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章節91 臨走重擊
夜空的風帶起一陣涼意,讓達貢覺得有些熟悉。他稍微想了想,仿佛在雷雨交加之前,空氣中也彌漫著同樣的氣息。但是除此之外?他盯著黑暗,用矮人那種可以看穿夜色的視力仔細查找,卻沒有發現任何人靠近。
“相信我,絕對有。”蘭莉指著篝火:“把它熄了,然後背對著。亮光會形成干擾。”
達貢丟了幾塊石頭,揚起早就備好的沙土,篝火便迅速減弱。當這個光源黯淡下去之後,蘭莉紅色雙眼就顯得分外明亮。她掃視著黑暗,緩緩轉動身子,突然停了下來。“在那兒,出來!否則我就攻擊了!”
一陣微風吹來,一條黑裙如同薄霧一樣飄出來,裙子的末端是修長的白色赤足,指甲是紅色的,腳腕用黑色的系帶綁著一隻金色的鈴鐺。黑裙由天鵝絨製成,在這種夏日的天氣裡,不知道它裡面的軀體怎樣降溫?隨後,這個穿裙子的高個子女人完全顯形,她有著黑色的眸子、紅色的眼影和金色的嘴唇,黑紫色的大波浪頭髮包裹著一張精巧的鵝蛋臉,她有著微尖的耳朵,她也是個半精靈。
“我弟弟說你看上了一個矮人。我在想,咱們的小公主不會真瞎了眼、蒙了心吧?”那女人的聲音有些沙啞,仿佛嗓子裡塞滿了砂紙一樣,讓人心生厭惡。“結果啊,沒想到,我以為你是來投懷送抱的,結果卻是被人鄙視,如同髒抹布一樣丟棄。”
“愛斯貝絲,果然是你這個偷窺狂。我的事不用你管,趕緊滾蛋。”
“我不能不管呢,誰叫我弟弟喜歡你。”愛斯貝絲一撩頭髮,微微傾斜著那張漂亮的臉蛋,眯著眼睛盯著兩人。“這個矮人沒什麽意思,我的弟弟才能讓你享受到快樂。每個女人都……”
“別提起讓我作嘔的事情來。”蘭莉說道:“是博爾赫讓你來跟蹤監視我的嗎?”
愛斯貝絲搖搖頭,說道:“他還沒有心思管你喜歡矮人這種破事,精靈已經夠讓他頭疼了。我得提醒你,今天你還有任務,一點錯都不能出。我已經聽到了,這個矮人是金狗強盜團的,他應該被帶回白馬鎮,與他的同夥團聚。”
“我已經讓他走了,你沒聽到嗎?”蘭莉哼了一聲:“現在,我不想再看到你,快滾。”
“他不能滾。他應該被斬首。”
“快滾說的是你,愛斯貝絲,別在這裡給我裝傻!”蘭莉一翻手腕,腕鞘中彈出一柄短刃,散發著寒芒點點。“你的障眼法在我面前沒用,別逼我殺了你。”
“如果我死了,我弟弟會告訴博爾赫,你把他最重要、最心疼的術士殺掉了。”愛斯貝絲露出牙齒,猙獰地笑著:“小姑娘,你會再次無家可歸,被人當做狗一樣欺負。你還想去縫衣服嗎?你這個連自己衣服都沒有的小可憐兒?”
“你!”蘭莉捏緊了拳頭。如果目光能夠殺人,愛斯貝絲現在已經死了。她正要發泄怒火,肩膀上突然多了一隻手。
達貢的手掌比常人溫熱,至少給蘭莉的感覺是這樣的。“我已經聽明白了。”他說道:“蘭莉,你回去吧,準備準備或者再想想。”
蘭莉沒聽明白,“什麽意思?”她問道。與此同時,她發現達貢的眼神已經變得非常嚴肅、非常堅定。
“今天晚上是救出金狗商會的最後機會,精靈總督的人就在白馬鎮。明天某個時間,博爾赫就會為精靈總督獻上人頭,然後成為正式的領主。”達貢一邊說,一邊從地上拔起獵首斧,活動活動脖頸。“謝謝你試圖讓我置身事外,但我決定不那樣做。”
“你這個時候這麽聰明幹什麽?”蘭莉急壞了,一個勁地跳著、跺著地。“還有你,愛斯貝絲,都是你出來亂說話!我讓他離開一天,這件事就能拖過去,你這是存心與我作對!”
“你不能嫁給矮人,因為我弟弟要你。他不嫌棄你的過去,你就應該感恩戴德。我也不知道他哪根筋搭錯了,居然有眼無珠地看上你。唉……”愛斯貝絲隨後用手指掩著嘴唇,似笑非笑地看著達貢。“呦~~你拿起斧頭,仿佛那對我有威脅似的。來砍姐姐啊,來砍姐姐啊?”
“你貴庚?”達貢說道:“我今年六十,算六十一也行。姐姐你保養挺好的,真的。”
蘭莉對著愛斯貝絲豎起中指,“哈哈,死老太婆,快滾!”
“不,你該走了。”達貢對蘭莉說道:“我準備殺進城去,嘗試把人救出來。”
“什麽?什麽!你一個人還要這樣做?你是傻子嗎?”蘭莉的紅色眼眸裡映照出達貢堅毅的表情,她不可置信地搖搖頭:“你居然沒有騙我,你居然真的是這麽想的!”
“我先解決她,然後就會進城。我……”達貢感覺有些心痛,因此猶豫了一秒,但他還是頑固地堅持想法,說道:“我不想在前進的道路上被你阻攔,我希望你能認真思考我對你的提議。如果你想好了,不管作出什麽樣的決定,我都希望你不要痛苦。”
“操你!你這是說的什麽鬼話?!”蘭莉在達貢的面前搖晃著手臂,腕刃畫著圈子。“我是白馬鎮的治安官,你要敢進城,我就……我會攔住你!該死的,我會帶五十個人攔住你,你休想進去。達貢,你這個混蛋,就沒你害怕的事情嗎?”
“蘭莉,我最害怕的事情是你和這個眼球已經快氣炸的姐姐聯手在這裡阻攔我。那樣我的勝率會跌至不到一成。”
“你覺得你能打贏她?然後再打贏我,以及博爾赫的所有手下,將金狗商隊的人救出來?你瘋了,你絕對瘋了。”蘭莉收起腕刃,兩隻手抓著達貢的雙臂,說道:“我求求你了,走吧,別管這事。那些人不值得付出你的生命。”
“蘭莉,我也求求你,走吧。博爾赫做的事情不對,我做的是對的。你看,我並沒有慌張,只是有些緊張,但更多的是平靜,這是做正確的事情時才有的感覺,我願為此奮鬥。”達貢微微笑著,他的胡須因此翹起,這個笑容深深地被蘭莉刻入記憶裡。
“傻子。石頭一樣的堅古族人!”蘭莉搖搖頭,從地上撿起靴子,走向愛斯貝絲。她在經過那個女人的時候停了下來,搖晃著手裡的靴子,說道:“你想幹啥就幹啥,我不管了。這個矮人是瘋的!腦子是傻的,我不會要他了。你這個姐姐把他收下作新弟弟我都不管!”
愛斯貝絲斜著瞪了她一眼,哼了一聲道:“你幹什麽去?”
“我回去執勤,把人都叫起來守著——我還能幹什麽去?”蘭莉搖晃著腦袋,搖晃著靴子,說道:“你可一定要贏。如果這個矮子到了鎮子裡,我就派你弟弟第一個去對付他。嘿嘿,我只要給他說:誰單挑贏了這個矮人,我就和誰睡覺。你放心,你弟弟肯定會衝第一個。”
“你!”愛斯貝絲豎起眉毛,惡狠狠地盯著兩個人。“你也放心,這矮人死定了!”
“關我屁事。反正你現在成了我的打手,我就開心。”蘭莉搖晃著靴子,倒退著遠離,笑嘻嘻地對愛斯貝絲說道:“衝啊,上去咬他,狗子,狗子!汪汪!”
“我收拾他用不了五分鍾!”
“我回去給你熱熱狗糧。”蘭莉走到馬前,一拉繩子,裝著達貢東西的兩個袋子從馬鞍兩旁滑落,撲通撲通掉到地上。隨後她快速把腳蹬進靴子裡,也不用系繩,直接踩著馬鐙翻身坐鞍,拽過韁繩並說道:“行了,你們慢慢打,慢慢走回去,我騎馬,氣死你們。哼!對了,達貢,這家夥是個男的,別被它的外表騙了。”
蘭莉騎馬走下緩坡,一陣潮熱的風吹過,裡面飽含著水汽。在遠方,黑壓壓的穹頂上有微光閃爍,一場雷雨正在宣告它將要到來。達貢握著獵首斧,手指如同演奏笛子那樣抬起、放下,借此預熱肌肉,讓身體緊張起來。周圍的元素環境偏向土和水,而且水元素的佔比越來越大,這可能會對戰鬥造成阻礙。
他記得蘭莉在教訓他的手下時說過,在博爾赫的騎士團裡面,有三個人是達貢打不過的:博爾赫、蘭莉以及一個發騷的男人。他對自己的武技很有信心,覺得不打一場肯定無法確定強弱。只是那個發騷的男人不會就是眼前的這一個吧?這個愛斯貝絲是男的?不會吧?
達貢的眼神充滿了懷疑,立刻就被愛斯貝絲捕捉到了。她咬著後牙槽,惡狠狠地說道:“我是女的,別亂看了。把你眼珠挖出來!”
“我也覺得你是女的。如果你是男的……”達貢突然覺得胃裡翻騰,酸液上湧,直接乾嘔了兩下才緩過勁兒來。“蘭莉臨走前,幹嘛提這一句,這也太惡心人了。她以為我會因為性別而下手分出輕重來嗎?”
“別廢話了,矮人,你要想進城,那就得先過我這一關。唉,只有六十歲,你的人生才剛剛開始,這麽快就英年早逝,實在讓人痛惜。”
愛斯貝絲一邊說著,一邊做出雙手捧心的姿勢。她的表情哀怨而富有同情,楚楚可憐的同時充滿魅惑,仿佛真正可憐的是她、需要保護的是她。一圈柔和的光芒籠罩著愛斯貝絲,想讓人將她攬在懷裡,不管是可憐她還是欺辱她,似乎都是很不錯的選擇。
這是魅惑法術的效果,曾經迷惑了整個金狗商隊的心神。可是達貢剛聽說這是個男的,他在內心深處還是選擇相信蘭莉的話。於是愛斯貝絲這一整套行動在他的眼裡充滿了不協調感,再加上堅古族的女子也是頂天立地的,根本也不會這麽扭捏、做作。
嘔……
達貢實在憋不住了,晚上的烤香腸就這麽浪費了。
愛斯貝絲,氣炸。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