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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第1301章 兩位侍郎
  第1301章 兩位侍郎
  承天門與大明門中間的禦街兩旁,分別安置朝廷文武衙門。禦街以西主要是五軍都督府與錦衣衛衙門,太常寺與通政司也在這邊;禦街以東則是宗人府和五部(刑部與都察院、大理寺這三法司單獨開列,位於皇城西南的阜財坊),以及翰林院、鴻臚寺、欽天監、太醫院等。

  通常來說,除了翰林院是個例外,這些衙門是越靠近禦街則越尊貴,或者說地位越顯赫。

  戶部衙門就體現了它的尊貴與顯赫——正臨禦街,且面積居禦街東側文官衙門之首。在戶部衙門以北的是吏部,吏部再北則是宗人府。

  這樣的設置明顯是有象征意義的:由於宗人府管理宗親事務,故朱元璋定宗人府為天下首衙,所以它不僅放在文官一側,而且最為靠近皇宮,與它對應的武臣衙門是中軍都督府。

  宗人府以下便是吏部,再次便輪到戶部了。不過吏部雖然尊貴,但和宗人府一樣,佔地面積倒是不大,這兩個衙門加在一起甚至都還比戶部略小一點,由此可見戶部衙門的規模何等驚人。

  從今日起,高務實便是這六部最大衙門戶部站在正中心位置的堂上官了。

  古往今來任何衙門或單位的一把手履新都不是小事,即便朱元璋設立了一大堆針對文官的規矩,但只要他一死,這些死規矩自然也攔不住活著的官員們。

  大明朝廷雖然規矩一大堆,理論上也不準在堂上官履新時大操大辦,可是有些程序其實真的是有需要的,比如一場“見面會”就完全有必要。

  面對明顯“大掃除”之後乾乾淨淨的戶部衙門,以及滿院的官員僚屬,高務實當然也要發表一番領導講話。

  不過他沒有喊什麽大口號,只是提了一個工作目標,就是確保朝廷開藩禁的這三年裡,戶部能夠全力保障朝廷財政狀況良好,盡量消除如此次西北之亂爆發的前因——前因就是削減軍餉嘛,這個大夥兒早就知道了。

  這個目標說高不高,說低也不低,但大家還算能夠接受和理解。本來嘛,現在朝廷對戶部的要求差不多也就是這樣,畢竟再來一次西北之亂的話,受牽連的人可能就不是前一次那麽少了。

  這一次西北之亂多虧了高務實平定得快,雖然當時震動很大,但戰功也足,把很多事情給掩蓋了下來,否則大夥兒都不好收場。

  你看,真要追究責任的話,地方上出了這麽大的亂子,梁問孟這個巡撫豈止是革職?而小亂釀成大亂,郜光先還能混個冠帶閑住?
  別說他們兩了,連巡按只怕都跑不掉。至於地方上那些布政司、按察司等的官員,每一個都能找到辦事不力的責任,跟著被牽連。

  而這件事真的只是地方上的問題嗎?那可不是,你兵部沒有責任?戶部沒有責任?甚至連吏部都有責任啊!

  兵部早前為什麽同意了這個幅度的軍餉削減啊?你們的計算是不是失誤了,高估了地方上的“抗壓能力”?
  戶部為什麽拿不出更多的錢糧來,以至於只能把壓力轉給地方?你們戶部的工作是不是不夠“卓有成效”啊?

  還有吏部,你們吏部選官怎麽回事?梁問孟嚴苛,郜光先懦弱,你們怎麽挑的地方主官?西北那種地方適合這樣的官員來主政一方嗎?

  以上這些,別管有道理沒道理,真要計較的起來,都可以拿出來問責。甚至如果“不畏天顏”,連皇帝都能攀扯進去——削軍餉這事說到底是你皇帝批準啊,你堂堂天子就不能負個領導責任了?

  當然,一般來說大家還是有默契的,通常不會扯上皇帝陛下。不過道理就是這麽個道理,只是說這問題一旦牽連大了就有可能失控。

  如今西北之亂雖然已經基本告定,不過前事不忘後事師,西北能因為軍餉不足鬧出亂子,其他地方就一定能萬無一失了嗎?誰也不敢打這個包票,所以目前戶部的壓力是很大的,必須想方設法搞錢來消除這些隱患。

  沈鯉調任左都禦史雖然不是降職,但大家幾乎都能猜到背後的隱情——肯定是因為理財不利才被調職的嘛,要不然為什麽現在換來的人是高務實這個點金聖手?據說前次閣議,讓高務實來做大司農甚至是聖上親自提出的,這意圖還不明顯麽?
  因此,大夥對於高務實今天簡單的講話還是比較理解的,並不認為他有恃寵而驕故意要給大夥兒一個下馬威的意思。

  當然,戶部本來就是實學派的勢力范圍,高務實也的確犯不著這樣做。

  見面會人太多,好幾十號人,高務實當然也沒法說得太具體,何況按照他的習慣,也不會在沒有摸清戶部底細的情況下就開展什麽大的行動,那不是個好領導該有的習慣。

  後世有個諷刺的說法專門用來形容這種領導,叫做“一拍腦袋,有了;一拍胸脯,幹了;一拍大腿,壞了;一拍屁股,走了。”高務實過去雖然只是個基層幹部,但對此還是引以為戒的。

  開完大會開小會,例行慣例。見面會開完,就該戶部三位堂上官來個高層會議了,大抵相當於後世地方上的書記碰頭會。正所謂人多的會議不重要,重要的會議人不多,這也算是古往今來的固有特色。

  戶部不像兵部,沒有四侍郎製,只有左右兩位侍郎,分別是左侍郎程文、右侍郎胡執禮。

  程文是嘉靖四十四年的金榜,那一年主考官就是高拱,而高拱是曾經親自教導高務實讀書的,因此程文雖然大了高務實二十多歲,但在正式場合經常稱呼高務實為“世兄”,而高務實也以“師兄”稱之。

  他們兩人認識很早,昔日高拱起複回京,高務實隨同而來,不久便認識了程文,當時程文是吏科給事中。後來高務實做了觀政,第一次代表太子出使大同時,程文便是正使,兩人的交情可謂極好。

  後來程文歷經多職,在此前高務實回京的那次重陽大會討論道統問題時,程文便已經是戶部左侍郎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程文算是戶部的地主。而他之所以能出任如此要職,一來在於戶部是實學派的基本盤之一,需要有“看家大將”鎮守;二來也說明他的能力還是不錯的——畢竟尚書調任有時候政治因素更大於其他,而左侍郎則是“常務副”,很多時候要在實際上“主持全面工作”。

  雖說沈鯉算是因為工作不力而被調職的,但這事其實怪不到程文頭上,畢竟他不是主政者,有很多事只能跟著沈鯉的腳步走。沈鯉一旦拿不出魄力,程文也不好強出頭——官場上有時候就是這樣,你要是表現得比一把手還厲害,偏偏自己已經是二把手了,那這一把手會怎麽看你?所以程文只能老老實實跟著沈鯉的指揮棒辦事。

  因為程文和高務實的關系親密,所以這些情況高務實是知道的,但當時高務實也沒什麽好法子。

  畢竟沈鯉不是許國,高務實可以和許國悄悄爭一爭實學派的黨魁究竟是誰,但卻不好對沈鯉這麽做。

  如果他給予程文全力支持,讓程文自己搞自己的一套,那麽一方面是沈鯉的局面會很尷尬,另一方面外界看了也會笑話實學派內部傾軋,甚至因此生出別的事端來,豈非大大的不美?

  現在高務實自己做了戶部尚書,這種情況就顯然可以得到改善了,他也相信憑自己和程文的關系,程文是能夠全力支持自己的工作的。

  至於胡執禮,他的資歷就更老了,不僅歷任多職,而且算是一位“老戶部”。

  胡執禮字汝立,號雅齋,其人為永昌人但祖籍在蘭州,是從其父開始隸籍永昌。

  胡執禮九歲時就已經聰慧出眾,備受時人讚賞,稱為神童(明朝果然盛產神童);十一歲補博士弟子員;十七歲中舉人;二十一歲中嘉靖三十八年已未科進士,進入官場。

  前文曾說過,有明一朝的進士大多是三十多歲取得,像胡執禮這種二十啷當就考中進士的,基本都會被重點培養。但是很可惜,胡執禮雖然考中進士,但他當時的名次卻不太靠前——他的同科現在有人做到閣老,就是吳兌,其為二甲“賜進士出身”。而胡執禮不僅名列三甲,甚至還是三甲第七十九名。

  這個名次顯然也就與翰林院無緣了,於是胡執禮被任命為保寧府推官。

  推官是各府衙掌理刑獄的官,相當於後世的地方中級法院院長,在明代還兼有審計的職能,為正七品。時任知府羅廷紳視其稚氣未脫,便有些輕視怠慢。

  當時胡執禮來到他府上,羅府君卻不動聲色,仿佛自言自語地道:“如此年輕就中得進士,又擢我保寧府推官,想必是朝中有靠山吧?”

  胡執禮答道:“如今朝廷大臣,大半江南中原名人,我輩祖籍甘肅,學生即使想攀附也不知能找何人!”

  羅府君又笑道:“當今世風日下,有道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胡執禮正言對答:“府君此言差矣。一則學生家境貧寒,無錢賄及朝臣;二則自幼受父母教誨,師尊明訓,行賄乃為不義之舉。大人若視學生年幼,可還曾記否秦之甘羅、西漢去病、東吳周瑜?他們年未及冠,即成大用。學生自愧不才,二十有余,尚才涉事,今又被大人譏笑,實在羞愧。”

  羅廷紳聽說他家境貧寒,略有尷尬,笑道:“如此說來,老夫年過半百,也才作個知府,更是無地自容了。”

  這個保寧府可以稍稍介紹一下,從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三年至民國元年,閬中作為保寧府治長達六百三十六年之久。明朝時,川北分守道、川北分巡道、川北兵備道均治閬中。

  川北道又轄保寧府、順慶府、龍安府和潼川州共三十一州縣,其中保寧府轄二州八縣(即:劍州、巴州;閬中、蒼溪、南部、廣元、昭化、梓潼、通江、南江諸縣),在清末曾廣泛流傳在地方的川劇中,有句唱腔後又演變為俗言便是“官司打到保寧府也不怕”,足見其當時在川內的地位及影響。

  胡執禮走馬上任伊始,不顧鞍馬勞頓,便將府轄二州八縣歷年舊案一一翻檢。三日後,他帶著全部舊案文牘一百余件去拜見知府,羅廷紳大為疑惑:“難道這麽神速就閱完了全部卷宗?”

  胡執禮答道:“府君如有不信,可隨意抽查。”

  羅府君還真不信,於是隨便翻了幾卷,便問胡執禮:“看完卷後,有何想法?”

  胡執禮答:“有三十六卷,判決有誤,須重新審理。尤以劍州趙廷強奸民女、逼死人命一案,是非顛倒、黑白不分。此案若不糾正就難以伸張我大明王法。”

  這位知府羅廷紳系陝西淳化人氏,於嘉靖二十五年中舉後,宦海沉浮,好不容易熬到五十出頭,於一五五三年才由主事官升至保寧知府,平常除用心於迎來送往的官場應酬外,更多的熱衷於雀麻牌和金石、文物(平生所著《小山志》也在日後失傳)。

  他對於政務擅於敷衍、推諉、阿諛,日子也算混得四平八穩。想不到如今遇上個初生牛犢,既不諳事理,又不通人情,還執意較真,並揚言要扶正祛邪、除暴安良。更要命的是他所提到這趙廷,乃是時任兵部侍郎趙炳然的公子。

  羅府君本想從中作鯁阻繞,卻被“胡書呆子”不軟不硬頂了回去,隻好借故身體不適,需調理一些日子而予回避。

  其實,趙廷系何人,胡執禮完全知道,但他更清楚趙炳然是一位武能治國、文能安邦的當朝重臣,曾平定雲南邊境叛亂,率騎入大漠立過戰功。

  此公巡按江浙時又協助副總兵戚繼光抗擊倭寇,戰功卓著,口碑甚佳。先後任順天府巡按禦史、江西監察禦史、宣化大同總督等,多次受到皇上獎賜的白金、彩帛。

  胡執禮暗自思忖:趙炳然為官清正、愛民如子、蜚聲朝野,絕不會姑息其子敗壞朝綱、損其名節。於是,胡親自重審該案,當所有證人、證物俱在時,飛揚跋扈的趙廷還想百般抵賴,但已沒有了往日的囂張氣焰。

  胡執禮又擔心此案會株連到趙炳然,遂決定將案卷送往刑部後,再到兵部面見趙炳然予以說明,以免佞臣伺隙攻擊。

  正欲起身,時任四川巡撫張時又親臨到保寧府,聲色俱厲地斥責胡執禮:“趙廷一案已結,且報刑部批示,今何以又作折騰?”

  胡執禮回答道:“案雖已結,但審之不公,而今重審,正是為正國法、雪民冤,有何不可?”

  張時說道:“重審此案,到底受何人指使?”

  胡執禮答道:“全是下官的主意。”

  張時便冷笑著道:“你違抗刑部批示,擅自重審舊案,該當何罪?”

  胡執禮道:“除暴安良,為民雪冤,乃我大明王法之宗旨,況刑律一百二十條中有‘審冤案,先不經刑部’之定法,撫台該不會忘記吧?”張一時語塞,無言以對。

  隨後胡執禮抓緊備好呈報文書,晝夜兼程趕往京城,及時與刑部尚書鄭曉交換了意見,並反覆強調“趙廷逼死人命,當問斬刑。況此人一貫作惡鄉裡,魚肉百姓,實屬惡貫滿盈,不殺不足以告慰冤魂和平息民慣”。

  當他又到兵部拜見趙炳然並將實情相告後,這位少司馬沉默良久,忽然哽咽道:“都怪老夫教子無方。孽子犯罪,按王法處置,決不姑息縱容……”。後又寫了親筆信,讓胡轉交張時——這位昔日受趙炳然舉薦到四川任巡撫的舊友。

  張時閱罷信函,隻好同意將事先已帶走的趙廷押解到保寧府,當年秋天便問斬於劍州。羅廷紳見胡執禮如此厲害,心中畏懼,乾脆決定“送瘟神”,便主動向朝廷舉薦,不久胡被提升為刑部主事。

  胡執禮進京之後,曾先後擔任過刑部主事、兵部主事、吏部文選郎中、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謄黃、太仆侍卿、光祿侍卿、太常侍卿、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戶部左侍郎兼南京戶部右侍郎等職,直到又從南京調回北京,遂為今日的戶部右侍郎。

  以上二人,便是高務實在戶部的左膀右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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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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