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你真以為他能順順利利拿走一半房產
想起當時剛到公證處的時候,自己還曾有過一閃而過的對爸媽的責怪,怪他們根本沒跟她商量就決定對房產公證,讓張冬娃當場丟了面子,林倩的心裡就格外的難過。
本地的房子值錢,這是公開的秘密,不管交首付的時候他們交了多少,也不管這貸款一共貸了多少,只要是這房子到了手裡,房產的總價值就必然會超過當時他們所付出的。
換句話說也就是,即便按照公證規定的分割給張冬娃一半,張冬娃所能得到的數目,也遠超過他當時所付出的那一部分。
再加上她還能張冬娃生了個孩子,即便現在他們真的離婚了,可血緣關系也還是會在,若是將來有一天孩子本身想要給張冬娃養老,林倩實則也說不出太多反對的理由來。畢竟,即便張冬娃對她的愛是假的,可對這個孩子,他不會是假的。
想起這些,林倩的心情又怎麽能有一絲一毫的好轉?可就在她想悶聲大哭的時候,林爸突然間就說了句:“傻孩子,你沒什麽好對不起我們的!你真的以為,即使規定了份額做了公證,他就能順順利利拿走一半房產了?”
林倩愣了一下,瞪大了眼睛抬頭去看,“爸,什麽意思?”
林爸和林媽對視過,林媽直接起身回房,找出了寄存在老兩口這裡的公證書。在公證處當日,張冬娃即便是再怎麽隱藏火氣,可也難免會因怒意而生出紕漏,林爸說,如果他那天能耐下心思,哪怕多隱藏那麽一點點,想著把這份公證書拿走,可能都會盡早發現這份公證書裡存疑的地方。
按照公證的文字部分,張冬娃合法佔有兩人共有房產部分的一半,5:5比例公證。
林倩反反覆複看了好一會兒,也沒感覺到有什麽不對。付首付的時候是兩個人一起到場付的,辦貸款的時候是張冬娃一個人去的,後來又以公證形式重新規定兩個對半佔有份額,受法律保護及約束,這有什麽疑點嗎?
林媽笑笑,抬手在林倩腦後揉了揉,“女兒啊,你別怪爸媽跟你藏了心思,實在是我們覺得你太單純,這個張冬娃又似乎太不單純了!所以,為了以防萬一,爸媽幫著你留了個心眼,如果張冬娃沒什麽問題還好,就算爸媽百年過後把遺產全給你們也沒問題!可他要是真的有問題,我們也不能容忍,這全天下的虧都被我們的寶貝女兒吃光了!”
說著,林媽從另外一邊取出了另外兩份文件,林倩接過來看了一眼,一份是借款協議,一份是份額轉讓協議,時間都在兩個人還沒正式買下房產之前。
林倩有些迷茫,因為她並不記得有這些東西存在,仔細看過,發現借款協議的甲乙方分別是她和她爸媽,份額轉讓協議也是同樣,至於這借款的錢數,分明就是老兩口給到林倩手裡的首付數額。
林爸在這時同樣拿出了幾份東西,其中一份,用以規定因首付款不足而出資的額外部分,本應是林倩的婚前嫁妝,匯入首付款中,財物性質視同林媽手裡那份借款,只不過相當於是以林倩的個人名義借給她和張冬娃使用的。
剩下的所有文件,就都是公證處的公證書等相關證明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