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章節68 小采購(下)
“釘起來的羊皮紙或者更便宜的手寫紙,一塊黑板,如果能折疊最好,許多粉筆。”達貢顯然早有準備:“一個寬大帶脖繩的防雨遮陽帽,一套煉金火柴,一個柔軟的腰包。我還要風乾肉,純粹風乾,不要用一點鹽……”
“這種風乾肉比較難找,但我可以問問鎮上的獵人,他們有時會給自己的獵狗準備這種肉。”奧力森店主在黑板上快速記錄達貢的需求,同時在旁邊寫下單價。“看樣子,你需要一個背包。我估計你已經有了一個背包,我這裡有可以掛在前胸的背包,它有很多袋子,方便取用。最關鍵的是它有快拆的掛扣,朝正確的方向一拉就能讓背包掉在地上,解放身手。”
“謝謝,真是好主意。”達貢說道:“能給我看看那種掛扣嗎?如果好用,我就多買幾個,順便再買一套縫紉工具。”
“我這裡可以給你改裝背包,只收這個錢。”奧力森店主在黑板上寫下一個數字,然後道:“這些都是最低價,節省你我的時間,要就要,不要就……”
“這個價格可以接受,但我要先看看貨物是不是符合要求。”
奧力森店長自信地笑著,喊來他的某個兒子,將黑板給他看。他的兒子並沒有拿走黑板,似乎是為了保證黑板上的單價不離開客人的視線。
“他們去給你準備東西,一會兒你驗驗,給錢就可以拿走了。”奧力森店長從櫃台下面拿出兩個小陶瓷杯,又掏出一瓶酒。“喝點?”
達貢搖搖頭:“謝謝,不喝了。我看看你店裡還有什麽沒見過的東西。”
“隨便看,不過我店裡真沒什麽好東西。”店長隨手將一個杯子收起來,然後自斟自飲。“跟著金狗商隊,他們的信譽挺好,你也能放心。不過我聽說北面白馬鎮不算太平,你要多小心一些。”
“我對地形不熟,這白馬鎮在哪裡,是什麽情況?”
“沿著大道向北,先是野豬堡。鮑爾伯爵世代居住在那裡,他有巨大的馬場和營地,可以容納十數萬軍隊,曾經是進攻咱們堅古族領地的集結點。不過最近這幾百年,人類消停了,鮑爾伯爵每兩年都舉辦一次大型比武賽事,這成了野豬堡唯一的大事。”
“過了野豬堡,金狗商隊總是往東走,然後就會路過白馬鎮。那裡曾經出過好馬,人類還有國王的時候用的就是他們的馬。現在國王沒了,只剩下精靈總督,白馬鎮就成了一個普通地方。我聽人說有一股流浪騎士盯上了白馬鎮,可能想趁那裡的執政官新死的時機去撈一筆。具體什麽情況我就不知道了,但是小心些總沒錯。”
“唔……老板,你這裡有沒有弩弓?”
“哈哈,你在開玩笑吧?在陷馬堡這邊,咱們堅古族人可以持有弩弓,但是在另一邊,弩就是違禁品,特別是咱們堅古族的連發重弩。我這裡有弩弓,但是不能賣給你。你的姓氏是尼爾,不管怎麽樣也算是上古家族,我不惹這種麻煩。”
達貢撓撓胡子,這就有些難辦了。他接受武器大師訓練,會使用各種武器,但遠程武器中隻精通弩。長弓短弓在堅古城很少,而且他家沒錢,只能用模型練習被近身後使用弓的一些格擋、打擊方法,沒有進行過射箭訓練。
弩的射擊比較簡單,擊發依靠絞緊的弦,並不像弓那樣需要肩膀、手臂的持續發力,也就更不依賴手感。雖然家裡也沒有買得起弩,但達貢覺得自己可以快速上手使用弩,但是弓……沒有長時間的訓練是不成的。
“我看你挺壯的,想要好用而且不違禁的遠程武器,彈弓怎麽樣?加強筋的,一般人都拉不動。”
的確,這倒是個不錯的選擇。雖然殺傷能力相對飛斧、標槍來說較小,但是彈丸和彈弓更容易攜帶,而且最大射程還要高一些。盡管他很擅長投擲,但達貢一般不攜帶飛斧,一方面是飛斧的殺傷距離有些近,會影響換出獵首斧等長柄武器。另一方面,飛斧扔出去就有可能撿不回來,窮人會心疼。
彈丸就是石子兒,好一些的彈丸是鴿子蛋大小磨成圓形的石頭,差一些的拿石頭直接就能用,或者發射鐵蒺藜也行。彈弓的功能性大於殺傷性,只是解決一個有無的問題,還能練練遠程的準頭,順便還可以打獵,比如迫害兔子和野山雞。
“就彈弓吧,要力量大一些的。”
“好嘞!”
熱情的店長和靠譜的貨物,達貢很愉快地完成了離開矮人王國前的采購。他抱著一個箱子回到車隊駐地,然後再拿背包去雜貨店,為它安裝可以快速解開的卡扣。
無鹽的純風乾肉也找到了,所有東西一共花了他五十金幣,有一種滿載而歸的感覺。風乾肉是給星盔準備的,它若是吃的太鹹就會多眼屎,感覺很不舒服。只是一般車隊都用保質期較長的食物,要麽煙熏要麽鹽漬,都不太適合熊蜥食用。
“別激動,在城鎮裡吃什麽風乾肉?我看有沒有鮮肉。”
扛著獵首斧這樣的武器在城鎮裡面走,必然會引起很多注意,但最早將目光投向達貢的永遠是狗或者貓,也不知道這是什麽原因。不管之前是在泥濘裡玩耍的狗,或是穿越牆角堆放的雜物捕捉老鼠,都會突然停下動作,警覺地看向達貢,盯他幾秒鍾,然後再去繼續之前的工作。
這挺奇怪的,達貢在堅古城從未遇到過這種情況,當然堅古城也沒有貓和狗。事實上,堅古城馴養的動物很少,除了熊蜥之外,大概還有一種肥胖的地底鼴鼠被當做食物,再就是領主家裡有一群雞。
雞肉和雞蛋是只有尼爾家才能吃到的東西,終於這個叫做達貢·奧力森的尼爾在陷馬堡吃上了。雞肉很軟,對達貢來說好像什麽都沒吃到。而雞蛋確實很香,他一連吃了十個煮雞蛋,還要了兩個生的給星盔品嘗。
“沒比這更好吃的了!”
這句感歎很快就被推翻,因為達貢遇到了一個蔬菜、水果攤子。那些綠油油的菜葉看起來頗為可疑,好像在導致他拉肚子的那幾頓飯裡就有這些東西。在這裡插一句,他腹瀉並不是有人下藥,而是單純的水土不服和飲食不習慣。之後魯西加再做飯時用上了紅毒辣根和白妖精銀漏球,他就沒事了。經過這一個月,達貢已經適應了地面飯菜的風味,更多的紅毒辣根和地龍草茶主要是為了以防萬一。
作為一個以打獵吃肉為童年夢想的堅古族人來說,菜葉沒什麽吸引力,但是旁邊的淡綠色甜瓜分外誘人。達貢遠遠看著甜瓜就覺得想吃,拿起來聞了聞香味之後肚子居然立刻餓了。甜瓜不貴,一個銀幣三斤,達貢先買了一個。
然後是第二個,第三個,然後再買了三個帶回去。“好奇怪,我沒吃過這東西,卻很清楚的知道它好吃,而且我將會很愛吃。事實是,我的確很喜歡這種香甜的味道。”
星盔從胡須裡探出來,然後搖搖頭。對於達貢提出的問題,它怎麽可能有答案?它剛才也咬了一口,味道不錯,也就僅限於不錯。熊蜥是雜食性動物,這點像熊,它可以吃甜瓜,只是更喜歡吃肉,還有蛋。
有了甜瓜之後,達貢感到非常滿足,甚至失去了繼續逛城鎮的興趣。他調頭返回,一路上感歎甜瓜是一種完美的食物,可以毫無浪費(剩余)的完全吃光。
回到車隊,達貢感覺氣氛有些緊張,這一點從傑洛斯吐煙圈的速度就可以看出來。明明還有兩天時間才出發,矮人兄弟兩個已經拿著木板加固車子,並給車軸上油。照例,達貢循著亂七八糟的口哨聲找到托比,見他盯著自己的甜瓜,就給了他一個。
稍微有點心疼。
“你問發生什麽事了?呵呵,你的感覺很敏銳啊。可惜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托比用袖子擦了擦甜瓜,然後跳上並坐在箱子上,雙手捧著甜瓜啃。“唔,你買的不錯,真甜。頭兒出去了一趟,回來的時候褲腰帶換了一根,然後就變得有些緊張。他讓巴特兄弟去修車,還讓邁普去采購東西。他很少讓邁普離開車隊去做事,所以我也覺得不太尋常。”
“我聽到白馬鎮那邊似乎有點危險,流浪騎士出沒——是黑煤雜貨店的奧力森店長說的,再具體些的就不知道了。”達貢盡量不去看半身人用發黃的殘牙啃咬甜瓜的場面,便移開目光,望著不遠處升騰的煙圈。“托比,這事兒要不要告訴傑洛斯?”
“別這麽快,先給魯西加說說。你不知道,奧力森喜歡魯西加,他給你說的消息,很有可能是希望魯西加去他那裡進一步打聽,這樣就可以說上話了。他以前乾過這事兒,魯西加給過他一巴掌,但……矮人很頑固,很難學會教訓。還是讓魯西加去問問,問清楚了再給頭兒說,這樣好一些。”
“魯西加會願意嗎?”
“她要是不願意,說明他們之間有點什麽。而他們之間好像真沒有什麽,所以魯西加會願意的。”
達貢完全沒聽懂,他拽拽胡子,問道:“你說的什麽到底是什麽?”
“不重要,你就當我在胡言亂語。”托比掏出小刀,沿著甜瓜邊緣削了一圈,這樣剩下的那半個上就沒有牙印。他吃掉坑坑窪窪的甜瓜圈,然後搖晃著半個甜瓜,說道:“把這個給魯西加,她的心情會更好一些。據她說,以前她家就種甜瓜。”
“我媽媽好像種的是南瓜,還有冬瓜和黃瓜。”達貢想到這點,然後拍了拍腦門。“我該去市集看看這三種瓜吃起來是什麽味道!”
“你沒吃過?真可憐。”
“都是封城的問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