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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嶽律師!》第70章 非婚生子的繼承權
  第70章 非婚生子的繼承權
  “剛才已經收到大家的報告,恭喜大家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在公布一下這次遺產案的名次。”

  “第一名,蘇青橙!”

  【又是橙子?】

  【橙子好厲害!】

  【上午她一說我就覺得穩了。】

  【她考慮得太周到了,法條又那麽熟悉。】

  【是啊,什麽都想到了,根本不像一個實習生,像個成熟的律師。】

  【小橙子太棒了!】

  【恭喜!】

  【恭喜!】

  張妙瑩對蘇青橙豎起大拇指,雖然自己不如她,但她一點也不嫉妒,相反很是佩服,她真的很強。

  蘇青橙抿嘴笑笑。

  “第二名,程浩宇!”

  “第三名,林錕志!”

  【程浩宇還是穩的。】

  【林錕志終於趕上來了,不錯!】

  【很棒了,他學的是海洋法系,都不一樣。】

  【上午他問的問題就看出來了想得比較全面。】

  【其他三人要加油了!】

  陳文瀾和郭菲臉色有點不太好,覺得自己做得挺好的,怎麽還是落後這麽多。

  “後面的名次就不公布了。”嶽景城掃了大家一眼,“不過這次大家都選了做被告的代理律師,沒有人選錯,這一點還是要為大家鼓掌!”

  紀然和全城微笑點頭,領先拍起手來,是對大家的肯定。

  “這次我沒有把蘇青橙的報告打出來,等會兒你把你的報告發在群裡讓大家看一下。”嶽景城看向蘇青橙。

  “好的!”蘇青橙點頭。

  “這次的遺產案,是一對新婚夫妻在婚宴當天遭遇車禍,丈夫死亡,妻子要求繼承丈夫的遺產。”

  “大家都覺得妻子有權力繼承遺產,這一點沒有人站錯隊,很好。”

  “主要爭議點是丈夫的婚前財產能不能全部作為遺產,以及如果繼承的話妻子能繼承多少?”

  “林錕志在上午有提出死者的父母是否有證據證明那一百萬的存款是他們二人的,並且在報告中列出了這一點。”

  “如果有證據證明這筆錢是死者父母存入的,他認為這筆錢就不應該拿出來分。這一點是錯誤的,不管二人能不能證明這筆錢是不是他們存入的,他們都拿不回去。”

  “因為存入他兒子的帳戶,相當於贈與,就成了他兒子的個人財產,他兒子死後就成了遺產。”

  “除非二人能拿出兒子給他們寫的借據,證明這錢是借給兒子,那這筆錢就可以要回去。”

  “也許有人會說,錢借給自己的兒子一般都不會有借據,但法律規定就是如此,而且死者也沒有跟自己的妻子說過父母借給他一筆錢,所以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是借來的。”

  “我國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二人拿不出借據就沒有辦法把這筆錢收回去,只能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林錕志點了點頭,他是想到了要證明這錢是二位老人的,卻沒想到就算是他們存入的也算是贈與。

  “這一點上蘇青橙就考慮得很周到,如果有借據的情況,和沒有借據的情況遺產怎麽分配,她都做了一個詳細的說明。”

  “按我國《繼承法》,沒有遺囑的遺產在第一順位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就是父母、配偶、子女,死者沒有孩子,所以就在他父母和妻子三人之間分配。”

  講到子女,蘇青橙突然想到上次的案子,那個第三者贈遺案,如果那個小三生了孩子,那情況是不是又不一樣了?

  等會兒得問問。

  “張妙瑩錯在把父母和配偶分成了兩部分,死者的妻子得到一半的遺產,這是不對的,遺產是按人頭分的,應該只能得三分之一。”

  張妙瑩臉一紅,點點頭。

  “郭菲的報告呢雖然也不算錯,但還是沿用了以前的判例為基準,這是不對的,你還是用了海洋法系的思維,現在在國內一定要轉變過來。”

  “陳文瀾的報告有些過於口語化,法條寫得不是很清楚,這點要注意。”

  陳文瀾點頭,知道自己文書方面有點偏弱。

  【嶽律好好啊,指出了每個人的錯誤。】

  【這樣大家就知道該怎麽改正了。】

  【這樣的老師最喜歡了。】

  【還是橙子的最好,做得又快又準確。】

  “你們等會兒好好看看蘇青橙的報告,學習一下。”

  嶽景城說完又朝蘇青橙看了一眼。

  【哇,這眼神!】

  【太鯊我了。】

  【雙成CP磕起來!】

  【好甜!】

  蘇青橙臉色微紅,低頭笑了一下。

  “你們還有什麽要問的嗎?”嶽景城說道。

  沒有人開口,大家都等著快回工位好好看看蘇青橙的報告。

  蘇青橙見沒人說話,便舉了一下手,“我有一個問題。”

  “你說!”嶽景城看向她。

  “不過不是今天的案子,是上次的。”

  蘇青橙說道,“剛才嶽律講到死者沒有子女的時候我突然想到上次的案子,死者的情人余某要求分割遺產,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余某為死者生下了孩子的情況下,是否就能得到遺產了?”

  大家都愣了一下,當時還真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你覺得呢?”嶽景城反問蘇青橙。

  “死者在死前曾到公證處公證過遺囑,如果他們有孩子,遺囑中遺產如果是歸孩子所有,那這個遺囑恐怕就撤銷不了了。”

  “這孩子雖然是私生子,但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程浩宇提出不同意見,“但這個遺囑的設立是違背公序良俗的,這一點不能否認吧?”

  蘇青橙點頭,“雖然是沒錯,但是因為有了孩子,以違反公序良俗來撤銷遺囑就說明法律歧視私生子女,其繼承權就低於婚生子女,這和我們的法律是相悖的。等於在濫用公序良俗。”

  其他幾人都深思起來,好像有道理。

  “當然死者的遺產他的私生子也只能繼承一半,他妻子還有權繼承一半,而且是屬於死者的婚內財產的那一半。”

  “但如果小三真的生了孩子,那錢就會落到小三手裡。因為她可以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獲得財產的支配權,就差不多相當於她繼承了。”

  【還可以這樣?】

  【這麽一說還真是!】

  【還好小三沒有孩子。】

  【那人的妻子也沒生孩子,我看就是那個男人不行。】

  【活該!】

  【渣男沒好下場。】

  【橙子把這案例擴充了。】

  【都會做搶答題了。】

  【橙子棒棒噠!】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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