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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唐能簽到》第569章 誰有我闊氣?
  第569章 誰有我闊氣

  “我是想和你商量一下,後天歸寧準備些什麽禮物。”林軒說道。

  歸寧也就是俗稱的三朝回門,“朝”意為早上,也就是第三天的早上,出嫁的女子在丈夫陪同下回娘家探望父母。男家方需要準備禮物,同時拜謁妻子的父母及親屬。

  女方收到禮物後,也不能全收,回去的時候,還要退回去一部分。

  當然了,並不是一定要在第三天回去,根據各地的習俗和嫁的遠近不同,歸寧的時間也不同。

  一般在第三、六、七、八、九天,或者滿月都是可以的。

  而李麗質就嫁在長安,自然在第三人就需要歸寧。

  “夫君決定就可以了,父皇母后那邊什麽都不缺,意思一下就行了。”李麗質說道。

  對於林軒重視歸寧,李麗質是非常感動的,這也說明林軒重視她。

  “那怎麽能行呢,到時候可不止你一個人歸寧,還有你那兩個妹妹也要回去,禮物不能寒酸了。”林軒擺了擺手說道。

  攀比自古就存在的,李麗質身為嫡長公主,深受李世民的寵愛,陪嫁的嫁妝遠超眾公主,要說其她公主要說心裡對李麗質沒有嫉妒,根本不可能。

  要是禮物寒酸了,其她公主不知道怎麽笑話李麗質呢。

  笑話李麗質,就是笑話他,更重要的是他不想李麗質受委屈。

  娶老婆就是用來疼的,沒有條件就算了,有條件,自然怎麽闊氣怎麽來。

  家裡那麽多錢,留著發霉啊。

  李麗質噗嗤一笑,說道:“夫君怎麽還和孩子一樣,這麽愛面子。”

  林軒搖了搖頭,看著李麗質說道:“不是我要面子,我是不想你被人嘲笑。”

  李麗質一怔,感動不已,笑道:“夫君多慮了,我是嫡長公主,誰敢嘲笑我?”

  她雖然是嫡長公主,但並不是李世民所有女兒中最大的。

  上面有兩個姐姐不說,下面的的妹妹更多。

  李世民雖然特別疼女兒,但是那麽多兒女,肯定不能一碗水端平。

  以李世民對女兒的寵愛,其她公主雖然比不了李麗質,但是比其他朝代的公主,卻要好的多。

  但是人最怕的是比較,李麗質最受李世民的寵愛,自然會有很多人心中不平,暗生怨懟。

  對於這些,李麗質自己也非常清楚。

  只不過那些人即便心裡再怎麽不平、嫉妒,見到她還不是客客氣氣的,沒人敢明面上對她冷言冷語。

  很多人可能對李麗質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沒有清晰的概念。

  這麽說吧,歷史上,貞觀十幾年的時候,李世民準備分封諸王,當時朝中大臣多數反對,都沒能勸動李世民。

  這裡說的分封,可不是像現在這樣給親王加個封號,和一個有名無實的都督,而是真正的封王。

  也就是說,那些親王,將會擁有他們封地的自製權,相當於國中之國,一方諸侯了。

  李世民這樣做,是覺得如果天下有變,其他的子孫後代手裡有實力,天下還是他們李家的。

  當時房玄齡、長孫無忌等李世民的心腹重臣,多次勸說李世民,都沒能改變李世民的想法,最終說通李世民,讓他打消這種想法的人,就是李麗質。

  可見李麗質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

  林軒說道:“哪怕她們心裡嘲笑你,也不行。”

  “夫君。”

  李麗質深情款款的看著林軒。

  林軒如此為她考慮,如何讓她不敢動。

  林軒拖著下巴,說道:“不過正如你說的,陛下和皇后娘娘什麽都不缺,而且趙國公和宿國公底蘊深厚,咱家還真不好比。”

  他雖然有錢,但是很多東西不是錢能買到的。

  長孫無忌和程咬金都是李世民的心腹,一路打天下,加上玄武門之變,不知道滅掉多少世家貴族。

  李世民不知道賞了他們多少寶貝。

  而林軒呢?

  寶貝,沒有。

  錢倒是非常多。

  但是回門的時候,他總不能讓人拉幾十車錢去吧。

  到時候闊氣是闊氣了,不過事後整個長安恐怕都會議論他這個‘傻子’了。

  “夫君,我陪嫁的東西裡面,有幾件珍寶,到時候送過去就可以了。”李麗質說道。

  林家的底子她知道,之前只是商賈之家,自然沒什麽寶貝。

  林軒搖了搖頭,說道:“不行,哪有拿陪嫁的東西當禮物歸寧的。”

  倒不是林軒有什麽大男子主意,古代男子用女子嫁妝是非常丟人的事情,但是林軒又不是古代的人,他並不在乎那些。

  別人可能不清楚那些東西是李麗質陪嫁的東西,但是幫李麗質置辦嫁妝的長孫皇后能不清楚?

  或許長孫皇后不清楚所有東西,但是那些珍貴的她肯定知道。

  到時候長孫皇后怎麽看他?

  好家夥,我把女兒嫁給你,你用她嫁妝就算了,還拿那些嫁妝做回門禮?
  長孫皇后脾氣再好,到時候恐怕都不會放過他。

  “那怎麽辦?要不派人到長安看看能不能買到什麽比較珍貴的東西?”李麗質說道。

  林軒沉吟了一會,搖了搖頭說道:“這麽短的時間,想買到什麽好東西不太現實。”

  李世民喜歡王羲之的字,長孫皇后喜好丹青,李麗質受他們的影響,不僅寫的一手好字,畫藝也非常高。

  王羲之的字流傳下來的不多,雖然唐朝肯定不算少,但是都在世家大族手裡。

  別說他和世家關系不好,就算關系好,想買也非常難。

  對於世家來說,那些字畫都是祖宗留下來的,不到逼不得已,是不可能賣的。

  李世民找了《蘭亭集序》多年,連一電風聲都沒有,就可見一斑。

  林軒一手瘦金體寫的出神入化,但是他總不能自己寫一些字送過去吧。

  “有了。”林軒眼睛一亮,想到了一個非常好的送禮方法。

  李麗質問道:“夫君想到送什麽了?”

  “嗯。”

  林軒點了點頭,笑道:“庫房裡有一千多斤的黃金,我讓人熔掉,鑄成十二頭金豬,到時候我們就送這些金豬。”

  要是在後世這樣做,雖然壕,卻非常土,肯定會被稱為暴發戶。

  但是現在是唐朝,黃金並不作為貨幣流通。

  大多都被世家勳貴給收藏了。

  黃金並不算珍貴,但是林軒送的多啊。

  一兩黃金差不多值十貫銅錢,一斤就是一百六十貫。(古代一斤十六兩)

  一千多斤黃金,價值二三十萬貫。

  這裡說的貫,指的是滿貫。

  唐朝官方規定,一貫錢是一千文,但是民間都是八百文穿一貫,這已經是所有人都默認的事了。

  就連朝廷的錢也是按照八百文為一貫。

  這樣算,一千多斤黃金價值三四十萬貫了。

  長孫無忌合程咬金底蘊再厚,也不可能給李世民送價值幾十萬貫的東西。

  誰能比他闊氣?

  林軒越想越覺得這個辦法非常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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