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又是香皂(下)
所以,他要推出的第一件斂財產品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生產成本不能過高,否則他要是想直接開辦一個造船廠趁著“隆慶開海”的東風去搞海外貿易,這個成本顯然不是他手頭這千把兩銀子的本錢可以負擔的。這一條就決定他的第一件斂財產品只能是個“小玩意”。
其次,這件產品應該要有一定的技術含量而又不甚起眼,否則太容易模仿就沒法保持利潤,太打眼又會引起外界過度關注。
再次,這件產品的受眾面不能太窄,否則即便這個小玩意能夠依靠技術壟斷而賣出一個比較可觀的價格,也會因為受眾面太小而難以得到推廣,作為商業時代的穿越客,高務實深知沒有規模效應的工業產品,其總利潤是很難保證自己公司快速發展壯大的——勞斯萊斯汽車不也被寶馬收購了?法拉利不也有個母公司叫菲亞特?難道是勞斯萊斯和法拉利品牌價值不高嗎?顯然不是,只是受眾太小,產品的量級不夠,因此不能與具有更廣泛受眾群體的品牌比規模。這就和保時捷當年為何在一片質疑聲中強行推出卡宴的道理相同——作為一家公司,它需要創造利潤。
又次,這件產品最好能從上流社會往下覆蓋。因為一旦上流社會對該產品表示認可,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提升產品的附加值,並且帶動中產階級使用,從而形成一種風潮,使其利潤能隨著時間的推進而持續提高。
最後,要推出這件產品,最好還有個合作夥伴,這個合作夥伴要能在很大程度上打消某些居心叵測之輩對其技術壟斷和行銷之後所獲利潤的覬覦。
生產什麽產品的問題比較好解決——穿越者嘛,在這個技術條件或者能夠創造出的技術條件之下,可以拿出來的高中低檔各種產品,那麽多小說裡都有寫到,隨便挑幾個自己還記得住的又不是很困難。
這第一件產品,就算要滿足成本、技術、受眾等各個方面的要求,對於高務實而言也沒有太大難度,譬如穿越眾最喜歡的肥皂,就能滿足這些條件了。當然,最好是直接做成香皂,畢竟是要從上流社會往下覆蓋嘛,做個洗衣服的肥皂雖然也很實用,可就遠不如做成給什麽皇室勳貴、高官顯要之類人士及其家眷使用的香皂來得有逼格了。
不過,對於合作夥伴,高務實就要仔細想一想了。
理論上來講,以高務實現在的特殊身份,如果能說服高拱點頭,那麽拉攏一批“高黨”分子合作辦廠,應該是最為方便和穩妥的。然而高務實卻不想在第一件產品上就把“高黨”扯上——高務實覺得在自己考中進士進入官場之前,首要的目的是拆散兩年之後的倒高三人組,為高拱在萬歷年間繼續主政創造條件。而高黨……說實在的,只要高拱在位,高黨就始終會存在,根本不需要現在就著急上火的去搞利益結合。反之,高拱要是倒台,高黨什麽的,也就是星流雲散的命。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所以,高務實比較希望能夠通過這第一件產品在完成自己初步斂財計劃的同時,順帶也對拆散倒高三人組起到一定的作用。
倒高三人組裡面,張居正是不用考慮拉攏的,這個完全沒戲,政治鬥爭雖然無需硝煙彌漫,但你死我活的程度甚至超過戰爭,所以張居正不可能“為我所用”。再說,雖然很多後世的所謂專家教授拚命吹捧,說他的改革很大程度上給大明續命了幾十年,但事實上,他的改革根本沒有觸及更深層次,因此並不徹底,這一點在後世也是有公論的,說是改革,實際上頂多算改良。甚至高務實對張居正在隆萬大改革中所起到的實際作用,以及改革的實效都有很大的疑惑。
比如說,取消匠戶輪班製是早在嘉靖八年就開始搞了的,明顯和張居正無關。而最先搞一條編法改革,則是從嘉靖十年開始的,到了隆慶年間已經是“視田為陷阱”、“富者縮資以趨末矣”(來源《明穆宗實錄》),可見一條編法的效果已經顯現了。因此從整體上說,一條編法改革的主要成果不是張居正的,甚至連高拱都只能說是繼承前人的正確路線持續推進。
那麽張居正都幹了什麽呢?嗯,他將一條編法強行在全國推廣,而不是像嘉靖、隆慶年間,視各地情況而定。這是功績嗎?恐怕不見得。對於工商業發達,土地兼並本就比較嚴重的南方地區,適合一條編法改革的,嘉靖、隆慶年間已經改過了。而張居正推廣的地區恰恰是土地兼並不嚴重,工商業並不發達,其實並不適合此項改革的北方和四川地區。
此外,張居正還推動了強行征銀。嘉靖的一條編法改革,一直是維持繳納糧食,而不是銀子的,因為這樣可以避免自耕農被官商地主多次盤剝。而張居正的強行征銀,既增大官員逼無地少地人口銀兩的空間——因為如果是交糧,無地少地人口沒有收成,官員造假就難上許多——還給官商地主每年兩次發橫財的機會。
張居正還搞了考成法,這個考成法大體上就是,不管你稅銀是怎麽收的,朝誰收的,只要是能收上來,就算是業績合格,否則的話就是怠政、懶政,你就可能要丟帽子或者大帽子換小帽子了。而且這個考成法還繼承下去了,到了崇禎年間,官僚拷打陝西無地少地農民,大體上就是繼承張居正的遺志——結果陝西考成的成果就是考成出了闖王。
張居正還重新丈量了全國土地,但丈量的成果如何呢?反正隆慶年間納稅民田是700多萬頃,萬歷十年的納稅民田還是700多萬頃。
最後,張居正還在實際上給了東林黨出現和存在的土壤。東林黨之類的官商利益網,在張居正排斥異己遏製民間輿論的條件下很容易滋生,顧憲成、李三才都是張居正時期得到官僚權力的。張居正的所謂改革,實際上對窮苦農民不利,對王朝也很可能弊大於利,但唯獨對東林黨所代表的那群官商最為有利,所以到了天啟初年,東林黨一掌權,就馬上給張居正平了反。
東林黨什麽的,即便其中有部分人氣節盈胸,但高務實作為紅朝我黨培養出來的年輕幹部,一貫是看不慣隻講個人氣節而不講國家利益之輩的——你如果是個平頭老百姓,不能做到“舍小家為大家”也就算了,但你身為國家高官,連這點覺悟都沒有,國家要你何用?相對應的,縱然紅朝也有貪汙腐敗問題,但回過頭來看看,紅朝抗洪搶險的時候是不是有危險“群眾先撤,黨員先上”?是不是“書記退撤書記,書記不退黨員都不準退”?至少高務實當年作為縣高官的秘書,在危急時刻從來都是跟著書記頂在抗洪第一線,動不動就是三天、四天不能下大堤的。
權利永遠應該對應著責任。
當然,張居正改革的真正成果,高務實還是要肯定一條:不管手段高明不高明,至少國庫裡頭總算不至於要餓死老鼠了。
雖然高務實一直都覺得明朝的稅收體制問題很大而且很雜,但歸根結底,繼續找農民收稅肯定是個飲鴆止渴的蠢辦法,只有擴大稅源,尤其是商稅、關稅,甚至工業稅等,才是正理。
張居正改革弄到最後依然只是在農稅上想辦法,並且實際上出現了強製收取貨幣農稅的情況,在高務實看來頂多只能算功過參半:固然有給明朝續命之功,但卻也是在不斷地透支朝廷的最底層民心,並且在他之後明朝沿著這條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也就越發沒有回天之力了。
所以對比來看,高務實認為高拱繼續執政並不會比張居正做得差,而如果自己將來有機會掌握大權,雖然收取商稅的困難可謂巨大無比,但他還是自信至少能做得比張居正要好。既然如此,那就隻好勞駕您張先生挪挪屁股,一邊涼快去了。
剩下的就是馮保和李貴妃,高務實能想辦法拆散的只有這兩人。
馮保這邊,按說應該相對好辦。太監嘛,就算平時喜歡以文化裝點門面,但骨子裡愛財應該是跑不掉的,歷史上馮保也並沒有多麽滴水不進不是?因此,只要操作得當,拉攏他入夥還是有希望的。
難點在於李貴妃,眼下的李貴妃還不是隆慶皇帝死後那個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皇權的李太后。此時的她深居宮中,哪怕高務實是個小孩子,但皇宮大內又不是高家後花園,哪能想去就去,上次那麽好的機會進宮,不也沒見著這位?
況且,就算見到了又如何?難道跟她說:哎呀,娘娘,我這裡有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而且利潤異常豐厚,您要不要也來入個股?
簡直是荒天下之大唐。就算要入股,按照中國歷代的傳統,也該是他們家當家的來入——那是隆慶皇帝,也沒輪到李貴妃啊。
高務實左思右想,還是覺得李貴妃這個口子不好打開。不過他畢竟是在後世從過政的人,深知“領導搞不定,就搞定領導身邊的人”這一真理。
“領導”身邊的全是些宮女太監?沒關系,馮保那邊先想辦法搞定,然後嘛——搞定李貴妃的家人!
李貴妃自己雖然深居宮中,可她總還是有家人的,而且史書裡就記載了她的父親,那個在後世有無數同名人的李偉。
這位後來的伯爵閣下,原先只是個通州鄉間的泥瓦匠,當初其家鄉遭了蟲災,李偉在鄉下混不下去,逃難般的帶著女兒來到京師,捱了幾個月之後發現京師居、大不易,眼瞅著就要餓死街頭了,無奈之下只能將女兒送去了裕王府做小丫鬟。
不得不說,這是李偉這輩子作出的最正確的一個決定,因為從此之後,一條康莊大道就擺在了他的面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