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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之無雙國士》第299章 暫告一段落!(第二更!求票!)
  第299章 暫告一段落!(第二更!求票!)
  其實別說歐陽辯了,其他的人也都相當的詫異。

  先不說大家以為今天司馬光等人是來找茬的,但現在不僅沒有找茬,還唱上了讚歌,這就很不尋常了。

  誰不知道司馬光自從知諫院以來,便沒有說過什麽好聽的話,懟英宗、懟宰執、懟百官,幾乎都將自己當成孤臣在做官了。

  在坐的都知道的,當時英宗為了讓司馬光支持濮王上皇考稱號,都用高官厚祿來賄賂了,但司馬光就是不低頭。

  而如此風骨之人,今日卻對歐陽辯說出服字!
  這不得不叫人覺得驚奇。

  不過司馬光說出來的這些東西,也都是實實在在的。

  這種感覺不僅司馬光有,其他的人也有。

  只不過司馬光將歐陽辯的的一系列做法都揭露了出來,串聯在一起之後,他們才發現,歐陽辯的滴水不漏,簡直是可畏可怖!
  不說年輕官員,連文彥博、曾公亮、趙槩幾人都面面相覷。

  他們幾人飽經世故,這些事情他們知道一部分,但沒有往深處去想,現在連起來一看,才知道歐陽辯思慮之深。

  唯有趙頊面上與有榮焉。

  因為他覺得這些事情他不僅知道,在某些事情上,他還是參與者,歐陽辯被如此推崇,而他這個背後的操作者也與有榮焉。

  這種感覺……太特麽爽了。

  這種爽感不亞於後世的那些起點小說,什麽我在背後複蘇靈氣啊,我是幕後大佬之類的爽文。

  當然趙頊不知道這些,他只知道自己感覺很爽。

  若不是場合不對,他甚至都要哈哈大笑,才能夠表達自己內心的興奮。

  在場還有一個人也感覺到與有榮焉,那個人就是歐陽修。

  歐陽辯畢竟是他兒子嘛。

  兒子這麽出色,自然是他的功勞嘛。

  歐陽修眯著老花眼笑呵呵地,一付看到沒有這就是我兒子的嘚瑟神情。

  歐陽辯很快恢復了正常,對司馬光所說的事情不置可否,直接進行下一個流程。

  歐陽辯冷靜宣布:“既然諫院沒有意見,那麽我們就對清丈田畝的暫行規定進行投票。

  如果今日通過,那麽這個規定就可以正式執行了,以後諸位就要對這個規定進行監督促進,而不能再對這個規定有什麽異議了。

  當然啦,如果執行過程中發現有什麽問題,屆時可以向工作小組提意見,工作小組會例行糾正。

  如果問題比較大,那麽工作小組隨時會籌備類似的會議,請大家一起來提意見解決問題。”

  說完歐陽辯和會務人員點點頭,會務人員趕緊拿來一個箱子,然後掏出一大把紙條,紙條上有同意、不同意和保留意見三個選項。

  “大家情況紙條上的選項,根據你的意見來選就可以了,這叫不記名投票,選完之後,投入箱內即可。”

  歐陽辯解釋道。

  紙條發了下去,只是打鉤選擇,大家心裡也有了判斷,一會的時間就完成了。

  在場有二十八個人投票,共有二十四個人投了讚同票,一個人投了反對票,還有三個人保留了意見。

  規定通過!

  歐陽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

  通過這個政策不是目的,目的是將二府三司諫院這幾個機構的意見統一起來。

  只有將這幾個機構的意見統一起來,剩下的反對意見就不足為據了。

  如果單純通過政策,其實樞密院、三司和諫院都是不必考慮的,只需要政事堂自己確定就可以了。

  但後期這些機構會有很多反對意見,在執行過程之中相互扯皮掣肘,到時候就會很惡心,甚至導致政策流產。

  而現在雖然幾輪的聽證會很繁瑣,但卻可以大幅度的減少後期的麻煩,其實是磨刀不誤砍柴工。

  忙活了接近兩個月的時間,事情終於算是塵埃落定了,歐陽辯的心裡也算是松了一口氣,頓時渾身的疲憊湧將上來。

  不過他現在還不能歇,他的本職工作是知製誥,所以頒布詔令,確定律法的文件還得他來經手。

  不過有手下可以代勞,他只需要進行審核就可以了。

  將這收尾的工作完成,歐陽辯就請了個假。

  這個假既有休息的意思,當然也因為有要事。

  歐陽辯要結婚了。

  他和富蒹葭長達十年的長跑,也該要有個好的結果了。

  歐陽辯和富蒹葭的婚期在六月份,一般來說,這種喜事一般不會在五六月份舉行,因為五六月份也叫荒月。

  所謂荒月就是青黃不接而農事日忙,市場面臨淡季,俗稱“荒月”。

  這對於以農為本的農民來說,自然是不會選擇在這個時候結婚。

  但是對於歐陽辯和富弼這樣的官宦來說就沒有這個煩惱了。

  而且歐陽辯選擇這個時候結婚,恰恰是因為五六月份是所謂的淡季,他的屬下們也可以抽出時間來參與他的婚禮。

  一開始歐陽辯是不願意大辦的,別看他可以為了通過一項政策而不懼麻煩的舉行幾輪的聽證會,但他其實是個挺怕麻煩的人。

  正是因為怕麻煩,才在前面將事情的準備做得更好,後面的麻煩也會更少。

  但富弼並不同意。

  富弼說道:“我家的蒹葭是老大,為了等你,等了足足十年!

  其他的妹妹這些年早就出嫁,為了顧及她這個大姐,都不敢大辦婚禮。

  現在蒹葭要出嫁,自然得轟轟烈烈的大辦,才能夠對得起她這十年的等待!”

  道理很充足,歐陽辯也有些愧疚,於是就聽從了。

  不過他自己是沒有什麽時間去操辦這些的,於是他將這個事情交給了於謀。

  不過實際上操辦的還有張奇、徐福、胖大廚以及陸采薇。

  歐陽辯將婚事交給於謀去操辦,自然是因為於謀可以調動資源。

  張奇、胖大廚和徐福則是因為手下的酒樓餐館。

  這一次規模是小不了,自然要將人手調集起來。

  至於陸采薇則是自告奮勇參與進來的。

  按照陸采薇的說法是,主母要進門,她這個小妾自然得討好,不然以後日子不好過怎整。

  其實陸采薇就是在開玩笑而已,她早就過了需要靠這種手段來固寵的階段。

  以她現在的重要性,還真的不需要去討好別人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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