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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公家的小仵作又要和離啦》第245章 血液飛濺
  第245章 血液飛濺

  “知州大人,匕首上的血液痕跡不對。”

  這種說法,方知州還是第一次聽說,“血液痕跡?”

  “是的。”

  不止方知州一個人迷惑,所有人都是懵圈的。

  陳鳶作揖,“知州大人,屬下鬥膽要兩把和這一柄匕首大小相似、放血槽也一樣的雙刃匕首, 再要兩隻活的白色兔子,一個白瓷飯碗,兩張長寬皆一尺的白色粗布。”

  “這不難。”

  方知州隨手點了點,兩個衙役立刻跑了出去。

  沒等半柱香的時間,衙役就把陳鳶所需的東西帶來了。

  “知州大人,接下來的驗證需要當場殺生, 屬下請求移步堂外。”在公堂上動刀子殺兔子,那也是有辱公堂的。

  自打來了古代,陳鳶真是了解了方方面面的忌諱。

  不想因為細節,落人把柄。

  其實也很好理解,後世法院審案時,也不會允許人拿刀進去、殺兔子……

  “可。”

  陳鳶走到堂外,點了兩個衙役幫忙,“麻煩兩位衙役兄弟,將這隻兔子的血放到這一隻碗裡。”

  殺兔子放血,誰不會?

  兩個衙役手腳麻利的當眾配合著殺了兔子,和平時殺兔子一樣。

  白瓷碗裡,被裝滿了半碗血。

  陳鳶左手拿起托盤裡鋥亮乾淨的匕首,右手拿起裝了血的碗。

  刀刃朝下,外往下傾斜著,往匕首每一面都倒了一半的血。

  “麻煩衙役兄弟,拿著刀柄, 刀刃保持下垂的姿勢,不要把刀刃上的血擦掉了。”

  “哦。”

  第一把匕首處理完畢。

  陳鳶抓起一塊擺布,跟吃西餐時戴餐巾布一樣的方式塞在自己衣服的衣領上,並展開,達到不掉的程度。

  又看向另一個衙役, “麻煩衙役兄弟抓住這隻兔子,我一會兒要捅它一刀,你最好不要抓在胸前。”

  衙役明白她要做什麽了,當然不敢把兔子抓在胸口。

  衙役叫來另一個兄弟,一人抓著兔子前肢,一人抓著後肢,把兔子拉得筆直。

  “我動手了。”

  說時遲那時快,在兔子都沒反應過來的情況下,陳鳶快速的捅了過去,又拔了出來。

  兔子身上的血量肯定不能和人類身上的血量一樣。

  但匕首插進去後,血液也會飛濺。

  血量不同,血液噴濺的程度肯定不一樣,但陳鳶此刻不需要完全複刻人類血液飛濺的痕跡。

  陳鳶滿意的看著匕首上的被噴濺的血液痕跡,笑了笑。

  “……”

  好可怕!
  圍觀百姓咽了咽口水。

  霍書良隻覺得她這一笑,仿若讓陷入絕境的他看到了一束光。

  “知州大人,你看。”陳鳶往後退了一步,將手裡拿著的匕首, 正面、反面、側面、刀刃對著知州大人的方向都轉了轉。

  隨後,她又看向那個拿刀的衙役, “你把手裡的匕首像我這樣展示給大人看便是。”

  衙役照做。

  方知州看了一眼,便恍然大悟起來,“我知道了,那把凶器上血液的痕跡和剛才衙役用碗裝了血,左右側著刀面,慢慢倒上去的一模一樣。”

  陳鳶點頭,指著自己手裡的匕首,“是的,人的血液比兔子的血液多得多,若是用刀捅人心口,血液會噴濺而出,飛濺得被捅人前方到處都是飛濺的血液斑點,包括刀柄、刀把底。”

  “而作為證物被找到的那一柄匕首,太乾淨了,只有刀面下方十分之六七處有血跡,刀面上方十分之二三處卻沒有飛濺的血液痕跡,雖因為布匹包裹擦花了一些邊緣的血跡,但仔細看還是看得出來並非飛濺的血液斑點。”

  “另外,刀捅進人或者動物體內,兩邊刀面插進去的深度都應該是一樣的,如此,造成的兩面血線不可能一面高、一面低,更不可能造成血線一條這麽斜,一條這麽斜,這兩條線應該是一樣高、並且朝一個方向斜的。”

  方知州已經明白了。

  陳鳶又轉身,展示給了百姓們查看。

  驗屍他們不懂,但百姓過年過節也殺過牲畜,經她一說,也明白了過來。

  方知州走回堂內,坐上座椅,“這把凶器,是有心人用布包裹了手,偷走了霍書良的匕首,傾倒上血液之後,用布包裹,埋在了後山。”

  陳鳶將手裡的匕首放回托盤裡,又撤下放在身前的白布、手套,一一放進了托盤。

  重新進得公堂,陳鳶補充道,“大人,偷盜霍書良匕首之人,在倒血的時候十分小心,想來當時凶手已經處理好了殺害謝季雍時所穿衣物,不然,他不必如此小心的慢慢傾倒血液,他可以潑上去。”

  方知州隨著她的分析一琢磨,“陳仵作的意思是,凶手倒血時,衣衫乾淨,可是,得新鮮血才能傾倒在匕首上,他不可能殺人換一次衣服,殺了畜生又換一次衣服,再來傾倒血液,這就太麻煩了。”

  方知州恍然大悟,“我懂了,不是凶手自己殺的牲畜取血,他必然是去能獲得血液的地方拿了血。”

  這是別人的地盤上,陳鳶謹守本分,隻做仵作該做的,一點不去搶“推官”對於案情分析的差事兒。

  方知州尋常主要處理轄內政令,不必每次案件都自己審理,有專門的吏胥查案。

  只是這次死亡的人是謝家剛認回的希望,又是秋闈將近時被人殺死在州學裡,影響實在惡劣,他才親自監督的。

  能自己推理出真相,方知州此刻體會到了管知縣的快樂,“能偷霍書良匕首、又能在州學殺人的人,必定是與霍書良、謝季雍都相熟之人,且是州學裡的人。”

  “凶手夜間在書苑遇到了謝季雍,發生了爭執,殺了謝季雍。凶手害怕之下想起白日裡謝季雍揍過霍書良,便想到了禍水東引的金蟬脫殼之法,偷了霍書良的刀,嫁禍於他。”

  險些中了凶手的奸計,方知州氣惱不已,誰也不想被真凶玩弄於股掌之間。

  “何木、伍崢,你們二人趕緊帶人去查,這些時日裡,州學裡的師生、雜役、廚子,可有誰離開過州學去過菜市買血,亦或者可有學子去廚房要了血。”

  “是,大人!”

  衙役領命,轉身就離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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