓博不想因為這點事影響大局,用肯定地語氣說:“鮑局,有我韓博在,沒人敢拿這屁大點事做你的文章。”
“那起肇事逃逸什麽時候能辦結?”
“快了,我催過,爭取月底前移訴。你盡管放心,人都是有感情的,再說老楊是什麽人,我們的戰友,我們東萍市局的英雄,他出那樣的事誰不痛心,誰不憤怒?上級能夠理解,在領導心目中你是性情中人。
也正因為這件事涉及到我們的戰友,涉及到我們的公安乾警,所以局裡必須表明一個態度,堵住一些人的嘴,畢竟人言可畏,而我東萍市局又正值多事之秋不能再被推到風口浪尖。”
“真沒問題?”鮑雙平還是有點不踏實,忍不住追問道。
“沒問題,能有什麽問題?鮑局,這麽說吧,你是雖敗猶榮。”
打人是不對,但要看打什麽人!
教訓一個撞死公安民警之後還逃逸的嫌犯,可以說是大快人心。只不過這事涉及到包括自己在內的兩個警察,如果遇難的人不是老楊,自己不是警察,肇事司機和肇事司機的親屬又能說什麽?
每年發生那麽多起交通事故,有多少死者親屬打過撞人的司機,甚至非-法-監-禁肇事司機,辱罵、體罰乃至讓肇事司機長跪在遺體前不許起來,遇到這種事公安機關也是以調解為主,畢竟人命關天,畢竟他撞死了人。
鮑雙平越想越有道理,不再擔心這個懷疑那個。
韓博掛斷電話,陷入沉思。
他跟郝英良之間到底有什麽過節,江東富沒聽說過,薑學仁也不知道,不光沒一點頭緒甚至沒一點風聲,難道他真是一個嫉惡如仇的好警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