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存單清單
他們記帳的帳本和墨水是特製的。
兩者融合之後,隨著時間流逝,會產生一些變化,包括但不限於顏色。
當時楚瑜就感歎,這難道就是所謂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嗎?
為了防止掌櫃做假帳,坑東家的錢,連這種特殊帳本的紙張和墨水都能研究出來。
如果王英背後之人想要在帳本上做手腳,不可能不考慮這一點。
楚瑜露出一個苦笑。
也就是說,很可能早在三年前,王英已經在瞞著她做一些手腳了,或許在那時,他並沒有背叛自己,但那時做的手腳卻在五年後被人利用了起來。
然而她卻一直都不知道。
還真是有夠失敗的。
她要記住王英這個教訓。
楚瑜腦中思緒紛飛,時間卻不會因為她而停下。
漠河真君示意她上前辨認,確認這些東西是不是她購買的。
楚瑜深吸口氣,走到桌子面前,和金丹真君的距離一下子變得近了許多,她不敢多看,拿起第一張單子。
這單子明顯是從帳本上取下來的,極為完整。
上面的字跡非常乾淨流暢,沒有塗改的痕跡,按照顏色粗略估算,是四年前的。
四年前,正是她第一次拜托王英幫忙收購一些材料。
還給了不錯的跑腿費。
當時,王英說,“楚師姐,你都已經這麽照顧我,把你的符篆給我做獨家生意,讓我結交了很多以前都不敢想的人脈,收購材料這種小事,我順手就幫你做了,不用額外給錢。”
當時她是怎麽說來著,
“符篆歸符篆,我又不是免費把符篆送你,這是對我們雙方都有利的合作,並沒有你佔了大便宜的說法,也不用有什麽心理負擔,至於跑腿費是應該的,你也有自己的事要做,抽出時間為我收購材料,至少時間成本我要給你的。”
“楚師姐……”
“不用多說,這又不是我最後一次收購材料,以後或許還要你幫忙的,你如果不要的話,我也不敢找你了,只能再找別的師弟妹了。”
“好吧,楚師姐,你別找別人,我來幫你收購。”
因為王英很擔心,符篆這門獨家生意變成了別人的。
楚瑜知道他的擔心,但沒說什麽。
只要兩人的合作能夠一直愉快的進行,她自然不會找別人。
定了定神,楚瑜從回憶中脫身,仔細地看向單子,
修士的記憶力都很好,誰都知道修為越高——每升一級靈識都會隨之提升,記憶力也只會越來越好。
盡管這張清單是四年前寫下的,但楚瑜還是認出了,這裡面記錄的確實是自己當初購買的所有材料,一個不多,一個不少。
她點點頭,在旁邊刑罰堂修士拿出來的記錄本上簽名,確認這一份證物的真實性。
然後是第二張、第三張……楚瑜也是直接簽名,半句辯解的話都沒說。
她的沉默不僅讓張靜怡等人緊張起來,因為這似乎說明楚瑜辨無可辨,那些人找到的證據是真的,進而證明王英所說的話是真的?
一直低下頭的王英,臉上不由得露出一個笑容。
似乎是覺得勝券在握。
等他收拾好臉上的表情,方才抬頭,想要看看楚瑜此時的表情。
然後心中一沉。
他沒有在楚瑜臉上看到任何的憤怒或者氣急敗壞之色。
楚瑜依然很淡定,臉上沒有任何除了冷靜之外的表情,仿佛並不覺得他找來的這麽多證據能給她造成什麽問題一樣。
不對勁!
在經歷了黃奕的事之後,她怎麽可能保持這樣冷靜的心態?
王英不是蠢貨,他敏銳的察覺到,這期間肯定出了什麽問題。
楚瑜沒有在意旁邊看過來的目光,依舊非常詳細的看過單子中所有材料,包括名字與分量。
她還記得。
而金丹真君也沒有催促她的意思,仿佛是有意讓她把所有的單子都看一遍,每一個都不少,於是最後結果蓋章的時候,也沒人能有疑義。
很快,楚瑜的目光就定住了,她推開了刑罰堂弟子遞過來的記錄本,拒絕在上面簽名,而是道,
“啟稟真君,這張單子中有兩種靈草,並非是我購買的。”
那拿出單子的掌櫃神色微變,下意識地看一下王英,似乎是沒想到楚瑜在瀏覽了那麽多單子之後,還能夠準確的分辨真假,又或者他並非被王英收買。
至少他臉上的疑惑很真實。
就是不知道是因為事情沒按說好的方向發展,還是確實奇怪為什麽單子對不上。
沒有在金丹真君面前猶豫,他直接就道,
“單子不可能有假,我們店鋪的記錄會保存十年之久,如果真君有疑義,除了我這張訂貨的單子,還可以調取出貨的單子,我們商行每一件商品在出庫的時候,都會有倉庫的夥計簽名,如果真君需要的話,我也可以稍後找到這方面的記錄整理上交。”
楚瑜微微一笑,看向憤怒的瞪著自己的掌櫃道,
“貴商行的信譽在坊市之中都是有名的,我並非懷疑你被誰收買,而是這多出來的兩種靈草,也許並不是我購買的,而是王英自己需要的,王師弟你覺得呢?”
看著她篤定的眼神,王英只能面無表情否認道,
“雖然我自己也會去坊市裡面收購一些資源,有的是我自己用,有的是幫人代收,但是為了防止出現錯誤,我都是分別開單子的,比如如果我要給楚瑜和自己收購材料,我會讓掌櫃分兩次結算。”
那掌櫃立即就道,
“若是分兩次結算的話,按我們商行的規矩,就是會開兩張存單,出貨的單子也是這樣,並不會因為是同一個人購買的,就收入到一張單子裡面。”
楚瑜沒有和他們辯駁,只是說,
“啟稟真君,這兩種材料確實並非是我所購買的,我也沒有拿到這兩種靈草。”
聽著很像是垂死掙扎,但楚瑜卻神態從容,繼續道,
“我沒有證據證明我沒買過,但王英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就把這兩種材料給了我,我來說一下我跟他的合作模式,當我需要某些材料的時候,我會將我所需要的材料種類、數目等信息先寫在一張紙上,讓她根據我列出來的清單去購買,我這裡並沒有存檔這張清單,他把東西交給我的時候,也沒有把清單還給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