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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快從喝酒開始》第223章 神偷王伏法嘿嘿
  第223章 神偷王伏法嘿嘿

  捕快從喝酒開始第223章

  寧小七提著神偷王跳過牆頭出了蕭府,外面一堆人在著急等著他。

  他將神偷王扔在地上。

  “大人,這便是神偷王。”

  眾人仔細一看,就是個普普通通的老人,年紀有六十來歲。放在街上一點也不起眼,根本不像是名震江湖的神偷王。

  “就他?”

  “他是神偷王?”

  “看起來一點也不像。”

  “沒神偷王的氣勢。”

  “就一普通老頭兒。”

  縣令問寧小七:“他真是神偷王?沒抓錯?”

  神偷王此時叫道:“寧小七,你憑何說我是神偷王!難道抓人不需要證據麽!”

  縣尉道:“搜他身。縣衙官印定在他身上!”

  神偷王叫道:“快搜快搜,搜不出來你是我孫子!”

  寧小七道:“官印不在他身上。”

  “官印在哪裡?”縣令問。

  寧小七笑道:“追蹤過程中,我們曾路過一家院子,諸位可曾記得?”

  眾人點頭。

  “神偷王的足跡曾在那裡多了一個,且有些奇怪。當時我稍微猶豫片刻,諸位可還記得?”

  “對,你確實停了一會兒。我們還以為你發現神偷王。”

  “其實不然,我當時並不明白神偷王的步法為何會出現這個不應有用腳印。”

  神偷王聽得神情變色,寧小七竟能追蹤腳印?我已使了輕功,況且腳底有泥,才會留下腳印。我腳底無泥,怎可能留下腳印?
  “現在呢?”縣尉問。

  “抓到神偷王,官印不在他身上,只能說他藏了起來。蕭府他藏身處沒有官印,官印只能是他偷盜出來後,在路上順手藏起來。”

  鐵捕頭道:“你是說,之前你停留的那個院子,就是神偷王藏官印的地方?”

  方捕快道:“我看到那院子裡頭棵樹,樹上有個鳥窩,莫非他將官印藏在鳥窩裡?”

  寧小七道:“應該便在那裡,大家去瞧瞧便知。”

  縣令指了指方捕快:“你提好他,莫讓他逃走。”

  方捕快趕緊掐住神偷王的後頸,將神偷王提在手裡。縣令指定他來提神偷王,這是對他的信任,也是對他的獎賞。

  顯然是看他與寧小七關系較好,又點出了官印藏在鳥窩裡,將抓獲神偷王的功勞分潤他一點。

  “大人放心,他已被寧小七打斷手腳……”

  寧小七經常打斷犯人四肢,大家已習慣,但凡被打斷手腳,皆認為是寧小七所為。

  “可不是我打斷他手腳。人是蕭家主抓的,手腳也是被蕭家主打斷的。”寧小七道:“沒有蕭家主,神偷王還不一定能抓到。”

  這是寧小七在暗示,抓獲神偷王的功勞,亦有蕭家一份。

  縣令聽得明白,當即說道:“幸好有蕭家主出手,否則神偷王如此狡猾,定難抓捕歸案。此功,當有蕭家一份。”

  縣尉等人紛紛開口應和,讚同這個說法。

  人是寧小七找到的,他們這些人根本沒出一點力。既然寧小七不介意將功勞分給蕭家,他們又何必阻礙當討人嫌。

  眾人沿路返回,到了那家院子。縣尉親自施展輕功上樹,待他往鳥窩裡一瞧,頓時大叫:

  “官印!”

  說完他伸手將官印拿出,縱身跳下,將官印遞給縣令。

  縣令對官印熟悉,即便不翻過來看印,也能看出來。他還是將官印翻過來,隨後點頭道:“確是錦肖城官印。”

  “我不服。官印既找到,又無證據證明是我偷了官印,為何不放我離開。”神偷王說道。

  “帶回去,開堂審問!”縣令不理會神偷王的說法。

  寧小七說是他,那便是他。否則官印寧小七如何能找到?
  證據沒有?那便打到他有!
  眾人返回縣衙,開堂審神偷王。

  “啪!”

  縣令將驚堂木一拍,喝問:“神偷王,姓甚名誰,哪裡人士,還不如實招供!”

  “你沒證據證明是我偷官印,為何還要我招供!你先把證據擺上來,與我說道說道。”

  縣令拿出神偷王留的字,說道:“這可是你留下的字?你寫上一張,若是字跡相同,便是你!”

  神偷王道:“拿筆來,我寫!”

  筆墨紙硯擺在神偷王面前,神偷王右手提筆蘸墨水,在紙上寫下“可知我是誰”這些字。

  “看,絕跡哪裡相同?”神偷王質問。

  縣令拿過對比,兩個字跡並不相同,他看向寧小七。

  寧小七道:“讓他用左手寫。”

  縣令按寧小七的意思,命令神偷王。“你拿左手寫!”

  神偷王依言用左手提筆蘸墨,歪歪扭扭寫下“可知我是誰”這些字。

  寧小七道:“你不認真寫,以為可以蒙混過關?”

  神偷王冷笑:“誰左手寫字不是如此?只要習慣使右手的人,左手都不能好好寫字。不信,你讓他們來試試。”

  不只是縣令,其他人也都認為神偷王說得再理。若讓他們這些平常拿右手寫字的人,用左手寫字,肯定也寫不好。

  寧小七便道:“我才回來,你便盜取官印,這是對我示威。你以為我找不到你,可我偏偏一查便查到你。你說,我能不能查到你家在何處?”

  “你想做甚!”神偷王問。

  “很簡單。你若爽快承認,我便不追究你家人的責任。若不承認,先將你押入大牢,我再去追查你家在何處。”

  “等我找到你家,不僅能找到證據,還找到你曾經偷過的寶物。我要說,你的家人是同犯!”

  “你可以與我賭,看我能不能找到你家。”

  神偷王被寧小七這麽一威脅,頓時猶豫起來。他偷官印時,從未想過會被抓住,還是這般快被抓住。

  他沒想到,寧小七還有這樣的本事。明明地上沒有鞋印,寧小七還是能追蹤到他的藏身之處。

  既然寧小七能從縣衙追到到他藏身之處,那寧小七便有很大可能查到他家在哪裡。

  這些年偷的東西,肯定會有自己喜歡的留些在家中。他還有妻子兒女,不能連累他們。

  他得罪那麽多人,不少人對他恨之入骨,肯定想要動他家人。

  “我若認罪,你能否放過我家人?”

  “只要你認罪,我答應放過你家人。但你放在家中的那些贓物,要還給失主。”

  “我還有一個條件,你告訴我,你是如何追蹤到我?我鞋底無泥,落地無腳印。我自己仔細檢查過,沿途並未留下腳印,想憑鞋印追蹤到我,根本不可能!”

  “告訴你也無妨。只要你腳尖點地,我便能在事後辨認出來。輕功而已,腳始終要落地,只要落地,對我來說便是線索。我有特殊功法,別人看不到看不出的腳印,我能看見,也能分辨得出。”

  神偷王歎氣,知道自己只能認罪。

  他有家人,也有感情。他已不是當年意氣風發神偷,而是有感情的神偷王。

  “我認罪。”神偷王說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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