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伸手要錢
年初離開棘原之時,春融非要跟來。
春融和菖蒲有一點像——她的祖親臨終把她“賣”給了薑佛桑,她就認定了自己要跟著女君,女君去哪她就要去哪。
學武哪裡皆可學,英師父也能隨著走,若說唯一放心不下的,大約就是燕來了。
當時她們對巫雄還一無所知,帶著燕來上路多有不便,春融也不敢開這個口,就托良爍代為看顧一二。
良爍答應得好好的,也安排了下去,一日三餐都有人送,如廁之類的事情也有人幫手。
但他自己忙得顧頭不顧腚,很難面面俱到,安排了也便拋之腦後了。
從巫雄回去春融連城門都沒進,直奔大豐園。
到了那間小屋,看到的是髒得不成樣的燕來正在被一群頑劣的孩童欺負……
春融捉了幾個細問,才知他們並非第一次如此。不止他們,還有大人,大家看燕來不順眼,便常常過來“捉弄”。
燕來不言不語,又不會走路,沒有出去得罪人的機會。之所以有人看他不順眼,無非是同為奴身,偏他命好,有人伺候。
良爍知道後雖然懲戒了那些人,春融卻不敢把燕來再留下。
在春融看來,燕來是自己買回來的,女君也把他交給了自己,自己理應對他負責——雖然他這個“奇貨”目前可說一無是處,也不能為女君效力,只能待在一個地方不動,還像個啞巴。
春融也不在意了,反正女君也不怎麽在意。
在大豐園的那段日子,她習慣了自己習武燕來在一邊曬太陽,累的筋疲力盡的時候就坐下來歇歇、與他說說話。燕來鮮少回應,她也不需要人回應。
“燕來當初是婢子執意要買的,確實不好麻煩別人……”春融也是這樣與薑佛桑說的。
她垂著頭,仿佛做錯了事:“燕來與旁人不合,婢子一走恐他無人照應,所以婢子想——”
她知道自己給女君添麻煩了,但是她說不出將燕來轉手賣掉、亦或者扔掉這個累贅的話。
此前她從未跟女君提過要求,這回鼓足勇氣開了口,才出口就後悔了,很快追了一句:“女君若是不同意,就、就還讓他……”後面的話消了音。
薑佛桑見她兩下為難的模樣,不由失笑。
燕來還麻煩不到她,多養他一個也廢不了什麽事。她只是沒想到,春融買了次奴,竟給自己找了個麻煩。
“願意擔當是好事,你不覺得辛苦便好。”
春融愣住,在菖蒲的提醒下才反應過來,雙眼霎時眯成了一條線:“謝女君!”
由於先前的事,燕來便沒被安置進部曲住的院落,而是與英師父和春融同院。
按說有些不太合適,不過英師父不拘小節,那個院子也確實空了大半,便就這樣安排了。
對於燕來在大豐園遭遇的欺凌,春融耿耿於心,覺得自己沒有保護好他。燕來卻像是習慣了,一如往常。
到底和往常還是有些不一樣的,這次來了巫雄之後,肯和春融說話了,拿著紙筆寫畫的時候,春融問,他偶爾也會回上兩句。
可是他說的春融常常聽不懂,而且大部分字春融都不認識……
就這樣,春融被迫著再次開始了她的認字之旅,這回由燕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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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元度養了幾日傷就徹底閑不住了,程平要忙稅賦之事,便將征發力役的事交給了孫盛,他親自處置械鬥積案。
先是帶人四處查訪,從民眾處獲取各村落械鬥信息,而後迅速反應、帶人查拿凶鬥之徒,並收繳民間大量私藏武器。
與此同時還著力強調了三老、裡吏在稽查懲治械鬥風習中的作用,對於嚴重失查或者包庇縱容者,一經核實則與械鬥首犯同罪。
對於衙署各吏差同樣也做了要求,那就是平日民間爭控案件要隨時審結,不可拖延,更不可拖泥帶水。若不是先前那些蠹蟲累月不坐大堂、終年不結一案,何至於有私相械鬥之事?
此外還張貼告示,“械鬥逞凶糾眾殘殺者,最為風俗人心之害……凡聞構釁之端、赴縣密報者,酌加獎賞。”
這一招祭出,比前面的都好使。
確定真能領到賞錢之後,一時間赴衙署密報者大增。
衙署對於密報者的身份是保密的,但也言明了,若存在誣告情節,非但賞錢落空,還將面臨嚴懲。
至於那些因械鬥下獄的凶徒,禍首嚴辦,按糾眾人數、致死命數分別加重治罪;從犯則稍予從寬、一律派去修渠。
最初還有人不當回事,然蕭元度這人是不做便罷,要做便做到極致。
立淨絕之心、行雷霆之威,他用實際行動證明了這回也同當初剿匪一樣,械鬥不絕,決不罷休。
於是清積案、儆刁風,短短時日,巫雄縣的械鬥風氣便為之一刹,終不致再釀巨案。
另一邊,孫盛征發力役也很順利。
這種活最是苦累,常時工價也要三四十錢一日,蕭元度挑這個時候,每天隻給十余錢,仍是應者雲集。
若換作吳友德,便是許諾每日百錢也不見得會有人來,不是擔心領不到工錢——因為這是一定的,怕就怕白出力還要倒貼錢!
換作蕭縣令則完全沒有這種擔憂。
雨也下了,又值農閑,在家反正也是無所事事。不過就是出把子力氣,多掙幾個錢,倒能過上一個好年!
征集的力役與械鬥的從犯並做一起,很快被分派到需要疏通的舊渠廢堰。
至於新渠要建在哪,工曹那邊經過多方勘察也已選定出來,隻待舊渠修複之後便動工。
唯一的問題還在於——
程平在縣丞署擺了半日算籌,屈指細數,官俸、役食、修橋、鋪路、恤老、濟貧……一樁樁算完,重重歎了口氣,起身去了衙署二堂。
蕭元度一見他那張討債臉就知沒好事,果然又是哭窮來了。
“……”他又不會生錢!
在書房悶坐半日,出來交給程平兩封文奏,一封給郡裡、一封給州裡。
程平粗略過目之後,忍不住驚奇,這文奏寫得竟頗為規矩。
蕭元度皮笑肉不笑:“伸手要錢,態度怎麽不得好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