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3章 番外章 空間
寶琳在她六十五歲時送走了老伴,老伴走了後,她自己一個人住在婚前鄧衛國買的那套小院,都住了好幾十年,住出感情來了,沒打算搬。
她不想跟兒孫一起住,太吵了,如果不是因為這個,她也不會在孩子成家後,就把他們全都分了出去。
她爸媽在十幾年前就去了,臨走時還拉著她和弟弟的手,讓他們姐弟倆相互扶持。
文勳參加了八三年的高考,跟她一樣,考上了湘南大學,畢業後,直接分配在湘南市參加工作,隨後結婚生子,一年到頭,也就回來個兩三次。
上河村雖然有房子,還是上好的青磚大瓦房,可自從父母去世後,也就寶琳放假的時候會回去住幾天,打理打理院子裡的雜草,給父母燒紙上香。
不過在她退休後,回去住的時間倒是長了很多,雖然她早已經嫁出去了,可在她心裡,上河村一直都是她的家,跟以前一樣,那裡有她太多美好的回憶。
也許是一個人待著太無聊了,寶琳沒事就開始打整自她結婚生子後,就沒怎麽動過的空間。
那些雜七雜八的東西全都理了出來,重新規整了一遍,有用且回憶感滿滿的東西留下,沒啥用也不喜歡的直接就處理了。
她還去鋼鐵廠找熟人,給她打了三個鐵架子,都是靠牆擺放的,就這三個架子,就快把那十多平的房間佔滿了,隻中間留了一米見方的空地出來。
往空間裡存了六百斤的大米,兩百斤的麵粉,五十斤鹽,一百斤的油,五十斤肉和五十隻村裡養的走地雞,還有一些她非常喜歡的熟食,以前城裡不許私人經營小飯館,八十年代後,這些倒是漸漸多了起來,這麽多東西,一個架子被裝滿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第三世,但就是想存點吃的,如果剛開始的時候,她空間裡能有那麽多吃的,他們家的日子會好過很多的,衣食住行,她一直都是把食放在第一位的,這些糧食足夠一個人吃上半年了。
另一個架子,寶琳放的是書,滿滿的書,她這一輩子最大的愛好就是看書了,讀書筆記都寫了厚厚的七本。
以書為伴,書陪她渡過了太多的時間,特別是五十歲以後,她有一段時間,非常喜歡在地攤上買書,都是舊書,越舊的她越喜歡,小說,哲學,經典著作等等之類的,都有所涉獵,有的很是喜歡,有的卻只看了十幾二十頁,就興致缺缺的被丟到了一邊。
年輕的時候沒有手機電視,等她年老了,就又不稀罕了,唯一的愛好就是戴著隨身聽聽歌了,為此配備了好幾個充電寶。
她還用木盒子把以前的手機充電寶mp3歌詞本之類的,全部收起來了,這都是她前世存在的痕跡,另一個故鄉的回憶。
最後一個架子,寶琳收集的是她覺得有趣的玩意,比如說瑤族姑娘的全套衣服和銀飾,實在太漂亮了,看到有賣的,她直接就下手了,但她已經不是小姑娘了,害怕別人異樣的眼光,那些漂亮的少數民族服飾都有沒穿戴過,全都留著收藏了。
八十年代初,古玩市場實在是太風靡了,寶琳出差去其他城市,必逛的就是古玩市場,她也不怎麽會看東西,只要合她的眼緣,價格還不高的,她都會買下來,就圖一個開心。
這些她很喜歡的東西,寶琳想帶走,所以,都裝空間裡去了,兒孫問起來,就說是找人處理了。
鄧衛國一輩子的積蓄,在他去了後,寶琳直接均分給了四個孩子,並沒有誰多誰少的問題,在她眼裡,孩子都是一樣的。
鬧也沒用,她根本懶的搭理那些不識趣的。
至於她的積蓄,全都換成了小金塊存在空間裡,等她要去了,就分一部分給兒孫,她又不會投資,更不想買房,自家人有房子住就行了,所以,直接把錢換成了貴金屬,如果她的記憶沒出錯的話,黃金應該也挺保值的。
至於剩下的一部分,會放在空間裡面,留待後世,這是她做的準備之一,給自己留一部分錢財。
除了黃金,寶琳還買了不少珍珠白銀玉飾這些,花了她不少錢,除了工資,以前在廢品站淘換的那些東西也派上了大用場,八三年的時候,寶琳賣了一個十分花裡胡哨的花瓶,換了不少錢,要不然她也買不了那麽多東西。
二十世紀初的時候,寶琳把她收藏的那幾冊值錢的郵票賣了,全國各地到處跑,畢竟有錢了,那當然得享受生活,這旅遊就是其中一項,以前她不敢一個人跑外地去,因為有點亂,現在敢了,這個國家正在以一個十分迅速的速度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十多年的時間,寶琳坐火車把那些她從書上看過,但從來沒去過的地方去逛了個遍,得償所願總歸是令人滿足的。
剛開始的時候,身邊還有個人陪著,後面就變成了她一個人,很不習慣,不過時間的作用太強了,隻偶然間看到與他有關的東西,才恍然發覺,原來他已經離開她那麽久了。
七十出頭的寶琳跑不動了,她徹底成了一個老太太,雖然腰背依舊直挺,可頭髮卻已經全部花白了,但手腳還算利索,不需要人專門照顧,沒給子女添太多的麻煩。
還是那個小院子,它一直都在原地等著她,寶琳在院子裡面種了一些青菜和辣椒,還種了好些易成活的花,春天的時候,院子裡可好看了。
她還是一個人住著,就喜歡這種清淨,每個星期都會有兒孫回來看看她,倒還算熱鬧,寶琳也隨他們去,願意來就來唄!反正不是她做菜。
人到了一定年紀後,是會厭倦那種柴米油鹽的生活的,寶琳自五十歲後,就不太喜歡做飯了,手藝一般的某人主動接過了鍋鏟,當然,她時不時的也會下廚,如果真的把擔子完全放到另一個人身上,他也會覺得煩的。
寶琳在她七十五歲那年去了,那時候剛好是春天,她最喜歡的季節,到處都是鮮花,可美了。
臨了,她自己也有感覺,讓孫子送她回了一趟上河村,物是人非,去父母墳前上了香,把家裡的老宅子打掃一遍後,寶琳就走了,沒什麽值得留戀了的,最不舍的人早就已經走了。
回了縣城的小院,寶琳把她記錄生活瑣事的日記給一張張焚毀了,並沒有放空間,她並不願意與人分享這些,隻她自己知道就行了。
在去之前,她就已經跟子女交代好了,火化,一半的骨灰灑到海裡面去,剩下的一半一分為二,一部分送回上河村,在她父母的墳邊挖個坑埋了,另一部分則是與老伴合葬在一起,她雖然向往自由,但她是真的舍不得他們。
這本書徹底完結了,感謝你們的一路陪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