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6章 【1135】味覺小娘子29(4000+)
申晴和余景天留下來聽他們這些詳細的計劃,明顯有些不合時宜,端看其他人對他們僅僅點頭就能看出來不喜之色,但礙於林森的面子,誰也不好說什麽,當然,他們也只能聽著,根本就插不上嘴。
申晴還好點兒,她在山寨裡做出了點成績,這些人也有所耳聞,可余景天是什麽來歷?就因為她是這個申晴帶來的,就能堂而皇之的坐在這裡聽他們密謀大計?
有瞧不起他們倆的,在會議接近尾聲的時候,笑著調侃:“不知二位意下如何?”
申晴都聽得要打瞌睡了,冷不丁有人反過來問他們,倒讓她有些意外。
“意見?不,我們沒意見,又沒有經驗,更沒有本事,何來意見?”
申晴只是來看看,出於對林森的好奇也好,盜墓的稀罕也好,反正從來沒有想過要從中干涉什麽。
自然也沒打算認真聽,仔細聽,然後生出什麽想法。
但余景天卻皺著眉頭看著林森。
“你們是不是太自信了點兒?就真的以為官府不會對你們做些什麽嗎?”
林森挑了下眉,示意他繼續說,余景天也沒客氣。
“我不知道你們前面成功了多少例,又得到了多少好處,即便是如今那些官員人人自危,沒空也沒心去做政績,可真如你們所說,能一眼看出來的破綻,他們為什麽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呢,不覺得奇怪?“
林森目光裡帶了一絲笑意:“你的意思是,他們故意送給我們的?”
“也不定是衝著你們來的,或許是衝著你們這個行當?我覺得他們真如果想將財產轉移出去,絕對不會趁現在,而是經年累月都在做這些事兒,突然之間的轉移,是很不明智的做法,當然,也有一種可能,那就是表象問題。”
表象,不就是做給外人看的?不僅是他們,也許還有其他同僚?畢竟,盯著自己碗裡這口飯的,可不只是你自己人,還有你的競爭者們。
這個時候的他們,不說人人自危吧?反正都在為自己將來找退路,雖然官小,沒有那些大人物影響大,可難保朝廷改朝換代之後,不會改政策,如果政策變了,他們能不能繼續當官且不說,就怕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落個一無所有的下場。
金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即使上頭的人換了樣,這下面的人通過一層一層的剔除,選拔,沒有個三五年,也到不了這九品芝麻粒的小官這兒。
這個時候他們的心思全都在如何給自己尋找退路,如何安然無恙的度過這幾年上,所以對於這些頑固分子,他們不想招惹,更不想他們在這個時候鬧事兒,給他們添麻煩,如果是時候的送點甜頭給他們,能讓他們安靜下來,那他們還是願意的。
等申晴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余景天的具體意思時,她驚訝了。
因為這話能從一個小乞丐的嘴巴裡講出來,說明他剛剛真的認真在觀察,在聽了。
而他能當著林森的面說出來,或許真沒把他當外人,所以林森讓他說,他也就大方的直言了。
一直以來,申晴都隻以為余景天只是認得幾個字而已,但是今天的這些話,讓她忍不住懷疑他是不是藏拙了?
咱也不追究他說這話對不對,單這句話裡用到的詞匯,都已經超出了她對余景天的認知。
回頭去看林森的表情,似乎也有些意外。
但明顯,他認同了余景天的判斷,而且還很肯定的對他說。
“你說這是他們故意送給我們的,倒也沒有錯,因為我也是這麽認為的。”
“我懶得去想他們將大批財產藏到了哪裡,因為這個沒有一天兩天的,查不出來,如果我們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查證這些,一不小心把人逼急了,惹毛了,對我們是沒有任何好處的。和這些貪官汙吏共事,就是他們敬你一尺,你就要退後一步,不能蹬鼻子上臉,否則就等著被滅吧!”
“總而言之四個字‘見好就收’。”
真將人家的家底都抄光不放過了,那些當官的會放過他們?官匪還能像如今這般和諧共處?
做夢吧!
申晴對於林森的做法並不覺得奇怪,畢竟他不是一輩子留在這裡的人,總要給山寨的老百姓留一條後路,如今就是與我方便,與你平安。
官家用這種方法把一小部分的錢輸送出去,運氣好沒人發現,還能是自己的。
運氣不好被人搶了,或者被盜墓者挖走了,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兒,畢竟你只是小官,你也做不到像皇帝那樣修建地宮,否則你去看吧,上至達官顯貴,下至四方商賈,誰家祖上的墓沒有被盜過?
民間這樣的盜墓賊多了去了,你防不勝防,既然防不過來,不如就給人家留一條路走。
也許在他們看來,送給林森的錢財是落在他的口袋裡了,只要把錢給他了,他就不會再找事兒。
但他們不知道的事兒,這還是個俠匪,錢是收了,可卻不是自己腰包,而是直接送給了比他們更困難的老百姓。
等同於貪官如何魚肉百姓的,他們這些俠匪就以自己的方式再還給百姓。
而受到他們幫助的人,也不是隨隨便便的,而是經過一系列的考察和問詢的。
誰家裡有冤屈,誰家裡有不忿,誰家裡又揭不開鍋,林森都能通過自己的方式找到相對應的人。
繼而再進行幫助。
嚴格說起來,這小子還算是一個仁義之士。
最起碼,比她這一世目前為止,所能做的,多的多。
值得欽佩。
余景天在林森緩緩解釋之後,也驚訝的看著他,久久無法平息內心的震撼。
因為他壓根兒就不知道,他們搶來的那些錢,根本就沒在身上暖熱過,而如今他們這個莊子,以及山寨裡面流通的錢財,都是靠林森自己靠生意和販賣糧食掙回來的,是乾淨錢,和那些搶來的銀錢,從未混為一談。
“目前為止,我們的業務限於府城之內,之外還未拓展,光是府城內的這些小蝦米奉獻出來的路徑,就足夠我們掌握到的老百姓分吃了,當然,這事兒不是常有的,饑多頓飽一頓時有發生,得靠運氣,畢竟大家都是良民,還得靠正兒八經的勞動換取勞動果實,不是嗎?”
申晴撇了撇嘴,說的還挺官方,說白了就是這種好事兒不可能天天遇得上唄!
“那這次讓我們倆來,觀摩什麽?”
“咱們的人搶劫盜墓啥的,你們有興趣沒?有興趣的話就跟著,沒興趣的話,就跟著我去府城轉悠轉悠,順便見識一下那些有錢人家的深宅大院有多鋪張。”
余景天在聽到盜墓二字的時候,眼睛都亮了:“咱們寨子裡還有盜墓的高手?”
一旁的中年大叔笑道:“不說別人了,寨主就是行業裡的老手了,怎麽?你有興趣?”
對比剛剛,重新認識到余景天的眾人,態度明顯好了很多。
余景天毫不掩飾自己的興趣:“我想跟著你們去,行嗎?”
“當然可以,有興趣就來唄,不過先說好啊,這事兒要是心裡面犯忌諱的話,最好不要參與,”
余景天冷哼一聲,“我孤家寡人一個,有啥可忌諱的?我命硬的很,饑荒年都沒餓死我,又因為搶劫數十次的死裡逃生,能跟死人打交道最好,畢竟,比起死人,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誒唷,小小年紀怎麽有這麽深的感悟啊,既然如此,那你下午就跟著我走,這次我領隊。”
余景天立即向大叔請教起來,林森看了眼明顯興致缺缺的申晴:“你麽興趣?”
申晴翻了個白眼兒給他,“又不是去考古,有啥可看的?沒興趣。”
“那感情好啊,跟我去府城,我帶你長長見識,順便去賭坊酒樓裡轉轉。”
申晴想著,閑來無事,轉轉也行,就點頭應下了,然而余景天分出的耳朵卻聽到了兩個人的商議,轉頭就對申晴呵斥。
“他去喝花酒呢,你跟著去幹啥?還不如和我一起去呢,或者,你留下來在莊子裡轉轉也行啊,去什麽酒樓賭坊?”
申晴被余景天突然高出來的分貝嚇了一跳,轉念一想就明白這貨在急什麽了,當即有些好笑。
“他林森喝花酒關我什麽事兒?我是去玩兒的,又不是去泡妞的,當我小我可不傻。行了啊,你忙你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麽,還有,以我的本事,誰能近的了我的身?”
這話申晴沒有偷偷說,而是當著大家的面說的,但是應該只有林森和余景天能聽得出來她話裡面的弦外之音。
“那也不行,不能去。”
余景天雖然隻比申晴大月份,但是個頭卻是比她高半個肩膀不止,他一站起來,竟然還給她帶來了幾分壓迫感。
余景天長相不差,端的是地正方圓,臉型也屬那種棱角分明的八邊形,每個角度都恰到好處的合適,如果用現代顏值來形容的話,屬於那種非常適合演古裝劇的帥氣臉龐。
而非有一種顏值,可能現代裝看起來還不錯,但是一到古裝就現原形的帥氣。
余景天和林森的顏,都屬於古代帥哥的標準。
林森的帥勝在了氣質和底蘊。
而余景天的帥,則勝在了外在。
單論顏值的話,林森的顏比不上余景天的貌,但林森不經意間流露出來的氣質,卻完勝稚氣未脫的余景天。
在古代,男子二十歲會行加冠禮,表示成年。
不管你是什麽身份,只要有宗族寺廟,就要到二十歲行加冠禮。
就如女子十五歲需要行及笄禮一樣。
即使是貧苦人家的女孩子,只要有宗族在,就一定會有這種儀式感。
可惜的是,不管是她,還是余景天,亦或者是林森,三個人都沒有所謂的家族可以靠。
所以林森到現在的頭髮也沒有束起來。
余景天的頭髮披散著,鬢角兩側還梳得有碎發,整整齊齊的時候,即使穿著樸素,卻也有幾分豐神俊朗。
林森也是同樣的髮型,但卻給你一種狂野不羈的野性美,在余景天安靜的時候,還偶爾能讓你感覺到幾分書生氣,可林森,呵呵,完全就是不著調的猴子,上躥下跳之後粗獷邪祟。
也得虧他的條件不允許他打扮的花枝招展,要不然可能就是傳說中的花孔雀鴨官兒了。
申晴覺得,這可能跟兩個人的出身有很大關系。
時至今日,即使余景天沒有提及過自己的身世,但從目前為止的表象來看,他不僅僅是識字那麽簡單,因為有些基因,單從這些外在條件上就能表現的出來。
林森不拘小節的性子和他的成長環境有莫大的關聯,所以別看他還沒束發加冠,其實心裡已經成熟了,所以那些無意間表現出來的氣勢,自然不是比他小六歲之多的余景天能有的。
余景天帥是帥,畢竟年齡和閱歷在那兒放著,稚氣未脫雖然有些過分,但終究還是不夠沉穩。
林森的氣場總能通過外表的微表情表現出來,他想讓你看出來了,就會很明顯,他要是不想讓你瞧出來,即使臉部表情再豐富,你看到的也是假象。
申晴也是通過這段時間的相處總結出來的。
兩個人或許都還有自己的秘密沒有說出來,但這不影響她對他們的欣賞。
畢竟,誰還沒有個秘密啊,她不就有秘密?難道她不說出來,對他們就不夠真誠了?
沒有那回事兒。
所以兩個人不管是誰有所保留的身世,她都沒有真正的放在心上。
如今小不點像大人一樣教訓她,讓她有些哭笑不得,因為她並沒有覺得自己小兒科,需要被人這般叮嚀,自然而然的,也就不會給他這個面子。
余景天對她的回答自然是不滿意的,可又深知她的脾性,一旦決定了事兒,很少會因為誰去改變。
只能目不轉睛的盯著林森:“你帶她出去可以,但是,不允許你帶她去喝花酒。”
林森覺得有些好笑,雖說余景天比他早認識她,早一步知道她是女兒身的事實,但也沒必要這樣明目張膽的抹黑他吧?
“老子從來不去那些不乾不淨的地方,不信你問問他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