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章節94 鎮口
黑夜中的暴雨有一個特點,那就是抬頭看天,黑漆漆一片,雨水仿佛從虛無中來。若不是雷霆間或照亮天空,將正在翻滾的厚重烏雲展示給人看,真會讓人錯覺上面是片無盡的海。
白馬鎮早就歇息了,鎮民躲在家裡,如同雛雞躲在母雞的翅膀下,根本不敢向外看一眼。所有的屋子——除了領主府的豪宅之外——都滅著燈,房屋、街道與夜色混成一團,幾乎分辨不出來。但是當達貢來到白馬鎮外的時候,分明有六盞燈、兩桶火和七個人在等著他。
這六盞燈是附蓋提燈,有專門設計的防雨濺、防風吹設計。街道左面的房屋下有三盞,右面有三盞,分別由六個人提著。兩個大鐵桶一左一右放在街道最前端兩個房屋的屋簷下,裡面擱著碳和柴,可能還澆了煤油,因此燃燒的特別旺盛。從桶口探出的搖曳火光是這雨夜中最亮的東西,但在達貢看來,或許先要把蘭莉明亮的紅色眼睛排除出去再說。
她在等我。達貢心想,她果然在等我。
其實達貢根本不知道治安官的房子在哪兒,也不知道金狗商隊的人被關押在哪兒,但他知道蘭莉會在鎮子這裡等他。蘭莉肯定想要知道達貢與愛斯貝絲戰鬥的結果,現在她知道了。但是達貢也想知道蘭莉思考的結果,或許他馬上就能知道了。
“就是他!情報果然沒錯!”蘭莉的紅色眼睛穿透雨幕,比普通人類更遠、更早看到提著鍋蓋、蒙著帆布而來的矮人。她靠在牆上,一隻腳擱在地上輕松地搖晃,拿出那套意料之內的說辭:“那是金狗商隊的余孽,來破壞領主大人與精靈總督的會面。拿下他或者殺了他。誰能做到,我就和誰睡覺。”
“真的?!”“真的!”“我來我來!”
六個手下分成兩個三人組合,分別位於道路兩側的屋簷下,與蘭莉在一起的那三個人聽的最清楚,已經呱噪起來。街對面的三個人受雨聲的影響,反應稍微慢了一些,但誰也沒想到第一個衝出來的人居然就在這邊。
是在旅店裡見過的半精靈,名叫諾如,他是個黑頭髮的俊俏年輕人,一黑一綠的兩隻眼睛和自然卷的頭髮給達貢留下了印象。若是現在仔細看看,好像愛斯貝絲的頭髮也是卷的,只不過是那種大波浪。眉眼與臉型上,諾如和愛斯貝絲也有好幾分相像,難道愛斯貝絲那個喜歡蘭莉的弟弟就是諾如吧?
“你們誰都別上,這個矮人是我的獵物!”諾如走進雨中,漂亮的臉上露出邪惡的表情,因為激動而顫抖的手裡提著猙獰的弩弓。“蘭莉是我的,她要為我歡唱。而這個矮人,就是……”
他還沒說完話,就把弩弓抬到臉頰旁,用綠色的那隻眼睛瞄準。大家屏住了呼吸,大雨仿佛都瞬間變成啞巴,天地間所有聲音都在等待著弩矢的擊發,而達貢繼續向前,邁出了一步。
弦猛地震動了一下,許多雨滴被切割、撞擊變成了碎片。鍋蓋在空中畫了個弧,隨後是一陣沉悶地、短暫地響聲。雨水重新嘩啦啦傾盆而下,背景音再度嘈雜起來,鍋蓋上多了一支弩矢,斜插著,它甚至沒有射穿。
“他擋住了!他TMD居然擋住了!”
當然擋住了,不然武器大師是幹什麽使的?弩弓比弓箭更容易上手,幾乎沒有門檻,但是也缺乏上限。十字弩的弦只有一種施放回彈的路徑,卡著弩矢的槽只有一種射出的方向。弩手瞄準的時候無法掩飾攻擊意圖,擊發的時候也無法施展出弓箭手特有的技藝。達貢的判斷還可以,大雨也幫了忙:弩弦掃飛雨水時浪費了許多能量,降低了弩矢的初速。
“哈哈哈,射都射不準,還想睡我?”蘭莉的笑聲如同巴掌一樣朝諾如臉上抽去,周圍的人也應和著笑起來,絲毫沒有戰友的情誼。
既然有人願當出頭鳥,那達貢就堅定地向諾如走去。此時,半精靈“驚奇地”發現他的弩弓在雨水中不好上弦,羊角形狀的杠杆在弩弦上打滑。於是他大聲朝身後吼叫:“射他呀!快射!”
砰砰聲。達貢見到那些人端起弩弓瞄準,於是立刻甩掉帆布,同時蹲下身子,讓鍋蓋盡可能擋住身體,並在雨水裡向帆布甩出的位置同向翻滾。弩矢激射而來,有前有後,但瞄準的肯定是達貢。有些人瞄準原來的位置,有些人會算提前量,有些人會考慮假動作。
在一般人的思維中,向左扔出鬥篷吸引視線,那就是準備朝右閃躲,所謂聲東擊西就是這個道理。但是戰鬥中的“竅門”往往會變成“常理”,一些人的習慣就是你指東他就打西,第一反應便是反著來。
達貢扔出帆布鬥篷,先朝反方向一晃胳膊,做個假動作,然後就朝帆布下面翻滾。果然,有一發弩矢被他的假動作欺騙,一發弩矢射中了帆布,一發被盾牌擋住,其他的全都歪了。這時,達貢在地上完成一個完整的滾動,起身的時候一隻手向上抓住帆布繼續朝側面甩,另一隻手就把鍋蓋投擲出去。
鍋蓋是木頭的,一些盾牌是木頭的,但鍋蓋邊緣沒有用鐵環箍緊,弩矢的衝擊力讓木條裂開,這個盾牌已經不能用來防守了。它朝著諾如飛去,諾如趕緊躲避,導致他不得不丟掉手中弩弓。他其實也放棄上弦了,太慢,而且前後六發弩矢都沒射中達貢,這讓他對十字弩產生了懷疑。這時候沒什麽比劍刃更能給他安心,因此在躲避的同時,他拔出了腰間的長劍。
那是一把漂亮的騎士長劍,繁複的紋飾和鑲嵌的寶石無不是在表明身份,而在黑夜中也能夠發出光暈的劍刃,表明它是一件擁有法力的武器。這不像是強盜的佩劍,而是貴族的收藏,白馬鎮前任領主沒能使用這把劍消滅來犯的強盜,而這個強盜也沒能用這把劍傷害來襲的矮人。
之前說了,達貢一隻手在頭頂上甩出頭蓬,它順勢向腦後移動,抽出飛刀扔了出去。不到十米的距離上,達貢幾乎不會打偏。哦,他打偏了一些,原本瞄準的是眼睛,現在命中了咽喉。只要他不說,別人只會覺得他扔得忒準。
不是所有人都像諾如那樣見色起意、手忙腳亂的,達貢從余光裡注意到有強盜正在有條不紊的給弩弓上弦。在這個距離上,弩弓的威脅永遠巨大,只有努力不被命中,不可能被命中後還能保持戰鬥力。他快速前衝,衝向諾如,同時雙手伸向半精靈的漂亮長劍。
咽喉中了一刀,諾如並沒有立刻死去。他窒息、眩暈、血液泊泊而出,但還沒有咽下最後一口氣。剛才他只看到亮光一閃,脖子一熱,自己的身體和頭腦就變得遲鈍起來。不過他看到達貢衝了過來,還是努力抬起雙手,想要把劍尖對準那個矮人。
殺了他,蘭莉就會張開雙腿。
這是他最後的齷齪念頭,把齷齪兩個字去掉這句話也成立。那歪歪扭扭的顫抖劍尖毫無威脅,達貢稍稍側身就避開了,然後一肩膀撞進諾如的懷裡。這一撞,導致諾如後背上的雨水被全部振飛,仿佛脫掉了一層水膜;這一撞,把他最後一口氣撞沒,長劍脫手魂魄飛;這一撞,達貢順勢抓著襠將他扛在肩膀上,成了個臨時的肉盾。他用單手繳械,長劍入手,從肉盾另一側伸出。
“先讓我射擊!往後稍稍!”蘭莉身邊那個喜歡在皮帶上鑲嵌釘子的家夥喊道。他上弦的速度最快,已經舔著舌頭,再度射擊。
都說矮人善於背負重物,這次大家算是見識到了。達貢看到鑲釘皮帶客射擊,便用諾如去擋。這一箭相當危險,幾乎擦著達貢的臉,但還是射進了諾如的屁股。
蘭莉見狀鼓掌大笑,樂不可支的樣子讓強盜們感覺無比丟臉。“哈哈哈,笨蛋!矮人目標那麽大都射不中,而且你們五個還不敢圍攻嗎?”
“我擅長……”
“我管你擅長什麽。反正這樣下去你的皮帶是沒機會啪啪啪到我身上了。”蘭莉白了鑲釘皮帶客一眼,眼神裡似乎有萬種風情。這一眼,弩弓被丟在地上,所有人噌的一聲抽出劍。
“對!小心!把他圍起來!”大家的心思終於齊整了一回。
達貢太需要一場混戰了,總比被射來射去好。他扛著一具屍體,以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加速度迎面衝了上來。他面前是只有兩人的那一組,他們應該恢復三人的規模。
“殺呀!”街道另一邊的三個人開始衝鋒,他們沒有泥魔皮靴,他們會打滑。達貢怒吼著,將屍體扔向其中一個對手,然後撲向另一個。沒有人想要雙手接住諾如的屍體,這樣一來,必然有一人要臨時改變節奏,落到另一個人身後去。而混戰中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將它變成局部的一對一。
單手遞出長劍,另一隻手跟上,中途就變成雙手持握。達貢不斷加速前進,用更熟練和簡單的加速前進來迫使對方不能後退避讓,只能格擋。那人選擇最直接的劍刃橫掃,也就是把長劍當成棍子用。但格擋時,雙手比單手更容易發力,於是達貢一撤、一轉、一架,繼續向前刺。
防守時橫掃的長劍被架住,然後被擠壓到胸前,而進攻的長劍在雙手的共同推動下繼續向前,穿透了革甲,從肋骨中間刺入。盔甲、皮膚和骨頭在長劍上摩擦的聲音清晰可聞,劍刃也因此被卡在裡面。不過沒關系,反正是撿來的武器,達貢繼續一推,將這個人推翻在地,同時借力恢復身體平衡。
目前解決數量:2。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