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偽造身份
伏翎臉上揚起一縷篤定的笑:“我可沒冤枉你。之所以要帶你回衙,是因為要讓別人和你對質。”
馮彬扯了扯嘴角,十分不屑。
言軻不耐煩見他這副嘴臉,對何義道:“你們若怕抓錯了,我可以讓我的人繼續在此守著,但凡進這院子的人隻許進不許出,聽候府尹處置,如何?”
何義嘿嘿笑道:“那自然是好了。其實,我們也都是相信翎姑娘的,只是想著要確保能萬無一失。
“上次我們在玉梨苑沒有抓到賊人,這次都想著一定要把人擒獲了才好。”
伏翎明白他的顧慮,便沒再多言。
於是便留府衙派來的弓兵捕役以及風仞等言家的人在此守候,其余人等押著馮彬前往洛京府衙。
這廂,袁統已從宮裡回到衙署,正在處理公文,忽見門房來報:“大人,何司吏他們已將嫌犯抓獲帶回,只等大人升堂審訊。”
“好!快,準備升堂。”袁統站起身,從書案後疾步朝外走。
剛走了幾步恰好迎面撞見何義匆匆趕來:“大人且慢!”
“怎的?人抓到了,得趕快審啊,呂中丞那兒都催了好幾回了,就差上疏彈劾我瀆職了。”袁統有些迫不及待。
何義上前攔住道:“大人,您可知抓來的那人是誰嗎?就是先前來上訴的馮彬!”
袁統錯愕不已:“怎麽是他?”
“我們也都很驚訝,所以先來稟知大人一聲。”何義道,“翎姑娘斷定是他,您看是否把人先帶到二堂來審,審明了,再去大堂做個判決。”
袁統定了定心神:“行,你去叫他們過來。”
不一會兒,何義便領著伏翎、言軻,以及回來的途中叫上的蔣博泉等一起來到二堂內。
袁統遠遠地瞟見言軻也來了,忙命人備了太師椅在旁,請言軻入座。
而後端詳了跪在地上的馮彬兩眼,見他手臂上滿是疹子,雙唇緊閉似乎甚是痛苦,忍不住問伏翎:“他這是怎麽了?”
伏翎道:“回稟大人,他昨日半路上把我擄走,後來中了我的幻影針,針上的藥漬引發了紅疹,還伴有劇烈頭痛。”
馮彬聽了,兩眼眯了眯。
袁統不由盯著馮彬的臉又打量了幾眼:“他便是我們要抓的向天嘯?”
“正是。”伏翎走至馮彬跟前,從機關盒中取出一物,輕輕松松將刺入馮彬胳膊裡的兩根銀針拔了出來,隔著絹帕托在掌中遞至袁統眼前,“大人請看,這便是我的幻影針,纖細如絲,目前別處絕沒有與之一模一樣的。
“他身上的病症也是因此針而起,現在針已取出,症狀會慢慢減輕,再吃上兩丸解藥,便能好了。解藥我也已經帶來了。”
旁邊眾人都圍攏來看。
伏翎又道:“大家知道我們上次的計劃為何沒成麽?”
眾人默默相顧一眼。
曹靖出聲道:“我們的消息放出去後,馮彬來衙裡質問過大人,大人向他保證說一定會把嫌犯捉拿歸案他才走。想是那時候他便發現不對勁了,覺得玉梨苑之事是個圈套,因此一連幾日都沒出現。”
袁統聽罷,驚得微張著嘴,一時說不出話來。
“沒錯。”伏翎道,“後來計劃沒成,我還不太明白究竟是哪一節出了差錯。
“直到今日在孟家看見了馮彬,我才恍然大悟,很多疑團也隨之解開了。”
何義聽了,驚訝地看了一眼蔣博泉:“但那日蔣博泉也來衙裡鬧了,那他豈不也很可疑?”
蔣博泉聽得一臉惶恐。伏翎斷然搖了搖頭:“據我們得到的線索來看,無論嫌犯長相如何,都有兩點相同之處。
“一是都會飛簷走壁,二是都長得很高大。
“而這兩點蔣員外顯然都不具備。”
蔣博泉倍感慶幸地拍了拍胸脯:“對對對,小人哪有那個本事?”
袁統仍覺得疑惑:“可馮彬不是來此為他亡妹喊冤的嗎?和蔣博泉一起來的。蔣博泉,你原先可與他認識?”
蔣博泉連忙低頭作揖:“大人,草民是進京以後在客棧偶然認識了他,隻知他也是來府衙上訴的,別的一概不知啊大人。”
袁統又轉過頭來看著伏翎。
伏翎看了一眼一動不動跪在地上的人:“他並不是來上訴的,他也根本不叫馮彬。
“他只是要利用馮彬這個身份名目來讓自己能夠堂而皇之地在京城裡行走,要讓官府不可能懷疑到他頭上去。
“我先前也沒想明白,隻以為是有什麽人幫嫌犯找好了藏身之所,實則卻是嫌犯進城前自己偷竊了一張路引,冒充了別的身份。”
馮彬聽到此處,雙手撐在地上,閉了閉眼。
袁統兩隻眼珠左右溜了溜:“你是說他偷了別人的路引?偷了誰的?那個真馮彬的?”
“大人可還記得前兩日剛審過的一個丟了路引的人?”伏翎反問道。
袁統回思了片刻:“那個叫馬林的?”
“對!”伏翎眸中一亮,從衣內摸出一張路引來遞與袁統,“這是從嫌犯身上搜出來的,請大人下令傳馬林前來對證。”
袁統立即命人去傳馬林。
少時,一個五短身材衣衫襤褸的漢子忍著背上的傷痛一瘸一拐地進了二堂,見著袁統便倒身喊冤:“大人,小的真是冤枉……”
“行了,你先別喊。”袁統抬手製止,“你是叫馬林?”
“小人正是馬林。”
袁統雙手背在身後:“你把你那路引上面寫的籍貫、事由等等都說出來聽聽。”
馬林愣了愣,道:“是。上面記著小人姓名馬林,二十六歲,方臉闊腮,有須,身長七尺一寸,呃……籍貫洛京葵縣,家有寡母、妻子,一兒一女。
“此番進京是為了給亡妹鳴冤來的。來時隨身帶了一個木箱,一個包袱,一匹馬。”
“好了。”袁統見他說的與從馮彬身上搜出來的路引上所記大致相符,便道,“你且看看這張路引是不是你的。”
馬林接在手裡一看,不住地點頭:“是,是,我就說被人偷了啊!”
隨之又搖搖頭:“不對啊,姓名這裡怎麽變成‘馮彬’了?”
伏翎道:“馬字左邊添兩筆便是馮字,林字右邊添三筆便是彬字,改動不大,不仔細看,很難辨別真假。
“甚至,嫌犯連路引上注明的身高‘七尺一寸’都改成了‘七尺六寸’,和他本人身高相近,如此,越發沒人能看出真假。
“即使馬林去官府報失,也難以查到馮彬身上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