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5章 無法察覺的陷阱
整整513處的別字校正雷同。
在這位北原律師的猛攻之下,不少場上的聽眾也情不自禁地認為藤村的點校著作肯定是,或至少參考了下川的稿件。一些從事反抗武內副校長活動的學生會代表們,更是露出了鄙夷的情形,望向被告席那邊。
宇都宮完全沒想到這個北原居然再度又找出了一個刁鑽的角度來進攻。面前這個年輕人,就像一個總也甩不掉的狗皮膏藥一樣煩人!
然而,這位法學名教授所不為人知的到一點就是,他亦修習過漢文,對於漢字的訓讀也有相當程度的了解。
眼下的場面依然能夠應付。
宇都宮目光中閃爍著陰冷,迅速站了起來,開口道,“裁判長。原告方才所舉的錯漏字,並無法用作證明所謂的實質性相似。事實上方才原告所舉的所謂例證,像橫躺,孤零等,都是不需要經過很大精力考校便能完成的別字校錯。”
“例如,橫‘倘’與橫‘躺’,這兩個漢字盡管在東洋語中的讀音有區別。但在漢語中的讀音卻是完全一樣。只要具備漢語知識的人,看到‘橫倘’兩個字,就能夠反應過來,其中的那個‘倘’就是‘躺’下的‘躺’。在校正的過程中,並不需要專門的深奧知識。”
“‘孤零’與‘孤另’的校錯,也同樣。漢語中的‘零’是第二聲,而‘另’則是第四聲。除了聲調不同以外,其發音本身亦是相同。”
“另外,則是字形。原告方才舉出的‘於第’與‘子弟’,在字形上極其相似。很有可能是底本在抄寫過程當中,誤傳抄成‘於第’。此項校正也無需專門的知識。”
宇都宮向前邁出一步說道,“從以上種種跡象來看,遣唐記中的諸多校錯,事實僅需一般漢語的程度就能夠完成,並不需要獨到的思維力在其中發揮作用。因此,原告方才雖舉證了多項別字校錯存在雷同,但卻未舉證證明這些別字校錯所需要的知識程度。”
“打個比方。難道我能夠因為修改了別人稿件的幾個常見錯別字,我就能夠成為這篇稿件的共同創作者嗎?這顯然是荒謬的。據此,原告提交的證據內容,並不能夠排除其所宣稱的多項雷同,僅需一般程度的漢語知識即能完成校正的可能性。因此,原告的舉證未達到民事訴訟法所要求的的高度蓋然性,無法達到其證明目的!”
刹那之間,這位東洋名教授再度展現了他極高的法學修養。
僅僅只是轉瞬之間,他便將其學過的漢文知識與著作權的法學理論糅合在一起,炮製出一個凌厲的反擊。北原看似無懈可擊的舉證,被這位法學教授撕裂出一個口子。
看著這一幕,方才表情有些凝重的大學管理層,又松弛了下來,像是方才壓在心中的重石,被挪去了幾分。是的,只不過是字形和讀音之間的校錯,有什麽了不起的嘛?
坐在原告席的宮川,兩道彎彎的娥眉稍皺起來。宮川不具有漢文知識,但是在聽著方才宇都宮的反駁,她竟一時之間想不出有什麽好的方法回應。對方的論點很有說服力。
然而,如果自己作為一個不具有漢文知識的人,都會產生出這種感覺,那更遑論裁判席上的法官。
宇都宮一邊冷笑,一邊看著面前這個北原。
他不相信北原能找出有效的方法來反駁自己。
如果這位年輕人真的順著剛才自己提出的思路,來論證這些點校需要用到專門的知識,反駁自己,那就是掉入圈套之中。
在知識產權的糾紛之中,最重要的一個策略,就是把對方拖入舉證的泥潭。
一旦開始爭論起別字的校錯是否需要用到專門的知識,那就是進入了泥潭。
爭論得越多,越久。
就越是表明這個問題具有很大的爭議性。
而爭議性越大,法官就越是不敢判決侵權的成立。
想到這裡,宇都宮的內心,倒是不由得更加期待這位北原來反駁自己,好走入圈套之中。快來反駁,快來反駁吧!
一旦你開口反駁,你就知道什麽叫做法律陷阱!
宇都宮的笑容不由得變得猙獰起來。
法庭之上,靜默了約幾十秒。
只見得北原似完全沒受到方才反擊的影響,嘴角微微翹起,說道,“宇都宮教授看起來似乎完全把‘別字校錯’,當做了古籍錯別字的訂正。”
平淡的話語中,似乎藏著一股若隱若現的嘲諷意味。
仿佛宇都宮做出的那番法律反擊,藏有著一個天大的漏洞般。
“嗯?”聽著北原的話,宇都宮一時沒有反應過來。這位年輕男律師開口的第一句話,與其所料想的反駁方向並不一致。
事情似乎沒有按照宇都宮設想的方向進行發展。
北原臉上的笑容變得更加肆虐了一些。他仿佛早已洞察宇都宮設下的陷阱。他將在今日的法庭之上,明明白白地告訴這位法學教授,法律陷阱究竟應當如何設置。
“所謂古籍的別字校錯,校的並非是錯別字。方才被告所說的什麽音同、字形,完全就是在將古籍的別字校錯,與一般文章的錯別字校對相混淆。所謂的古籍別字校錯,其是要複原古本上的本來字樣,而非進行修訂。”
“換句話說,哪怕古籍上出現了錯別字。但只要這個錯別字是古文本來的字樣,也不應當進行修正。”
“裁判長!”北原放聲道,“從方才被告代理人的論述來看,顯然其對古籍的別字校錯缺乏理解。古籍常見的對校方法有他校和本校。所謂他校,就是通過對不同底本的比對,來確定古籍中別字的真正原字應當是哪一個。而本校,則是通過對同一底本的前後文,來確定別字的真正原字。”
“無論是那一種校對方法,都不是單純意義上的所謂修複錯別字。而是往返於各種底本之間,對別字進行挑選。此即古籍別字校勘的真正過程。一旦,我們明白校勘的過程是在對文字進行選擇以後,我們便更加能夠明白整整513處別字雷同的荒謬之處。”
“也就是說,被告藤村在對不同底本的文字選擇之時,竟整整作出了513次與原告下川完全相同的選擇。考慮遣唐記的底本有17個之多。在采用他校法的情況下進行擇字,絕無可能出現如此大規模的重複。以上跡象清楚地顯示了,藤村的別字校勘就是抄襲自下川的點校稿!”
宇都宮微微張了張嘴,背後已經有冷汗滲出。
恍然之間,他明白了。
明白了這個北原為什麽會要用,“孤零”、“躺”、“付”這幾個字詞來作為舉例,在法庭上說明。
他是故意的。
他是故意的!!
為的就是給自己造成一種錯誤的印象——古籍的校勘是在改正古籍的錯別字,而不是複原古籍本來的文字。
給自己造成了這種錯誤印象之後,自己便有了那一番從字形和讀音展開的反擊。
而這番反擊,卻正正好好地落入他的埋伏之中!
從一開始,這個年輕人在舉證的時候,就設置了這個陷阱。
一個無法察覺的陷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