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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想安靜地抄書啊》第101章 才高八鬥(今天的兩章都是大章)
  第101章 才高八鬥(今天的兩章都是大章)

  幾個音樂人目光接觸了一下,很快就有了主意。一個被稱呼為“袁因”(也不知是真名還是藝名)的音樂人說:“既然玩接龍的提議是夏蘋提議的,那就以她的名字開頭。”

  這袁因應該是第一次和杜采歌見面,不過他之前聊天時好幾次隱隱帶著挑釁,似乎對“林可”很不服氣。

  杜采歌問:“要有‘夏’字和‘蘋’字?”

  “那倒不用,”病態地消瘦,頭髮稀疏,喉結特別粗大的袁因說:“有這兩個字的意境就行。”

  杜采歌笑道:“如果我覺得我選的歌詞有這意境,可你們覺得沒有,那怎麽辦?”

  “這就是開題的難度啊,想要讓每個人都認同,不是那麽容易的,”唐業執壞笑道,“趕快的,最多給你30秒的時間思考。”

  杜采歌想了想,信手撥弦,漸成曲調:“時間累積,這盛夏的果實,回憶裡愛情的香氣……”

  唱完後,他笑著說:“下一個。”然後把吉他遞到下手。

  坐在他下手的唐業執像見了鬼一樣:“大家隨便鬧著玩玩,你特麽竟然拿一首新歌來秀?秀了我一臉啊臥槽,你這是犯規啊你!”

  旁人起哄:“犯不犯規你說了不算。夏蘋,算不算林可過關?”

  夏蘋扶了扶眼鏡,笑道:“盛夏,果實……對應我的名字,對得挺巧妙。要我說,當然過關。”

  其余人就起哄:“老唐,該你接了!你他娘的該不會是接不上吧?”

  “氣……氣……”唐業執“氣”了半天,超時了,只能罰酒一杯。

  隨後的接龍遊戲中,杜采歌一次都沒有失手過。

  不管多麽刁鑽,他都接得上來。

  只要略加思索,就有一段優美的旋律從他指尖綻放,一段美麗的歌詞從他嘴裡唱出。

  “我們的愛,過了就不會回來!”

  “你像那天上月亮,停泊在水的中央,永遠……”

  發現杜采歌總是能輕易接上,在他前面的袁因開始故意設置難度,甚至將歌詞在不該斷的地方斷句。

  “朝,這你總接不上了吧?”

  杜采歌微微一笑:“朝花夕拾杯中酒,寂寞的我在風雨之後……”

  “人!看你怎麽接!”

  “人生已經太匆匆,我好害怕總是淚眼朦朧……”

  “悄,我不信你還接得上!”

  “悄悄問聖僧,女兒美不美……”

  杜采歌選的片段,有的是從原主搬運過的歌裡節選,更多的是從其他地球經典歌曲裡摘取。

  幾個音樂人漸漸的臉色都不對了。

  “林可啊,你這是攢了多少新歌啊?”

  杜采歌笑了笑:“大多數都是半成品,完成度很低的。”

  至於他們信不信,那就不關他的事了。

  杜采歌正好借著這個機會宣揚出去:我有很多的好歌,想約歌的趕緊來,欲購從速!
  當然,其實他不會急著賣歌。

  只是“林可”的身份銷聲匿跡了那麽久,是需要慢慢聚攏人氣,回到音樂圈的視線中。

  一開始還有人不服氣。

  但隨著遊戲一輪又一輪地進行,一開始就想和杜采歌互別苗頭的袁因也偃旗息鼓了。

  “不玩了,”唐業執嚷道,“和這個變態玩這種遊戲沒半點意思。我年紀大了記憶力不好,你們要玩也隨你們,反正我是不來了。”

  唐業執退出後,其他幾個音樂人也不想再繼續了。

  玩了這麽多輪,每個音樂人都喝了好幾杯酒,唯獨杜采歌沒被罰過,真不知道他的腦子是怎麽長的,不得不服。

  可就算對他再服氣,這些音樂人也不願意成為他的陪襯。

  “音樂圈才氣共一石,林可你獨佔八鬥!”夏蘋誇張讚歎道,晃著那對碩大的耳環,眼睛恨不得沾在杜采歌身上,似乎想將杜采歌吃乾抹淨。

  杜采歌長得賊帥,又這麽有才,年齡還比她小兩歲。如果她把杜采歌吃掉,吃虧的絕不是她。

  只是顧忌著杜采歌喜歡玩攝影,她又有些猶豫。

  謝韻姿對杜采歌的印象也有了巨大的轉變。

  原本在她看來,杜采歌就是一個已經過氣的音樂人,仗著資歷欺負人,趴在她這樣的新人身上吸血,索要過高的分成。

  現在看來,杜采歌還是有幾分真本事的。

  他唱的那些新歌片段,雖然未能得窺全豹,只能略見一斑,但給人感覺都是不俗。

  這杜采歌雖然人品差勁,但在音樂方面是真的牛。

  一時間,謝韻姿也有些動搖,是不是該放低身段,在條件方面也退讓一點,請杜采歌答應給自己寫一首歌?

  不過仔細考慮一番後,謝韻姿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在她老爸的鈔能力下,新專輯的歌已經全部到位了,都是請的業內著名音樂人寫的,質量絕對不低。

  她也都花了很長時間去練習,這個時候再換歌,不見得是好事。

  至於像唐部長說的那樣,推遲專輯,先以單曲出道,更是想都不用想,她是絕對不可能答應的。

  一般的歌手在和公司的交涉中,是處於弱勢一方。

  但她不同。

  甚至華宇公司,還有她爸爸的股份。

  唐業執實際上是在為她家打工呢。

  她看出來了,唐業執是想拉攏杜采歌,寧願犧牲她的利益也要拉攏對方。

  可她不會願意這樣。

  不值得。

  哪怕是巔峰期的林可都不值得。更何況他已經過氣了。

  她覺得,以自己的歌喉,自己的潛力,以後多的是頂尖音樂人跪求和自己合作。

  自己是必定成為歌壇天后的,而能夠與歌壇天后合作,是多少音樂人夢寐以求的事情!

  自己根本用不著看林可的臉色。

  ……

  一群人喝得醉醺醺的,各自回家,各找各媽。

  臨別前,唐業執把杜采歌叫住,將他拖到地下停車場。“有點小禮物送給你。”

  到了他的車前,他打開車門,俯身從裡面拿出一個文件夾。

  文件夾扁平,大約A4紙大小,鼓鼓的,看著像是裝了幾十張A4紙。

  他將東西遞給杜采歌,目光已經有點斜,臉上帶著欣快的笑容:“看看……看看喜歡不。”

  杜采歌想了想,接過,在手裡掂了掂。

  “拆開看看啊!”喝醉了的人,有時會不自覺地大聲嚷嚷,有時候想大聲嚷嚷可說出來的話卻細如蚊呐。

  唐業執自己不覺得,其實他說的話分貝高得讓杜采歌耳膜痛。

  杜采歌打開文件夾,抽出裡面的一疊紙,借著暗淡的燈光,用乜斜的醉眼草草看了幾眼。

  是漫畫原稿,不知是哪位大師的。

  原主是有多喜歡漫畫?
  在接到段曉晨的原畫手稿之後,杜采歌去搜索了一番,發現這個世界出現了一些地球上著名的漫畫,在一份叫做JUMP(顯然不是巧合)的雜志(大華國創辦,非櫻花國)上連載,有的已經發行了單行本。

  這本雜志火爆整個亞洲,那些漫畫也膾炙人口。

  比如,有上世紀的天使禁獵區,城市獵人,棒球英豪等。

  也有21世紀的,比如犬夜叉,大劍,死海火等。

  說來也巧,這些漫畫,恰好都是杜采歌在地球上曾經翻看過的。

  至於一些他聽說過名字,但是自己並沒有看過的漫畫,並沒有出現在這個世界上。

  他也找來了本世界這些漫畫看了看,發現與自己記憶中的原作並非完全一樣,雖然大體劇情走向、人物原畫和性格設定等都差不多。

  但細節部分還是有較大差別。

  很可能是原主曾經將這些故事口述出去,讓別的作者來創作的。

  發現這一點後,杜采歌曾經很興奮,心想著說不定這又是一筆收入來源。

  但遺憾的是,JUMP雜志屬於一家名叫“至臻文化”的公司,而杜采歌並沒有找到原主擁有“至臻文化”的股份。

  他在網上找到一些網友的八卦,說“至臻文化”的真正主人其實是一個還不到十歲的小女孩,而目前是由一個職業經理人代為管理。

  這種說法顯然很離譜。

  杜采歌拋開雜念。他對唐業執贈送的這份禮物當然不感興趣,但為了維持人設,他還是含笑點頭:“謝謝,我很鍾意這禮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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