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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掌家女主隻種田》第1160章 【1159】味覺小娘子53(5000+)
  第1160章 【1159】味覺小娘子53(5000+)

  回程路上,余景天若有所思的朝申晴這邊看,看的她不用看就知道這小子想問什麽。

  “我的確是沈柏楊的孫女,我爹的確是沈家三房沈重,我娘把我當兒子養大的,所以在外人眼裡,我是男兒身,倒是沒想過有一天,居然是女兒身救了自己一命。雖說現在已經改朝換代了,但還不乏落井下石之人,我不想被他們打擾我平靜的生活,所以我剛剛沒有承認。”

  余景天聽了這話,有些哭笑不得:“正常人都會這麽想啊,傻子才會承認呢,更何況,剛剛那個人死咬著不放,明顯是來找茬的,我只是驚訝你的身份,沈柏楊啊,大金首輔沈柏楊啊,難怪你這麽全能,你有那麽厲害的爺爺,你,”

  申晴轉過頭,漠然的看向余景天:“都過去了,厲害又如何,沈家一門,你看看現在還有幾個存活?連死人都利用,呵呵,什麽沈曦殺了大金皇帝,我那妹妹早在兩年前就死了,你說究竟是誰居心叵測?臨死也不願意放過我沈家的每一個人!”

  余景天啞然,忙安慰她:“好了好了,這不都過去了嗎?以後你出門就以余夫人自居就行了,看誰還敢質疑你的身份,讓他們衝我來。”

  申晴無語的看著他:“你還好意思說?我什麽時候成了你的夫人了?”

  “夢裡面啊,我每天做夢夢見你嫁給我,我說小晴啊,差不多得了啊,咱認識也這麽久了,就不覺得我很值得托付終身?”

  申晴笑著搖了搖頭:“目前我還不想嫁人,你別再跟我提著一茬了,今天真是出門不利,沒想到時隔多年,居然還有人認識我這麽個小角色。”

  然而申晴想不到的是,這只是開始,往後隔三差五的,總有人認出她,不過都被她以女兒身的身份搪塞了過去。

  別人不知道,舅舅一家卻是知道她真正的身份的,畢竟金氏也沒刻意的在沈家和金家保過密,無外乎他們沒有住在沈家,等同於分離出去了,本家人的管不著,外家的人那個時候還指望從沈家謀得好處,根本就沒想管,提都沒提,但沈清是女兒身的身份,在族譜上卻是一清二楚的。

  可沈家的族譜除了族中長輩外,誰能瞧得見?
  沈清是在京城長大的孩子,從小到大雖然沒有去學堂,都是金氏將先生請到家裡來的,但沈清又不是閉門造車,沈家其他兄弟姐妹也嘗嘗聚集在一起玩耍,也許她不記得身邊的人都有哪些,畢竟沈家自來是被眾星拱月的,可不代表人家不認識她,所以,隨著她的名氣越來越大,慕名而來的人多了起來之後,可不就曝光了?
  不過這種曝光的意義並不大,光是女兒身就戳破了一切,他們就算再肯定也沒有。

  再者,他們不知道的是,南陽王以及宋國皇帝生平最欽佩的人就是沈柏楊,還罵金國皇帝是個糊塗蛋。

  他們甚至還感謝沈柏楊教出這麽個忘恩負義的東西,要不然,金國哪能這麽便宜就送給了他們?
  當有人在朝堂上提及沈家余孽的時候,傲嬌的南陽王當場就給了那人難堪。

  “你以為本王是前朝皇帝那個糊塗蛋?滅了沈家滿門很光榮是吧?沈家人苟延殘喘的活著已經很悲哀了,你們還在這兒落井下石,怎滴?是不是做了什麽虧心事,害怕被打擊報復啊?以後這種事少拿到朝堂上說,本王雖然沒有為沈家翻案的意思,但沈家有沒有罪大家心裡面清楚,無需多言,本王也不是那個糊塗蛋,趕盡殺絕,畢竟活下來的人,才最能體會這當中的落差,活著對他們來說,已經是最嚴厲的報復了!”

  這話很快就從朝堂傳到了民間,當申晴在酒樓裡聽到食客說這番話的時候,詫異的挑了挑眉。

  這個南陽王,似乎有點意思嘛!

  言行舉止的話,余景天倒是有很多和他相像的地方。

  他被宋國皇帝發配到這兒當土皇帝,非但不惱,還過起了神仙般的退休生活。

  平時也就上個朝,其他什麽政事兒都交給世子打理,他想管就管,不想管天王老子來了也管不著。

  如此隨心所欲,難怪宋國皇帝對他是又愛又恨了,要不是一母同胞,只怕這貨早就被弄死了。

  對比之下,同樣的一母雙胎,老大任勞任怨的當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世子爺,另外一個,卻在面館的後廚裡熱火朝天的扯面條,余景天如果知道自己的身世,還能有這麽坦然的一面的話,那才是她最欽佩的人。

  隨著自個兒徒弟越來越上手,申晴現在除了配個料,大部分時間是只動嘴,不動手,活輕快,錢也賺了,名聲也打出去了,這日子過的的確是不賴。

  所以,當所謂的舅舅舅媽把她告到衙門,說他是沈家余孽的時候,她是很不理解的。

  更加不理解的是,他們還說出她本來就是女兒身的秘密。

  可惜的是,他們說的晚了,如果是前朝,也許這話會有用,但現在已經改朝換代了,當家做主的人是南陽王,前腳南陽王剛說出那樣的話,後腳他們就不怕死的跑出來揭露他,誰會以余孽的罪名來抓她呢?

  沒有,哪怕他們說的有多真,也沒有人過來抓她,反而因為她女扮男裝做了八珍樓的大廚,而讓更多人過來關注她,訂單量甚至都排到了年後。

  再看看沒有得到任何實質性好處的金家人,在發現外甥女平安無事之後,有些不理解啊,幸好衙門裡有人提點他們,在他們知道以後她都不會有事兒之後,再看她現在的生意越做越大,就生出來巴結的心意。

  他們承認,當初並不想那麽做,可因他們沒有善待兩位老人,申晴對他們極其厭惡,哪怕他們找上們來,她也沒搭理他們,正是因為她不搭理他們,才導致這些人心生報復,去衙門裡告發她。

  棋差一著,沒有算到今時不同往日了,即使是天大的秘密,也沒有人受理,還以前朝的事兒金陵過不受理為由,將他們趕了出來。

  這下好了,把人徹底給得罪了,然而為了過上好日子,這些人舔著臉纏上她,非要祈求得到她的諒解。

  申晴隻覺好笑,得虧這些人還不知道老太太跟老爺子跟她住在一起,他們甚至還大不孝的說兩位老人家已經因為長途跋涉,去了。

  瞅瞅,多麽惡心的嘴臉啊,她沈清就是把錢都捐出去,也不會養這一家子的白眼狼。

  可厚臉皮的人,從來不知道什麽叫做不要臉,也不覺得丟人,就這麽天天領著全家老小來八珍樓鬧,店裡面那麽多好吃的,隨便施舍給他們點兒,一家老小今天一天都不會覺得餓了。

  被人賴上的感覺不怎麽好。

  可金家怎麽說也是外家,她不好動手,只能選擇無視,甚至在他們大呼小叫的向路人表達對她的不滿時,她也選擇沉默。

  若非八珍樓的食客太護食兒,只怕這招牌被他們這一鬧,很難再維持下去。

  余景天從來都是能用拳頭說話,從來不用嘴,看著自己媳婦心生煩惱,他如何不惱?

  眾目睽睽之下,就將金家一眾老小用麻袋套著,扔到了城外。

  有人敢提出質疑,他會理所當然的將他們乾過的事兒說出來,包括餓死親生父母的事兒。

  反正他們說老人家已經死了,那就讓死人出來好好照顧他們,誰讓他們這麽恬不知恥呢?

  然而金家人就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樣,余景天把他們扔出去,他們爬回來繼續鬧,繼續惡心沈清。

  最後還是林森的手下知道了這件事,把這事兒給他說了,也不知道傳回來的是什麽消息,反正在余景天第N次把人扔到亂葬崗之後,金家人就徹底的消失不見了。

  余景天還覺得稀罕,專門派人去找過,然而這些人就跟人間蒸發了似的,真的找不到了。

  沒有了金家人騷擾,沈清的生活終於又恢復了正常。

  林森是在下第一場雪之前,回來的,回來之後就塞給她一遝子銀票,沈清驚詫的接過去一看。

  整整一千兩?

  除了一千兩銀票,還有金家上下十七八口子人的賣身契。

  看到賣身契那一刹那,她總算明白這一家子為什麽會無緣無故的消失不見了。

  “你把他們給賣了?”

  “嗯,賣到煤窯子了,賣身契在你這兒,你啥時候想把人弄回來,就把他們的賣身契還了,自己看著辦,錢和契約都在你那兒,你自個兒瞧著辦,我不干涉。不過,日後遇到這種事兒,也不能再這麽優柔寡斷了,善良的人,往往會被當做軟柿子來捏!”

  申晴這才抬頭去看林森,兩年不見,他更黑了,也更壯了,個頭似乎又高了點,現在她站在他跟前兒,隻到胸口,說話得抬著頭說,很費勁。

  因為一路長途跋涉,胡子拉碴的一臉滄桑,感覺比實際年齡還要大上幾歲,但是男人味兒似乎更足了,眉眼之間多了一些肅殺之氣,較之樣貌越來越精致的余景天來說,他大概要往粗獷二字上發展了。

  現在的林森越來越有土匪的氣質了,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奔波的時候,恨不恨自己昔日的同行?

  申晴這幾個月賺了很多,她將這些錢抽出五千兩用於流動資金,剩下的三萬兩,盡數交給了林森。

  “你奔波在外,用錢的地方更多一些,見到的人也多,你看誰需要幫助,就伸把手。”

  林森看著手裡的錢,有些吃驚:“這可是你好不容易賺的,你就這樣給我了?還想讓我拿著去當散財童子?你這是什麽腦回路?”

  申晴無所謂的聳肩:“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咯,我賺那麽錢幹啥?還不是享受這個過程,至於這些錢擱在我這兒,那就是死的,放在你那兒才能讓他們發揮真正的價值,拿著吧,我暫時不需要那麽多錢,況且我年前還有很多訂桌,手裡的錢卻不了。”

  “不是,我是好奇你是怎麽賺的這麽多錢的,你才回來多久,三萬兩?嗯?你知不知道我們轉運一趟貨能賺多少?多的時候上千兩,少的時候只有幾百兩,過的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你呢?隨手甩過來就是三萬兩?”

  那是因為海鮮貴啊!能賣的上價格,自然而然的,她的生意就好,賺的也就多了。

  可是這話又不能光明正大的說出來,只能對林森含糊其辭的說一句:“來路正著呢,你放心用!”

  說著就要想結束這話題,轉身要溜,結果被他揪住後衣領子給拽了回來。

  “我聽說余景天整天以你相公自居?”

  申晴晃了一下神,才明白他指的是哪一件事,下意識的就解釋了一遍。

  林森聽完之後,冷眸若有所思的盯著她看了一會兒,問:“鑒於那小子的自作多情讓我有了危機感,而且我等了你幾年,你也大了,要不然,咱們年前把婚姻大事兒給辦了?”

  後知後覺的申晴這才反應了過來:“你,你是什麽時候知道的?”

  “你女兒身的身份?呵呵,大概是在山寨裡的時候就知道了吧,你是女人,總會有破綻顯露出來的,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丫頭,即使你從小到大都以男裝示人,可有些破綻,還是很明白的,比如……你的喉結,時有時無的,不覺得問題最大?”

  申晴下意識的捂住了自己的喉結,天冷之後她會系個圍巾,所以會忽略很多細節,沒想到這男人一眼就給她指出來了,他說的對,越是親近的人,越是能夠發現破綻,外面的人,因為距離遠,彼此又不熟悉,所以很難發現。

  難怪余景天說,這小子早就知道了,看來,這話不誆人。

  只是……“你這是在跟我求婚?”

  林森點了下頭,“難道這三萬兩不是你給我的嫁妝?你放心,聘禮隻多不少,我正在準備,到時候一並交由你掌管,日後,你就是我林字號的大娘子了。“

  申晴微微皺眉:“你不能這樣強人所難的,我已經向余景天說過了,我不想給人當媳婦。”

  “那你想當什麽?當爺們兒也得你有那功能才行啊!”

  申晴差點被自己的口水給嗆著:“不管是男人還是媳婦,我都不想當,我現在才十六歲,我的人生還長著呢,我做啥要把自己交出去,安安靜靜的當別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媳婦?”

  “我無父無母,你無父無母,上沒有公婆贍養,下沒有小姑子小叔子的刁難,林字號旗下的所有門店,都能交給你來掌管,你想做什麽我都不會干涉,怎麽會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呢?”

  要不是申晴腦子清楚,真有可能被他帶到溝裡面去。

  “你別說了,我不想嫁人就是不想嫁,沒那麽多外在因素我也不嫁,現在說得好聽,以後可不一定了。”

  尤其生過孩子之後的女人,會別家裡和孩子的事兒忙的團團轉,更加不會有時間去忙碌自己的人生。

  所以申晴不等林森說什麽,轉身就走了,林森默默的看了眼她略顯煩躁的背影,不由扯動了下嘴皮子。

  正好手有點癢,於是轉身去了八珍面館,找余景天敘舊去了。

  金家的事兒,申晴隱瞞的很好,壓根兒就沒在二老面前吐露什麽。

  二老似乎也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的接受了以後沒有兒孫環繞的事實。

  每天在莊子裡拄著拐杖,到處轉悠,或是溜貓逗狗,或是看看雞鴨鵝,想吃什麽了,有人給做,想喝什麽了,有人直接遞到嘴邊,老了老了,能過上這樣的日子,知足!

  尤其今年孫女從外面帶回來的紅薯、土豆豐收,其他品種有的活了,有的直接死去,損耗雖然會讓孫女遺憾,但成功結出的果子,卻讓她開心好幾天。

  其他的她不管,反正光是土豆和紅薯的種植成功,讓申晴始終提著的那顆心,穩穩的落了下來。

  她找掮客打聽的莊子,也有了消息,就在他們莊子附近,小了點兒,只有十五畝,不是上等田,緊挨著山林子,連林子帶農莊,打包價三千兩。

  貴倒是不貴,就是因為是下等田,種不出啥好的品種,要不是連著那片山林子,估摸著一千兩都沒人要。

  申晴去看了之後,直接就拍板定了下來,山林子好啊,她想大規模發展跑地雞和跑地豬,這下有地方養了。

  至於下等地,種別的不行,種紅薯卻是最省事兒的,所以她當天下午就帶著人去過了戶。

  這個農莊連主人住的地方都沒有,就只有一排的土坯房。

  等大農莊的冬小麥種下後,她又領著人過來將小農莊的小麥也種上,至於紅薯和土豆,等到明年夏收之後再種也不遲。

  雖然這地的質量不好,收成都是上天饒給她的,但她還是比照著大農莊種地的辦法,該上糞上糞,該澆水澆水,包括水車也都是畫了土質,讓莊子裡有經驗的長工過來打造,與此同時,還派給他們個間距的任務,等種上冬小麥之後,就要試著將山給她封起來。

  不管是用土坯還是用木頭,反正得想辦法圍起來,不圍起來,養的雞鴨鵝,豬牛羊再跑出去,就不劃算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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