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昨天的正文章節引起爭議部分的說明
昨天的章節發了之後,有人棄書,其實是我意想之中的事情。
我昨天寫的東西言辭卻是有些過激,或許會傷害到一部分讀者的感情。
但如果給我一個重寫的機會,我還是會這麽寫。
有人說我這不是諷刺,是在醜化——他們覺得我這樣寫很惡心。
是啊,很惡心,寫下這些句子的時候我自己都覺得惡心,惡心的不得了——那麽,誰能告訴我,這些惡心的句子來自於哪裡?
我可以直白地告訴你們,是我從一些社交網站上照搬下來的,幾乎一字不差。
還有更多更過分的東西,我沒有寫進去,一是因為真的太過激進,二也是因為過不了審。
覺得我寫的很讓人不爽的讀者們,你們有沒有想過,這些讓人感到嚴重生理性不適的言論來自哪裡?
答案不言而喻。
具體我不再舉例,昨天的章節末尾我舉出了一些實例,但是後來被刪改了,考慮到404的因素,這裡不再多言,大家都會網上衝浪,都會用搜索引擎,懂得都懂,不多說。
這些言論,一開始,我會以為是有很多樂子人在反串,但當我一個個點進ta們的個人信息之後我才發現,反串是有,很少,絕大多數……都是ta們的真實想法。
如果能有耐心讀到這裡的讀者朋友們,不管你是男是女,就這些事情,拋開性別這個因素,你摸著自己的良心,你再仔仔細細考慮一下……那些事件裡的主角們,他們到底有沒有錯。
另外,小科普一下,如果一個人有犯罪記錄,哪怕是很輕微的犯罪記錄,對日後的生活、他的家庭甚至是他的子女后代都會有很嚴重的影響,這也是為什麽現實中出現糾紛了大家大多會選擇和解的處理方式,寧可多賠點錢也不願意被送進去的原因。
你們換位思考一下,假如……我是說假如,那個握著方向盤的是你的父親呢?
別的不說,你以後甚至連公考的資格都沒有了……除了這個,很多職業你也都不能做了,僅僅是因為你的直系親屬有過這份記錄。
你們覺得,他和他的孩子,他的家庭,應該承受這樣的無妄之災嗎?
有人說我寫的東西毀三觀,對,毀三觀就對了……這種事情能不毀三觀嗎?是什麽東西毀掉了你的三觀你還不清楚嗎?
作為一個正常人,不應該感到憤怒嗎?
我不知道我還剩下多少時日,所以我不願意憋著我的憤怒,我不願意沉默,我看到不對的事情,我就忍不住要說出來,寫出來……或許在ta們眼前我就是一個令人作嘔的郭楠,但至少,我沒有違背我的良心。
我不知道司機算不算好人,但至少在這件事裡,他不是一個壞人。
他不該被槍指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