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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第1904章 朝歸倭附(一)難在不征
  第1904章 朝歸倭附(一)難在不征
  去漢陽?漢陽肯定是要去的,不過現在手頭的事情還差一點點沒辦完,現在就去漢陽似乎還早了點。

  如果要去漢陽,高務實認為應該在自己徹底收復朝鮮半島之後。屆時他將攬存亡繼絕之大功,挾完勝倭寇之神威,以天神降臨般的姿態駕臨漢陽。

  到那時,無論他有什麽樣的決定,朝鮮朝廷上下都將無一人敢於質疑,無一人敢於違逆,真正達到那傳說中“口含天憲,言出法隨”般的尊崇與權威。

  所以,現在還不能去;但是,也要盡快早些“能去”。

  這麽說來,釜山之戰就應該加速,不能再拖了——哪怕放棄此前已經準備好的最穩妥方案,改為戰損可能有所增加的強攻方案也在所不惜。

  畢竟戰爭是政治的延續,而不是相反。為了更加宏大的政治目的,戰爭手段需要實時調整,充分適配。

  不過到了這一步,高務實就必須為另一件事提前準備先手了,那就是進攻日本本土。

  高務實深知,以現在大明的實力,甚至不說大明朝廷,隻說以海貿同盟的實力,進攻日本本土的最大問題就根本不在於仗怎麽打,而在於怎麽把這場仗打起來。

  這裡頭的麻煩還是在於朱元璋的那個“不征之國”,這是一個事關大明朝廷外交事務基本思想的大麻煩。

  洪武朝是明代外交的奠基時期,明初人對於天下中國的認識,對於周邊乃至世界的認識,直接影響有明一代中外關系的產生和發展。

  大明對外關系的發生和發展依托很多必要條件,其中重要的一點是蒙元帝國崩潰後國際格局面臨的大動蕩、大改組和國際秩序的亟待重建。

  一方面是歷史的連續,制度的承繼,另一方面也有明朝人自身的抉擇和發展,對後世的影響甚巨。

  有明一代即便在原歷史上也有近300年,除永樂時征安南,於宣德時退出外,對外基本上沒有征伐之事。

  這足以見得在洪武朝奠定的,以“不征”為特征的明代對外關系,在中國歷史上史無前例,實際上標志著古代中外關系出現了新的模式和特征,更成為古代中外關系的一個轉折點。

  洪武六年,《祖訓錄》修成。五月,太祖親作序言,提到“立為家法”的《祖訓錄》成編的過程:

  “……至於開導後人,複為《祖訓錄》一編,立為家法,大書揭於西廡,朝夕觀覽,以求至當。首尾六年,凡七謄稿,至今方定,豈非難哉……

  今令禮部刊印成書,以傳永久。凡我子孫,欽承朕命,無作聰明,亂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

  這裡的“首尾六年,凡七謄稿,至今方定”,說明其中的內容在明朝開國以後就已開始反覆斟酌的過程,歷時六年而確定,因此朱元璋以“祖訓”要求子孫後世,從此不容有所更改。

  也就是說至洪武六年,朱元璋認為大明朝的外交思想完全趨於成熟,對外關系由此奠定,並刊印成書,以傳之永久——正如本書前文常常提到的,朱元璋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他似乎根本就不認為社會是發展的。

  在這部《祖訓錄》首章《箴戒》中,有關外交的內容如下:

  “凡海外夷國,如安南、佔城、高麗、暹羅、琉求、西洋、東洋及南蠻諸小國,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來撓我邊,則彼為不祥;彼既不為中國患,而我興兵輕伐,亦不祥也。

  吾恐後世子孫倚中國富強,貪一時戰功,無故興兵,致傷人命,切記不可。但胡戎逼近中國西北,世為邊患,必選將練兵,時謹備之。”

  外交思想有一個逐步形成的過程,在洪武六年刊印成書之前,太祖於洪武四年在奉天門公開宣布有關外交的看法,可以視為其外交思想成型的最早時間。

  洪武四年九月,太祖朱元璋在奉天門召集臣僚,鄭重闡述了他所制定的對外政策總綱領:
  “海外蠻夷之國,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不為中國患者,不可輒自興兵。古人有言,地廣非久安之計,民勞乃易亂之源……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虛名,自弊中土,載諸史冊,為後世譏。

  朕以諸蠻夷小國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為中國患者,朕決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為中國患,不可不謹備之耳。卿等當記所言,知朕此意。”

  明朝一般是在奉天門頒布詔令,這裡的“臣僚”有可能包括外國的使節。重要的是,這是明太祖首次全面論述王朝對外政策,充分反映出明太祖本人現實的外交思想。

  其實與後來刊印的《祖訓錄》比較,這裡多出的主要部分是古人言:“地廣非久安之計,民勞乃易亂之源”,說這明明人的思想也是古人思想的直接延續。

  首先,他為王朝確定的對外政策是“有為患於中國者,不可不討”,顯示出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立場。然而,對外政策的基調又是和平的:“不可輒自興兵”,這裡明確說明了興兵征討的標準,是“為患於中國者”。

  其次,他引用古人之言,說明自己沒有擴張領土的野心,認為對外擴張不利於國家長治久安,更會因勞民導致禍亂萌生。“得其地不足以供給,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而“徒慕虛名,自弊中土,載諸史冊,為後世譏”,則鮮明地表示出對於出征擴張行為的鄙視。

  最後,太祖將對象一分為二,又一次提到對海外國家“彼不為中國患者,朕決不伐之”的基本方針。

  但在宣布對外政策的重要抉擇以後,他同時又表明西北的蒙古才是心腹之患,不能不謹慎防備。直接說明將元朝北去的殘余勢力看作新王朝一大心病,將北部陸上作為王朝軍事防禦的重心。

  到桑榆晚景時,太祖於洪武二十八年將進一步修訂完成的《皇明祖訓》刊布於世,列於《祖訓首章》的對外關系,也就成為有明一代帝王的金科玉律,成為明朝子孫世代必須遵行的基本國策之一,以成憲的方式留存於世。

  為了讓子孫後代明確世代不與交戰的國家,也就是明太祖所說的“不征諸夷國”,他在《皇明祖訓》中把它們的名字按照方位一一羅列出來。

  十五個國家之前說過,就不再列出,但這裡頭最引入注目的就是,即使在《祖訓錄》中完全沒有提及的日本,雖然當時已經明確在絕交之列,卻也沒有被排除在外,同樣被列入了不征的范圍以內。

  這無疑說明了明朝對於外國,無論建立朝貢關系與否,也無論為友為敵,是采取了一律“不征”的態度。這就不能不使人對於明朝初年以“不征”為特征的對外關系的和平理念有了一個深刻印象。

  後人如此,明人只能更甚。

  然而朱元璋主觀意識雖然很美好,但現實發展就不那麽順利了,安南、高麗(朝鮮李朝前身)先後出了問題,都與大明出現了激烈的矛盾。

  不過這兩國當時與大明的問題本書前文已有所述,這裡就略過不提了,直接說第三個出問題的國家,也就是當前高務實認為因“不征之國”思想限制得最讓他棘手的日本。

  明初與日本的交往,起初經歷與其他國家相同,即大明通過外交文書告知“四夷諸國”而建立關系。然而,與日本的交往和其他國家不同,表現在兩點上:

  一是歷史的,即元朝出兵征伐日本失敗的陰影不散;二是現實的,當時日本海盜侵擾問題持續不能解決。

  在洪武四年萊州府同知趙秩出使日本以後,根據《明實錄》,出現了“日本國王良懷遣其臣僧祖來進表箋,貢馬及方物,並僧九人來朝,並送回明州、台州被虜男女七十余口”的結果,這是明朝外交的成果。

  於是,洪武五年五月,太祖以明州天寧寺僧仲猷祖闡和南京瓦官寺僧無逸克勤為使臣,留學明朝的日僧椿庭海壽和杭州中竺寺藏主權中巽為通事,護送使臣還國,前往日本。

  不止這一次,前前後後數次明使前往日本,主要談的都是海盜侵擾。但當時日本正值南北朝時期,明朝聯絡上的是南朝的良懷,他其實無力解決海盜問題。

  洪武九年,《明實錄》記載:“日本國王良懷遣沙門圭庭用等奉表貢馬及方物”,太祖以表詞不誠,又一次詔諭之,觀之內容,歸根結底還是對於倭寇海上侵擾問題耿耿於懷。

  自洪武七年五月祖闡、克勤出使歸來,六月日本遣使貢獻,遭到卻貢,原因是沒有表文。可見祖闡、克勤出使表面上是成功的,實際上並沒有完全改善關系。九年四月貢,以表語不誠,卻貢;接著五月卻日本商人貢獻。

  這說明太祖的意圖主要是建立官方外交關系,並不在於貢獻方物。洪武十二年太祖接納了日本國王良懷遣使貢獻,似乎事情在朝好的方向發展。但是次年,卻發生了“日本國遣僧明悟、法助等來貢方物,無表,止持征夷將軍源義滿奉丞相書,辭意倨慢。上命卻其貢”之事。

  這下子,朱元璋怒了。這一年十二月,太祖詔諭日本國王,曰:
  “曩宋失馭,中土受殃。金元入主二百余年,移風易俗,華夏腥膻。凡志君子,孰不興忿。及元將終,英雄鼎峙,聲教紛然。時朕控弦三十萬,礪刃以觀。未幾,命大將軍律九伐之征。不逾五載,戡定中原。

  蠢爾東夷,君臣非道,四擾鄰邦。前年浮辭生釁,今年人來,否真實非。疑其然而往問,果較勝負於必然,實構隙於妄誕。

  於戲!渺居滄溟罔知帝賜奇甸,傲慢不恭,縱民為非,將必殃乎!故茲詔諭,想宜知悉。”

  詔諭中充滿了指責,其中最重要的罪責莫過於“君臣非道,四擾鄰邦”。於是,一個完全沒有誠信的印象深刻形成,難怪要卻貢,也就是絕交了。

  到洪武十四年,還是日本國王良懷,派遣僧人如瑤等貢方物即馬,這一次太祖有兩通以禮部名義給予日本的文書,並從此與日本斷絕了交往。

  這兩通文書,一為《設禮部問日本國王》,一為《設禮部問日本國將軍》。兩通外交文書均以指責為主旨,標志了明朝與日本的官方交往的戛然而止。

  尤其是後一通,在表達對於“日本君臣縱民為盜,四寇鄰邦,為良民害”的強烈不滿的同時,表露了征伐之議在明廷的出現。然而此議卻被太祖以“生民何罪”而否定。

  雖然責問中明顯帶有以戰爭威嚇的意味,但高務實後來查諸史籍,發現太祖僅是以語言威嚇而已,並沒有實際準備戰事。

  事實上,是太祖力排群臣征伐之議,采用了以外交手段斷絕交往的做法。即使如此,太祖晚年所編《皇明祖訓》中,仍將日本置於“不征”之國。這就證明太祖始終如一的以“不征”為外交既定國策。

  朱元璋是個非常執拗的人,他認定的事情很難改變,就好比他對自己的繼承人隻認太子朱標,即便白發人送了黑發人,也不肯讓帝胄偏移,因此立了朱允炆為皇太孫。

  同樣的,他對不征之國的堅持也從他自己的堅持中得以印證,即便倭寇侵襲讓他不堪其煩,但卻始終不肯征伐,甚至將對日本的不征之國地位寫進祖訓,還要求後世子孫必須遵照執行,一字不易。

  有明一朝很多事都壞在祖訓上,雖然其中很多事實上已經被改動,但是要知道的是,那些改動大多都是假借臨時措施的方式“通融”出來的。

  比如說總督、巡撫都不是朱元璋搞出來的,因此哪怕現在早已成了常設之職,但從制度上而言依舊還是“臨時派遣”這一屬性。

  然而高務實要搞的是什麽?本質上是對外擴張,這就很難臨時,只能另辟蹊徑。

  在安南,高務實是以私軍加土司軍偷襲了莫朝首都升龍,再挾莫朝之力平定後黎鄭氏,最後以莫茂洽的名義自請安南內附的。

  在朝鮮,高務實是借出兵援助的機會,打算控制朝鮮王和朝鮮朝廷,讓他們“主動內附”,以避免“不征之國”的禁錮。

  可是日本怎麽辦?難道也只能自己出兵出錢拿下,然後逼日本屆時的當權者成為傀儡、上表大明朝廷請求內附嗎?

  可以做,但是不劃算,而且師出無名。

  大明朝廷如果出兵日本,可以說是為了懲戒日本侵略朝鮮是對大明的不敬,這是師出有名的,可他高務實或者說海貿同盟有什麽理由出兵日本呢?

  明明是國仇,可沒法強行當成家恨來辦。

  何況日本不同於安南,安南雖然造反,但當時大明打它跟玩一樣,其實沒當回事,只是覺得年年派大軍打它太費錢不劃算,宣宗才選擇放棄。

  日本卻不同,它兩次出兵都把朝鮮這個宗藩之中排首位的藩屬國打得毫無還手之力,且大明朝廷內部現在也都知道日本“有兵五十萬之巨”。雖然不及大明,但也堪稱強國了。

  這樣一個“強國”,如果高務實不需要朝廷幫忙,僅靠京華或者海貿同盟就給收拾了……這對高務實恐怕反而是件大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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