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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美劇的金裝律師》第45章 上報了(求推薦票和月票)
  第45章 上報了(求推薦票和月票)
  哈維走後,瑞秋·讚恩走進來說明今天的日程安排。

  “上午十點到十一半點,你要和菲斯克酒店的老板卡爾·菲斯克討論有關並購的問題”

  “中午十二點,你約了紐約地區行政檢察官一起吃午餐”

  “下午三點十五分”

  一天的時間被安排得滿滿當當,一直到晚上八點前都沒有真正屬於自己的時間。

  馬丁挑挑眉:“也許我們應該來討論一下什麽是‘風投律師’?”

  “哈維告訴你的?”

  正要離開的瑞秋停下腳步,轉頭好笑地問:“能告訴我你把哪家公司給他了嗎?”

  馬丁故作高深地搖搖頭:“讓你失望了女士,他不是來質問或者找我要客戶的.”

  “不是?”

  瑞秋微微有些驚訝:“難道是因為邁克·羅斯惹下的那個大麻煩?”

  “邁克?你是說他沒有及時幫懷亞特申請專利導致被搶注的那件事?”

  馬丁想了想,又搖了搖頭:“那不算什麽麻煩,哈維有辦法搞定這事.”

  隨即又有些吃味地說:“身為秘書,也許你應該把目光更多地轉移到boss身上,而不是那些只有臉蛋卻沒有內涵的年輕男同事的工作失誤.”

  雖然並不想和瑞秋有什麽超友誼的關系,但是男人的領地意識還是讓他有那麽點不爽.
  瑞秋看出了馬丁的小心思,挑挑眉毛癟癟嘴,做了個“攤上這種老板我也沒辦法”的搞怪表情.
  “OK,我的boss,你想知道什麽?”

  “為什麽我會突然多了一個‘風投律師’的綽號?”

  “當然是因為你的做事風格!”

  瑞秋聳聳肩,徑直走出去取了一份報紙,然後重新回到辦公室遞給他。

  馬丁還以為自己上了《紐約觀察家》或者《華盛頓郵報》這種大型商業報紙。

  可接過來一看,居然是《匹諾曹月報》.
  這並不是什麽不正經的報紙,而是哈佛大學法學院的內部刊物。

  上世紀四十年代,哈佛大學邊上開了一家名叫“匹諾曹快餐”的快餐店,其特色餐點“方形披薩”深受一眾法學院學生的好評。

  漸漸地,匹諾曹快餐店成了哈佛法學院學生的固定集合場地。

  六十年代,一名學生創辦了一份法學院的月報,上面主要刊登學院的趣聞軼事和最近發生的經典案例和法庭判例。

  這份月報就叫《匹諾曹月報》。

  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匹諾曹餐廳如今已經由第三代繼承人負責運營,為一代又一代哈佛法學院的學生們提供食物和自習聚會的場地。

  一份方形肉醬披薩,一杯咖啡,一本書,一個筆記本和一支筆
  這就是所有哈佛法學院畢業學生的共同記憶。

  《匹諾曹月報》也保留了下來。

  不光法學院的學生和教授,就連畢業很久的法官和律師們也經常在上面發表有關法律方面的文章。

  馬丁上學時也投過幾次稿,被錄用了兩次,成功在全球哈佛畢業生組成的龐大有力的法律團體裡混了個臉熟。

  一位四十三歲,在聯合國工作的學姐還給他寫過一封信,讚賞他在文章裡所表達的某些法律觀點,並希望和他長期保持聯系,還在暑假提供了一次去聯合國法務部門實習的機會
  這種校園文化的傳承力量相當可怕!
  作為隻招收哈佛法學院畢業生的皮爾遜·哈德曼事務所,這種報紙當然是必備的。

  “《從初級到高級律師,只需要一個派對!》”

  文章的撰寫人是事務所老大傑西卡·皮爾遜.
  馬丁好笑地搖搖頭。

  在助理律師到高級律師的這個范圍,事務所並不看重律師能為事務所賺多少錢,而是看有沒有身為律師的職業能力和發展潛力。

  畢竟在高級以下的律師,每天的主要工作還是幫著幾個大合夥人處理他們那些大客戶和國際巨頭的案子。

  比如傑西卡交給馬丁的那個並購案.
  至於在派對上簽下的那十幾份合同,就目前來看並不值錢。

  之前說過,在沒上市之前,互助會的那幫朋友就是群身價過億卻沒多少現金的小屁孩.
  顧問費最高的是MS的創始人,每年有十五萬美金,最少的是hope基金首席法律顧問,目前算是義務工作.
  可架不住這些合同的質量高啊!
  十三個媒體風投熱捧的科技企業創始人,一個雖然沒有正式運營但是價值過五億的慈善基金.
  雖然還沒完全展現出律師的職業能力,可發展潛力絕對足夠了!
  傑西卡在詳細詢問之後,曾經提過想把馬丁的經驗寫成文章投給《匹諾曹月報》,馬丁也沒有反對。

  這可是個在行業內露臉的絕佳機會.
  沒想到這麽快就見報了。

  傑西卡的文章詳述了馬丁是怎樣在大學時期找到那些還在車庫和宿舍創業的同齡人,然後又怎麽伴隨這些創始人一起成長.
  不得不說傑西卡的文筆很不錯,雖然辭藻沒有《了不起的蓋茨比》那麽華麗多變,可邏輯清晰一目了然。

  你仿佛能看到學法律的馬丁和一群科技宅男躲在車庫裡面對著電腦冥思苦想的場景
  “.馬丁·斯科特讓我明白,律師的價值並不在於你獲得了多少令人羨慕的委托費,而是你有沒有真心站在委托人角度,為他們的人生和事業提供法律的風帆”

  馬丁的臉都紅了.
  詳細讀了一遍之後,馬丁折好報紙遞回給瑞秋:“好吧,看來我要出名了.”

  “是已經出名了.”

  瑞秋收回報紙,笑著說:“據不那麽可靠的小道消息,你們法學院的系主任彼得·格拉菲德教授對這篇文章所展現出來的新穎思維和法律精神非常感興趣,有意邀請你回校給學弟們上一堂課”

  “格拉菲德教授以前就很喜歡我,我還參加過他們家的感恩節聚會.”

  馬丁不置可否地歪了歪腦袋:“不過上課是不可能的,任何事情的成功與否都需要時間來驗證,他不可能這麽沉不住氣.”

  “至少也要等一兩家公司上市以後才有可能,否則誰知道未來的我會不會成為一個笑話?”

  “總歸是個好消息不是嗎?”

  瑞秋聳聳肩:“還有什麽吩咐嗎?”

  馬丁沉吟了一會:“等菲斯克先生到達的時候,記得除了咖啡之外還幫我準備兩份茶水間的紙杯蛋糕.”

  “最好是香草口味的,畢竟我還不知道菲斯克先生的口味,香草味最安全”

  瑞秋一邊記錄一邊好奇地問道:“你真覺得那個紙杯蛋糕的生意能夠做大?”

  “不知道,畢竟沒有先例。”

  馬丁坐在椅子上伸了個懶腰:“但是這並不妨礙我去試試,對嗎?”

   《匹諾曹月報》和餐廳的事情是真的,不是我隨意杜撰。

    在法律界,同一所大學出身的律師抱團的情況很常見.
    已經十萬多字了,一直擔心我TJ的讀者們可以松口氣了吧?
    謝謝你們的打賞和支持,繼續求票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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