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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世祖》第607章 司法權
  第607章 司法權

  直隸,保定府,安肅縣。

  春風拂面,春意盎然。

  親自主持了打泥牛活動後,鄭森就累得不想動了,直接趴在床榻上,不想起身。

  而這時,一旁的隨從突然過來:“公子,府君那裡有人過來……”

  “不見不見!”

  鄭森直接搖頭,堅定的說道:“就是說此乃通判之責,我一個知縣只有審核,無有干涉之權。”

  “公子,畢竟是府君啊……”

  “府君又如何?”鄭森起身,露出一排潔白的牙齒,冷聲說道:
  “尊稱一聲府君,這是在給他面子,如果還不知好歹,妄圖干涉我縣之訴訟,老子直接密揍彈劾他——”

  這下,貼身隨從這才罷了,只是臉上憂心忡忡,對於自家公子這般蠻橫的行為,只能選擇遵從。

  鄭森目送其離去,這才是松了口氣。

  為期兩年的觀政結束後,在紹武三年的夏天,他就被吏部授予了知縣之職,更關鍵的是還在北直隸。

  這種遇缺即補,也只有他們這些翰林院進士才有的特權,俗稱老虎班。

  而且幾乎是兩三年一跳,即使皇帝特意壓製,不消二十年,他就能夠直入中央,六部侍郎、尚書必然能夠補上。

  “這叫什麽事?”

  歎了口氣,鄭森搖搖頭。

  親民官難做,這是他早就已經有預料了,但誰知卻是如此難為。

  朝廷的政改,省府的要求,他都需要完成,而且對於百姓,更是要統馭,尤其是拿捏那些士紳,吏部視為對他的考驗。

  說的簡單,一句不偏不倚,但做起來極難。

  早在湖廣時,如今的皇帝,曾經的豫王,就在幕府之中改革官製,增添了通判一職。

  即,從七品,專門負責地方司法審判,一切的大小案件,訴訟,都由通判來負責。

  而作為知縣,只有最後的審核權,並不能具體干涉其事宜,畢竟人家的上頭是省按察使,與布政使同級。

  但自有國情在此,知縣如果想要干涉案件,自然有各種辦法,例如打回案件重審,亦或者指示衙門不配合,卡預算等等,足以讓通判難為。

  “區區一個小舅子,府君就敢干涉本縣訴訟,這要是傳揚出去,我這個知縣還乾不乾?”

  鄭森看得門清。

  事關府君親戚,他樂於在門外看熱鬧,但是一旦摻和進去,那就黃泥巴掉褲襠,洗脫不得。

  而且對於他這個知縣的威嚴,也是巨大的打擊。

  “告訴李通判,一切要秉公處理,本縣絕不放過一個壞人,該怎麽判就怎麽判——”

  鄭森正氣凜然地說道。

  他上面有人,前途遠大,自然不會畏懼知府的權勢。

  “是!”隨從只能應下。

  來到書房之中,他見到了一封從河間靜海縣寄來的書信:

  大木兄親啟……

  “黃太衝竟然想到給我寫信,難得——”

  鄭森一見是黃宗羲的書信,立馬就輕笑了幾聲,拆開來看。

  內容倒是常規,問候了幾聲安否,就開始訴苦起來。

  首先是黃冊的重新編修,靜海縣衙役不足,半年的功夫,才梳理了整個縣的三成,就已經卡住,難以進展。

  更關鍵是,伴隨著新政的展開,通判,商稅,種種措施與地方士紳矛盾極多,縣衙很難貫徹落實。

  最後來了一句感歎:“親民官難做,昏官也難做……”

  商稅涉及到了地方士紳的切身利益,而通判的設立,則漸漸侵害到地方保守的司法權體系。

  說白了,村規,鄉約,就是束縛農民的繩索,私刑屢見不鮮。

  就連死罪,在那些保守的村民看來,也是他們應該的,縣衙決不能干涉,也不允許干涉。

  這讓縣衙的威勢難以下及村鄉。

  鄭森對此一直在努力。

  任免大量的裡長、保長,宣揚教化,並且強調地方私塾老師的重要性。

  效果不錯,但如果想要在縣裡如臂揮使,則是極難,

  他最大的功勞,就是讓通判對於全縣有了具體的司法權,從而樹立了衙門的威信。

  “縣尊,府裡要求咱們送趕考的舉子們去保定匯集……”

  “春闈到了嗎?”鄭森一楞,旋即笑道:“好了,好啊,知道了。”

  對於這些趕考的舉人,縣衙不僅要派專人護送,並且還要送上路費,可謂是殷勤至極。

  因為那些舉人,在地方上有著其巨大的威勢,甚至某種意義上來說,話語權不亞於他這個知縣。

  無論是秦漢時期的裡亭,三老,還是如今的裡甲,都是地方本土人。

  只是在以前為豪強,如今為士紳罷了。

  好多人吹噓,說秦漢地方控制力強,能夠直接對百姓進行控制。

  但實際上,換湯不換藥,如果其基層組織真的那麽強,怎麽會有土地兼並,世家豪強怎麽起來的?
  裡甲製和秦漢時期的裡亭三老,並無不同,制度再好,擔任的都是地方士紳。

  例如,項羽作為通緝犯,在江東逃了十年,秦廷根本就抓不到,何來控制力強?

  某種意義上來說,而明清對地方的控制,更上一層樓,破家知縣,滅門知府,可不是說說而已。

  “縣尊,案子審好了,這是卷宗。”

  通判很識趣,親自送來了這個關於知府小舅子的案件。

  李成,秀才出身,去年省試考出的官職,擔任本縣通判。

  從一開始的木訥和無知,但如今的駕輕就熟,只需要短短的半年時間,可見官場對人的塑造是極強的。

  鄭森笑道:“怎麽勞煩通判親自送來……”

  案子並不複雜,知府小妾的弟弟,因為爭風吃醋,打傷了一位商人,並且還不罷休,直接掠奪了其家產。

  這樣一來性質就惡劣了,一個流放是避免不了的,這也是知府來求情的原因。

  “不錯!”

  鄭森瀏覽了一番,讚歎道:“這種人,三十大板還輕了,只是流放至貴州,怕是不成,那裡要打仗了,到時候可沒人管他。”

  “判處去瓊州吧,那裡安生,讓他跟瑤人一起待著——”

  聽到這個建議,李成一笑:“還是縣尊思量的周到。”

  “你且放心,本縣事本縣當,豈能容上頭干涉?”鄭森對於其配合很滿意,鄭重其事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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