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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唐能簽到》第523章 煥新閣
  第523章 煥新閣

  鬧完洞房,婚宴也就結束了,林軒喝了不少酒,醉醺醺的回到了家裡。

  在春月雨荷的伺候下,洗漱完,上床沒多久,就睡著了。

  次日醒來,林軒搖了搖因為宿醉帶來的疼痛,腦袋清醒了不少。

  洗涑完,拿著長槍到院子裡練起了武。

  冬練三九,夏練三伏。

  練武貴在堅持,這段時間他倒是有些荒廢了。

  耍了一套槍法,林軒又開始練五禽戲。

  五禽戲中的虎戲林軒已經練得爐火純青了,現在開始練鹿戲了。

  鹿戲他練了一段時間,只是一直不得要領。

  林軒琢磨著,是不是買幾頭鹿回來養著,觀察觀察,看看對練鹿戲是不是有幫助。

  練完武,出了不少汗,林軒洗了個澡,開始吃起了早飯。

  吃完飯,林軒剛準備上樓繼續看那些情報,就有下人進來稟報,席君買求見。

  “讓他進來吧。”

  沒多久,席君買走了進來。

  “參見侯爺。”

  席君買恭敬的行了一禮。

  林軒擺了擺手,說道:“坐吧,家裡都安頓好了?”

  林家的親兵雖然都在府上,但是家眷自然不能也在府上。

  回到長安後,林軒就讓管家在周莊幫席君買安排了房子,還分了一些田地。

  林軒還給席君買放了幾天假。

  “已經安頓好了,多謝侯爺。”

  林軒不僅給他安排了田地宅院,還送了一些布匹錢財,讓他一家可以在長安立足,他對林軒非常感激。

  “不說這些了,你來的正好,我有件事想問問你。”林軒笑道。

  “侯爺請問。”

  “你的志向是什麽?”

  “回侯爺,屬下現在就想跟著侯爺,護衛侯爺。”席君買目光堅定的說道。

  “迂腐,我有那麽多親兵,差你一個麽?”林軒訓斥道。

  “侯爺,我…”

  席君買見林軒突然發火剛想解釋,林軒直接打斷了,說道:“我知道你是因為我對你的幫助,感激我。但是你真的隻想當一個護衛麽?”

  席君買沉默了,他武藝精湛,弓馬嫻熟,自然想有一番作為。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國家未定,大好男兒不思建功立業,封妻蔭子,豈不白費了一身本領。”林軒說道。

  說這話的時候,林軒多少有些臉紅,他鼓動人家上戰場,自己卻在李世民的逼迫下,才願意上戰場。

  幸好林軒臉皮厚,加上席君買沒有盯著他看,倒也沒有發覺。

  “侯爺說的是,屬下這就回杭州參軍。”席君買說道。

  大唐實行的是府兵製,各地都有折衝府。

  長安十二衛,每個衛都統領一定數量的折衝府。

  十二衛補充兵員,都是從下屬的折衝府補充的。

  所以要參軍必需根據戶籍,在當地折衝府參軍。

  席君買要參軍,自然需要回到當地折衝府參軍。

  “你是我親兵統領,自然有軍籍,雖然沒有官職,但也已經是軍人了。”林軒說道。

  他雖然任命席君買為親兵副統領,但是他的親兵只有劉大這個親兵統領才有官職,其他人都是沒有的。

  席君買成為他的親兵副統領,是需要上報兵部登記的。

  “不用多久,我就要上戰場了,到時候你能立下功勳,我親自為你請功。”林軒說道。

  不管是薛仁貴還是席君買,他都沒打算留在身邊。

  這些在歷史上綻放光芒的名臣武將,如果被他留在身邊當護衛,豈不是可惜。

  “多謝侯爺,屬下一定不會讓侯爺失望的。”席君買堅定的說道。

  “我的那些親兵和軍隊的訓練方法相同,你這段時間多跟他們一起訓練,了解了解。”林軒說道。

  “是,屬下這就去。”

  打發了席君買,林軒上樓繼續查看起草原的情報。

  事實上,對待異族最好的辦法,並不是戰爭。

  自古以來,漢族和遊牧民族打了幾千年,異族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

  其實對待異族最好的辦法,就是民族融合、漢化。

  歷史上,最出名的民族大融合,是五胡亂華。

  五胡亂華給漢族帶來巨大的危機,讓漢族幾近亡族滅種。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五胡亂華的一百多年間,讓漢族和五胡實現了大融合。

  但是這種融合充滿了血腥,林軒不想這樣的血腥再出現在漢家兒女身上。

  既然民族融合,充滿了血腥,為何流血的不能是異族?

  其實唐朝在這上面做的非常好,別的不說,李世民就有鮮卑血統,而長孫皇后更是鮮卑人。

  別的朝代沒想過民族融合麽?

  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總會有遠見的人。

  之所以沒有這麽做,是因為漢人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自持血脈高貴,把其他民族的都視為蠻夷。

  加上漢族和遊牧民族常年交戰,有著血海深仇。

  如果有人提什麽民族大融合,弄不好就會被當成奸佞、異端。

  在這種情況下,自然不會有人提什麽民族融合。

  但是唐朝的皇室都有異族血統,所以皇帝並不會輕視異族。

  唐朝可以算得上歷史上最適合實行民族大融合的朝代。

  當然了,異族自然不願意融合,這就是需要把異族‘征服’。

  ……

  范二娘家住長安二十余裡外的一個村子。

  因為這幾年風調雨順,日子好過了許多,范二娘家裡就養了一些雞。

  每過一段時間,范二娘就會把雞下的蛋拿到長安城售賣,補貼家用。

  雖然離他們村子不遠就有縣城,但是因為長安的價格要高一點,她倒是不介意多跑一些路。

  范二娘來到長安,到西市沒用多久就把雞蛋賣完了。

  賣完雞蛋,范二娘提著籃子就準備回去了。

  雖然賣雞蛋賺了一些錢,但是家裡並沒有什麽需要買的,她也沒準備買什麽。

  當路過一家店鋪的時候,外面圍了許多人。

  人都有好奇之心,范二娘也不會例外,好奇之下,擠進人群,打算看看熱鬧。

  “各位,大家應該都知道,衣服贓了,洗衣服的時候需要使勁的搗,才能把衣服洗乾淨。但是這樣一來,時間久了,衣服非常容易損壞。”一個小廝大聲說道。

  “是啊,不使勁搗,洗不乾淨。但是使勁搗,又太傷衣物。”

  “那有什麽辦法呢,總不能不洗吧。”

  很多人深有同感的附和議論了起來。

  對於他們來說,一件衣服並不便宜。

  這還是在長安,很多鄉村的村民,甚至一家人只有一條褲子,誰出門誰穿,其他人就只能躺在床上了。

  “各位,我們煥新閣推出一款胰子,只需要抹一點,輕輕搓洗,便能把衣物清洗乾淨。一塊胰子省點用,夠一家人用一兩月。”小廝說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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