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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第2030章 宮裡宮外(圓三)為難
  第2030章 宮裡宮外(圓三)為難
  劉馨這番話把高務實說得一時語塞,好半晌都答不出話來。

  高務實的確是個有原則的人,但有原則不代表頑固不化,更不代表偏執到不接受現實。他知道劉馨這番話雖然只是一種推論,但這推論是有道理的。如果真這樣發展,最後的結果不說完全一致,至少也是大差不差。

  這個推論裡面最讓高務實擔憂的,就是如果真有一天自己的子孫北上討伐大明,他們可能掀起的亂局一定遠比現在自己就造反來得大。這也就意味著殺戮必然更甚,給中華民族造成更大的損失。

  道理很簡單,他高務實就算哪天真的造反了,由於他本身極不樂見中華大地兵連禍結,所以一定會想方設法用最溫和但也最快速的方法完成鼎革,而這正是最大程度降低內戰損失的辦法。

  然而,如果這一切不是由他高務實來完成呢?就如同劉馨假設的那樣,這件事最終由他的某代孫輩來完成,他們會有高務實這種對同胞的關切嗎?

  顯然不會,因為屆時已經成為南疆統治家族的他們,應該是生在南疆、長在南疆的,其對於“中原”的向往只是由書中傳遞的知識帶來。與此同時,他們對中原最迫切的想法,只有可能是憑借手中掌握的力量強行奪取——奪回祖宗之地。

  於是,戰爭恐將不可避免。

  在這一刻,高務實忽然覺得有些可悲。兒孫們將會做什麽,有時候祖製並不一定能限制,正如朱元璋定下的很多祖製實際上早已被破壞一樣。

  當兒孫們面臨解決不了的問題,同時又發現只要打破祖製便可以解決之時,往往便會有很多人強烈推動他們來打破這些祖製的禁錮。

  說起來,他高務實這些年一直鼓吹的“奉祖意而非遵祖製”,難道不也是這樣的嗎?
  歸根結底,關鍵還是要看遵祖製劃算,還是廢祖製劃算。畢竟,一切的根源在於利益。

  至於劉馨剛才那個假設,說如果自己將來以祖製之名交代下去,規定南疆的制度就是工農商學兵並重不偏,則可以改變大明朝這樣文官集團一家獨大的局面……

  只能說,劉馨在政治問題上進步很快,但依舊還有進步的空間。

  高務實很清楚,光憑一句祖製是無法達到這一效果的,但這樣的目的如果通過更巧妙的辦法倒的確可能做到。

  怎麽做呢?簡而言之,就是得把工、農、商、學、兵幾個階層都培養出一個利益集團,同時又在朝廷或者說政府層面給他們一個所有人都能坐下來討論的平台,高家子孫充當裁判和最後的決斷者,盡量在幾大階層的矛盾之中找到最大公約數,達成各利益集團的互相妥協。

  這並非夢中囈語,而是具備可行性的。

  可能有人會說,這幾方說是幾大階層,但其實人數相差很大,手中的力量也不對等,其中一些還可能很難找出具備代表性的人物參與上層政治,如何能坐下來談?

  其實不然。後世就有比較成熟的辦法可以參考,比如“工”就可以搞一個全國工業協會,“農”可以搞全國農業協會,“商”可以搞全國商業協會,“學”可以搞全國學校協會,“兵”可以……呃,“兵”比較特殊,就不能搞協會了,這支力量得由高家直接掌握。

  搞出各個階層的全國協會,再搞一套制度讓他們在其內部進行推選或者票選,最終選出一批代表他們利益的人參與上面所說的平台,這不就成了嗎?至於這些全國協會一任幾年之類,那都是細枝末節的小事了,綜合考慮當時的現實情況來定就行。

  接下來是力量大小問題,一般來看肯定是“兵”最具備威脅性,畢竟誰都扛不住它的暴走。再加上它是必須由高家直接掌握的基本盤,所以它的基本利益肯定能得到保障。

  “兵”就是軍隊,軍隊的利益能夠得到基本保障,那就意味著國家統治的暴力基礎不會動搖,至少不會出現原歷史上明末那種情況。

  明末原本是什麽情況?隻說軍隊這一塊:各地軍隊先是大幅度減薪,然後大范圍欠餉,並且不是欠一點點,是大規模、長期化的欠餉。

  舉個例子,由於起始於萬歷四十六年的遼餉加派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明朝的內憂外患,而天啟七年魏太監貪墨軍餉造成的欠餉百萬更是無法彌補。因此到了崇禎時,這位聖君為了解決財政危機,采取了兩個辦法:一,裁減普通士兵的軍餉;二,向平民百姓加派。

  崇禎朝的加派,主要是遼餉加派和追加剿餉、練餉。這裡因為篇幅有限,暫且略過。重點說下崇禎如何將百萬朱明皇族造成的財政危機轉嫁給普通士兵。自崇禎元年起,崇禎就下旨裁減各邊軍軍餉。

  比如:東江餉定額由100萬兩裁成24萬兩,引發毛文龍兩犯登萊;薊、密、永三協裁汰新軍,引發崇禎二年三月薊軍嘩變,這是崇禎上台後第二次薊州兵變;關寧錦登津歲費由600余萬裁減為480萬,這一處由於袁崇煥處置得當,加上遼東軍的軍餉基本盤比較大,沒有發生第二次兵變,算是萬幸。

  隻以薊密永三協汰兵裁餉事件來舉例吧。當時由於錢糧緊張,崇禎下旨讓各鎮汰軍。順天巡撫王應豸遵旨在薊密永裁軍,汰餉50萬,結果釀成兵變。崇禎將王應豸下獄,並當成替罪羊斬首,換上王元雅代替,繼續汰軍裁餉。

  《山中聞見錄》對此有詳細記載:“朝廷憂餉匱,以清汰責諸鎮,順撫王應豸順內旨,首奏清核冒餉50萬。三屯營兵鼓譟,下烽台挾餉,撫之旋定。應豸被檻車征置獄,以王元雅代之。鎮撫順天元雅,主汰餉議如故,減額並伍,各隘口尖哨,盡失戚繼光遺製。”

  應該說,這份文獻用簡潔的語言,描繪了薊密密永三協汰兵裁餉的原因和過程。但由於《山中聞見錄》成書於南明,並非當事人回憶錄。想了解整個薊密永三餉裁軍事件的前因後果,還是要查看明末原始檔案。

  事實上根據《明熹宗實錄》記載,裁撤薊密永新軍這個想法並不是崇禎上台後才有的,在天啟五年十二月底就由戶部提了出來,當時的戶部尚書是李起元。但當時的薊遼督師王之臣,就明確表示這是個餿主意。

  王之臣上疏將戶部方案劈頭蓋臉地訓斥了一頓。他的意思是,薊門是非常關鍵之處,不增兵也就算了,還要撤有戰鬥力的新軍,完全是瞎胡鬧。

  因為遼東經略王之臣的反對,天啟五年薊密永三協裁軍計劃就此作罷。

  然而到了崇禎上台後,薊密永三協裁軍計劃卻得到了實施,這一次也一樣有人在反對,反對者換成了新任督師袁崇煥。然而反對意見無效。

  崇禎想省錢,聽不見任何反對意見,否決了袁崇煥的薊密永增兵方案。《度支奏議》之《登答方關院薊密永三協兵餉疏》和新餉司六卷《覆督師題各鎮兵馬錢糧經製疏》中有明確記載。

  記載較多,這裡不摘抄,總之就是原始檔案對薊密永裁軍的起因記載的非常清楚,而負責薊密永新兵裁汰的是(薊遼總)督和(遵化巡)撫,他們是遵從了崇禎的聖旨。

  考慮到《登答方關院薊密永三協兵餉疏》成文於崇禎二年七月,因此這裡的“督”是劉策,而“撫”是王元雅,與《山中聞見錄》的記載吻合,並非孤證。

  薊密永三協兵,一共有10萬6千兵。這近11萬大軍的歲費為91萬本折。而崇禎下旨裁掉的,是10萬6千薊軍其中的33300新兵,在裁掉這3萬多新兵後,薊密永三協的歲費由91萬降至75萬。

  而且不光是崇禎二年薊軍歲費按75萬計算和撥給,崇禎元年的歲費也按二年覆定新額來清算。也就是說崇禎二年的75萬,還要扣掉崇禎元年的所謂的多領16萬,只能領59萬。

  這就完事了嗎?沒有。對於薊密永來說,歲費由91萬裁到75萬,只是第一步,還有被裁下來的33300兵的安置問題。

  兵部要求袁崇煥認領其中的18000兵,而袁崇煥隻願意接收12000。這是怎麽回事呢?通過繼續查看原始文檔,原來是因為關寧的歲費只有480萬,本身就已經捉襟見肘了。

  薊密永裁汰新兵後,有12190名被汰下來的新兵確實被袁崇煥安置到關寧編制,袁崇煥從四百八十萬關寧定額中發餉給他們。這件事還導致畢自嚴懷疑,說你這四百八十萬本身就已經捉襟見肘了,如果再接納西協7810人,這樣一來,你還得增加餉13到14萬才行。

  於是,畢自嚴就和劉策商量,七千八百十員名駐劄西協就不要再讓袁崇煥負擔了。而崇禎聖旨的回復是,這西協7810人的安置,讓督撫(也就是劉策和王元雅)去商議。

  於是,薊密永33300新兵裁軍的結果就是,其中12000兵由遼鎮發餉,留在薊門繼續服役,其中7810由薊鎮發餉,留在西協繼續服役。

  薊密永新軍中的12000,雖然仍在薊門,但在關寧480萬定額中支餉,成為關寧16萬大軍的一部分。因此,薊密永裁軍過程已經交待清楚,崇禎裁掉了33300兵的費用,但實際隻裁了13300兵,因為其中有20000兵分別被關寧和薊密永自己接盤了。

  所以,實際上崇禎二年薊密永兵和餉應該是這樣的一個情形:兵數由105968人減為105968-33300+7810=80478人。兵餉由91萬本折變為59萬。

  眾所周知,薊密永汰兵裁餉,造成了一個空前慘烈的悲劇,直接影響了明末的戰局,這就是軍隊作為國家暴力基礎動搖的後果。

  高務實之所以認為南疆的軍隊利益必須由高家直接代表,當然可以說他是從統治安全來考慮的,但又何嘗不是為了南疆不至於走原歷史上明末老路而考慮的呢?

  再說其他階層,工、商兩家往往很難分家,尤其是在“大工業化”之前,很多商人的底色原本就是大大小小的工廠主。但是這兩家還是可以強行分開來算的,辦法就是通過“生產型”或者“貿易型”來區分,而如果既生產又貿易,那就要讓他們自己選,或者提前上馬“反壟斷法”,逼他們選擇主要業務。

  總之,到時候除了京華可能作為某種程度上的“國有企業”存在,其余可能涉嫌壟斷的財閥都要提前打散,同時也讓他們專精某一方向,而不是去搞什麽全產業覆蓋——那只能讓京華作為國有企業來搞。否則你不是成了獨立王國,與現在的京華一樣了?

  現在的京華完全就是個獨立王國,有商業,有工業,有農業,還有軍隊,而如果真如劉馨所展望的一樣,今後的京華會獨立建國,亦或者退一步成立南疆都護府,那麽首先軍隊肯定要從中分離。

  這裡關於“有農業”這一點,可能各位讀者感受不明顯,但或許還有讀者記得,高務實當初剛剛拿下安南時,京華就把紅河三角洲圈給自己了。之後大抵也類似,拿下某地之後必然會清剿一批頑固派,他們留下的土地自然由京華笑納。

  南疆是如此,南洋各島包括呂宋則更方便,當地有很多無主荒地,實際上都具備開發條件,京華對於這些土地都是照單全收的。

  而後,通過大量從大明國內移民,京華將一部分土地以《歸化戶籍製》和《拓殖法》的規定為依據轉移給他們,在免稅期結束之後開始征稅,這就是上面所說的“有農業”。

  當然,不止如此,京華目前手中還有大量——或許應該說海量——的土地,是直接以地主身份租賃給當地人耕種,京華只要坐收租庸就行的。

  哦,對了,之前“進貢”給皇帝的那八萬頃土地也是從這裡頭出,而且……八萬頃在京華持有的土地總量中佔比並不高。

  總而言之,京華——或者說高務實,就是南疆最大的地主,而且絕對沒有“之一”。

  當然,如果有朝一日南疆會建國或者成為大都護府,“京華”是會有不少資產被充公的。

  在高務實的計劃中,京華屆時將被一分為二。原則上來說,其中涉及國計民生的部分都會直接變成“國有資產”,而剩余部分則會成為高家的私有資產,也可能叫做“王室資產”吧。

  扯遠了,總之將來如果南疆建國或者成為大都護府,高家肯定會從新鄭遷徙到定南,以後的高家人逐漸就會“南疆本地化”,但高家的家族記憶卻始終會記得他們是中原人,因此又會激起其對中原的向往,意圖獲得“祖宗之地”。

  對於“祖宗之地”的向往,可能正如劉馨所言,也是中國人的底層思維之一。

  如此一來,一旦大明虛弱,高務實哪怕定下祖製要求後人不準入侵大明,估計也不會有用,一定會被當時同樣有著北上野心的高家之臣想辦法推翻成議,找到“合理”的緣由,做出北進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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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書友“曹面子”的打賞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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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這章本來是答應在昨晚更的,結果碼到一半查資料的時候睡著了,十分抱歉。這不,上午抽空摸魚搞完發了,算是昨天的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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