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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掌家女主隻種田》第1270章 【1269】長白山下46(5000)
  第1270章 【1269】長白山下46(5000)

  呦呦18歲這年,楚茜已經44歲了,也就是2048年,金駿也已經49歲,他們雖然年紀上老了點,但是樣貌和心態上,卻依然能保持十八歲的模樣。

  孩子們一個比一個爭氣,尤其兩個女孩子,比起哥哥們,她們倆更暖更貼心,都選擇了在京城讀大學,不像大哥在魔都,二哥在長沙,一個比一個遠。

  一個美術系,一個舞蹈系,兩個女兒都是學藝術的,眾所周知,藝術生自身就是一道靚麗風景線,自帶氣質。

  尤其是莎莎,長發披肩,背著畫夾,走在校園的時候,簡直就是男生們眼中的女神。

  而自己的女兒呦呦,天性活潑好動,因為學舞蹈,她這個吃貨可是沒少吃苦,經常被老師訓斥‘胖了,胖了,你怎麽又胖了!’,每當可憐兮兮的跟姐姐訴苦自己又被禁食的時候,莎莎都會心疼的帶著吃的去學校看她,然後兩姐妹抱頭痛哭!!!
  舞蹈老師是楚茜同事的妹妹,自然也是朋友,所以每次拍到這哭笑不得的畫面,都會發給她,惹得楚茜也是無奈又好笑。

  從小就依賴莎莎的呦呦,總能給大家帶來不一樣的笑料。

  金駿如今的公司規模已達上萬人,他也算是北方地區小有名氣的大佬兒了,工作忙的時候,就會懷念癱瘓在床的日子,即使每天跟她抱怨,卻肩負著整個家的希望,畢竟他手底下養了上萬個家庭,再苦再累也得熬著啊!
  金騫、楚強、楚剛如今都是他的左膀右臂,她的父母在今年暑假的時候,被她一並送到了琿春,四位老人有專業的護工、保姆養著,他們這些在外工作的子女也能放心。

  而且她父母的年齡稍微大七八歲,楚強楚剛都在北方工作,能經常回去看看。

  家裡都有攝像頭,能24小時監控到老人們的情況,請的護工、保姆、司機都是金駿公司的專業家屬,給出的工資絕對配得上他們的付出。

  天氣好的時候,司機帶著他們出去踏青,天氣不好的時候就窩在家裡,即使是零下幾十度,但屋子裡面有暖炕,吃的是他們習慣的家鄉口味兒,即使是南方人的楚家父母,也逐漸喜歡上了這裡。

  如今的四位老人,生活都能自理,每天開開心心的,子女們通過監控看了,也覺得輕松。

  孩子們畢業後,她就賣了學區房,在郊區買了一套大別墅,他們家孩子多,老人也多,等老人們生活不能自理了,勢必也回到醫療條件更好的首都,別墅這邊空氣好,還能種菜,又有保姆房,更適合養老。

  楚茜對於男孩子管的不是很嚴格,只要不長歪,他們想學什麽就學什麽,想做什麽也不會被一口否認。

  但是對於家裡的兩個女孩子,不僅她這個當媽的操碎了心,遠在千裡之外的爸爸,也是三天兩頭的跟閨女視頻通話,問學習問社交問生活,雖然不至於什麽都管,但也讓兩個女孩子有了一個更為嚴格的成長環境。

  從小就是乖乖女的莎莎,即使如今已經研一,也依然過著三點一線的生活,家,學校,畫室。

  她幾乎每天都會回家,唯一的交通工具就是地鐵,她很喜歡背著畫夾戴上耳機靜靜的坐在地鐵裡看著形形色.色的人在為生活而奔波,但她沒有想到有一天,會在地鐵裡被人當做人質,更不明白那個匪徒怎麽將槍帶到了地鐵上,當周圍的老百姓都尖叫著跑開,地鐵也逐漸停止的時候,她的身邊就只剩下了那些穿著製服,讓她倍感信任的人。

  她既沒有驚慌,也沒有失措,更加沒有激怒歹徒,哪怕他手裡的槍抵著自己的脖子,她也沒有流露出恐懼,這大概跟她從小經歷過的病痛折磨有關吧?

  如今能活到二十二歲,對她來說已經很滿足了,死的不怕了,怕什麽?
  歹徒左手勒著她的脖子,右手拿槍指著她的太陽穴,就這麽拖著她往後帶,車裡車外全都是可以讓她心安的人,尤其是為首的那位,雖然看不清他的容貌,但那雙眼睛裡滿是鼓勵和安撫,這讓金莎不由自主的想起從小到大母親教他們兄妹四人的防身術,尤其是針對她們姊妹倆的,更是嚴苛。

  她甚至還用沒有被控制的手打出了只有他們能夠看得懂的自救手勢,這種情況下,有人單獨吸引歹徒的注意力,而她正前方的那位則一直注意著她,在她倒計時的一瞬間,手腕上那枚俗不可耐的大銀鐲子在她觸碰機關後,就變成了一把相當鋒利的匕首,她用匕首,用力的扎向了歹徒的大.腿,在他吃痛稍微松開她的脖子時,她用力將身體下壓,讓他即使扣動了扳機,也只是斜著打到了車廂角落,而她也在瞬間被人牢牢的護在了懷裡。

  她安全了,但也因後怕造成了渾身無力,她倒在恩人的懷裡,目不轉睛的盯著他:“謝謝你救了我。”

  之後她就被迅速的帶離現場送往就近的醫院,而那個溫暖的人,則衝在了最前面,直至擠進人群,再也看不見。

  後來叔叔們來問話,還送還了她的匕首。

  問及匕首的來歷,她微微一笑:“是我媽媽為我們姊妹倆設計的,我妹妹也有一個。”

  這是楚茜花費數年時間給她的一雙女兒打造的最後一道安全鎖,因為現今社會壞人太多,她不可能24小時守在她們身邊,只能用這種方法來保護他們,她甚至不敢做的漂亮,天知道這個醜到爆的鐲子,讓姊妹倆受到了多少嘲笑,可因為是媽媽親手做的,她們絲毫沒有嫌棄。

  因為家境優越,所以她們不在乎別人怎麽看,從小沒有自卑心理,又長得漂亮,平時打扮也是中規中矩,絲毫沒有富二代的鋪張浪費,盡管鐲子被無數人嘲笑,可只有他們家人知道,這對她們倆而言,意味著什麽。

  別看金莎外表柔柔弱弱的,可是熱愛運動,從小被媽媽報了各種體能訓練班,舞蹈、網球、游泳、排球就不說了,還有她和妹妹一對一的格鬥訓練,為了教他們,媽媽還專門領他們到專業的會所進行特訓,不說每天都去,至少一個星期有半天時間都在訓練館裡接受訓練。

  所以她和妹妹的柔韌度、反應能力以及一些自保常識,都是從小到大積累起來的,永生難忘。

  爸媽還教他們怎麽辨別壞人和一些負能量,性格有缺陷的人,即使他們的成績不是最優秀的,可是情商、智商方面都經過他們的親自教導。

  她外表看起來柔弱不能自理,實際練起武術來,未必比天生活潑開朗,體能超A的金無憂差。

  即使這次出了這麽大的事兒,爸媽趕到醫院看到她沒事兒的時候,第一句話不是安慰,而是——

  “我們都聽說了,乾得漂亮,不愧是我楚茜的閨女,怎麽樣,紙上談兵是不是比不過親身體驗一把?刺激不?”

  當媽媽目光灼灼的朝她看過來的時候,金莎那一刻的笑容,覺得好……勉強啊!

  這是親爹親媽嗎?
  好吧,就算是叔叔嬸嬸,也不應該這麽無情吧?

  “知道救你的那一位是誰嗎?帥不帥?有沒有一種想要以身相許的本能?我跟你說,嫁個當兵的好啊,我當年,”

  話還沒說完,就被好不容易回家一趟的爸爸給堵住了嘴:“你剛剛說什麽?你當年怎了?”

  看著媽媽落荒而逃的樣子,金莎終於忍不住笑出了聲,而後不由自主的搖了搖頭。

  “雖然你閨女我也很崇拜他們,但,臉都沒看清,還怎麽發展?”

  本以為這輩子再無交集,沒想到一次過馬路,因為救治一個突然暈倒的年輕人,在為他進行心肺複蘇疲憊的想要尋求周圍人的幫助時,身材挺拔高大的小平頭就這樣從天而降,“姑娘,讓讓,我來!”

  剛開始她並沒有認出他,即使他理著小平頭,身材健碩,救治得當,他也沒有人出來。

  還是他注意到她穿著裙子大夏天的跪在水泥路上磨破了皮,在傷者被救護車拉走後,他扭頭問她。

  “我的車就在路邊,我送你去醫院。”

  這人說話絲毫沒有征求她的意思,說完直接抬腿向車的方向走。

  ???

  金莎怎麽可能會上一個陌生人的車,即使他剛剛救了人,也不會降低對他的警惕。

  “不用,我自己可以去社區醫院,謝謝!”

  她剛轉身要走,他卻拉住了她的手腕,笑。

  “怎麽?怕我是壞人,把你拐了去?”

  金莎抬頭去看他,發現男人長得並不算帥氣,普普通通的一張臉埋到人堆裡可能都很難被找出來,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張臉上,卻出了一雙銳利如鷹隼般的眼睛,而且他的聲音,竟讓她有一種……莫名的熟悉感?
  金莎皺眉反問:“這……不是很正常的反應?”

  男人又笑:“那倒是,不過……你不是有匕首防身嗎?”隨後,突然彎腰靠近耳垂。

  “槍都不怕了,會怕我?”

  金莎大驚,漂亮的大眼睛猛地瞪向他,眼底滿是警惕與不安,大個子一看她這樣,以為自己嚇到了她,忙解釋。

  “你別害怕,我不是壞人,那天,是我救了你。”

  金莎的瞳孔頃刻間就是一顫,她下意識的抬起手,擋住了下面的臉,結果發現眉眼之間的那股子緊張凝重的氣氛感消失之後,同樣的眉眼經過軟化,竟顯現出一種獨特的魅力。

  “你是那天的那個兵?”

  男人笑道:“小姑娘看著文文弱弱的,警惕性還挺高,而且臨場反應也很厲害,練過?”

  金莎尷尬的笑笑:“我那可不算練過,和你們比起來,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不過,我的確挺厲害的,因為我不怕死啊!”說到最後,她的表情裡似乎多了一重讓人心疼的自嘲。

  “介紹一下,我姓言,名煦,今天休假路過,沒想到又遇到了你,你叫金莎吧?”

  莎莎詫異,轉念一想,人家是幹啥的,當日的情況那麽危險,她事後也被調查了,知道她的名字,一點也不奇怪,於是很淡定的點了下頭。

  “不是要送我去醫院?前面路口右拐就有個社區醫院,你帶我過去消個毒吧?”

  緣分就是這樣簡單,看似不經意的偶遇,也許是蓄謀已久的巧合呢?

  後來啊,無憂就發現自己親愛的姐姐好像戀愛了,她感到無比震驚,因為她姐姐可是打小都宣揚要孤獨終老呢,這才22啊,就陷入愛河了?

  當她八卦的湊過去,想要偷聽他們的電話粥的時候,被姐姐無情的趕出了門,還扔給她一袋子零食來堵住她的嘴,這讓金無憂更好奇了。

  “別打岔,時機成熟了,我自然會帶他來見你們。”

  果然不出半年,金無憂就在他們家的家庭聚會上,見到了姐姐的神秘男友,居然是一位現役TZB。

  楚茜也沒想到自己當初隨口一說,寶貝女兒還真的給她帶回來個靠譜的男朋友,尤其人家家庭條件也不差,東北人,兄弟倆個都是軍人,一個軍醫一個TZB,父親是運動員,母親是藥劑師。

  言煦在打算和金莎談戀愛之前,就已經將他們家的情況調查的清清楚楚,所以對於金家,他非常了解,更在剛見面就套了近乎:“阿姨,我爸爸叫言明,早年也是滑雪運動員,就是不知道跟您是不是同期的。”

  一聽言明這個名字,楚茜還在回憶,金駿就忍不住開口問:“他眼角是不是有一顆痣?”

  當言煦微笑著點頭的時候,金駿因為遇到了曾經隊友的兒子,而心情愉悅的道。

  “兜兜轉轉,居然遇到了師兄的兒子,你阿姨當時年齡小,不認識你爸,不過我認識,雖說我的運動生涯只有一年多,但當時隊裡就那幾個好苗子,你爸的名字還是如雷貫耳的,那他現在還在滑雪隊嗎?”

  言煦搖頭,“退役後就轉到教體局了,也沒有當教練,不過從事的是體育方面的工作,”

  楚茜沒想到,他們家第一位有結婚傾向的居然是最抗拒結婚和戀愛的金莎。

  言煦因為是現役,所以工作特別忙,一走就是十天半個月,甚至幾個月,本以為過了熱戀期金莎就會後悔,沒想到這小妮子當真讓他們小瞧了,非但沒有覺得軍嫂苦,還特別體諒他們的不容易,而且言煦很優秀,立功無數,某特戰旅的王牌,前途不可估量。

  早在救下金莎的那一刻,他就對她生出了不一樣的感覺,也許這就是所謂的一見鍾情?
  不過真正生出想要追求她的念頭,也是穿著白裙子,毫不猶豫跪在斑馬線上救人的動人瞬間。

  她雖然看起來柔弱,但臨場反應卻一點也不弱小,反而比有些女兵還要優秀,這樣的她,他怎能不愛?

  他們的時間很珍貴,從來不浪費在拖拉問題上,所以一旦動心,那就直奔主題。

  這麽優秀的女孩子,他們這些當兵的,要是不趁早下手,哪裡還有他們選擇的余地?
  所以遇到喜歡的,那絕對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是真的喜歡,而且還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

  見過女方家長得到認同之後,過年雙方家長就見了面,五一就訂婚,國慶就結婚。

  所以金莎還在研二的時候,就把自己給嫁了出去,言煦30歲,金莎才23歲,大了整整七歲。

  公婆對她很好,言煦的哥哥言昱今年已經32了,是一名優秀的軍醫,比起比他還不好找媳婦的弟弟,卻先他一步結婚,他非但不覺得不好意思,還覺得弟弟分擔了他被催婚的壓力,所以非常高興和讚成。

  年紀輕輕就當起了丈母娘,楚茜覺得有些不真實,盡管女婿她很滿意,但女婿家裡沒有能力在京給他們安家。

  尤其言煦的職業問題,未來是否會退役轉業,都不好說,只能說現階段夫妻倆只能租房子住。

  好在他們家並不介意這些問題,都是一路打拚過來的,這言家的條件在普通人家裡的確算不錯的了,父母工作穩定,哥哥也不是家裡的負擔,兄弟倆在各自領域發展的很好,未來就留給他們年輕人自己打拚就好。

  她原本是想給小兩口買一套房子的,但是被言煦拒絕了,金莎也沒有買房子的打算,她已經有京城戶口了,有沒有房子對她來說無所謂,而且部隊有家屬院,偶爾可以過去小住,平時還是以工作和學業為主,暫時沒有買房的需求。

  在現今這個社會,房價依然是天價,但並非是年輕人結婚的必需品了,新式婚姻也逐漸佔有一席之地,女人越來越獨立,越來越不依賴男性,男性也因為社會的改變,不得不重視家庭,所以相互遷就才能出來一段婚姻,這是相當不容易的。

  金家有錢,也不缺錢,孩子們從小生活在這樣優渥的環境裡,讓他們對金錢看的沒有那麽重,尤其是父母方面,更是難能可貴的尊重他們,所以兄妹四人從小就沒什麽壓力,獨立自主慣了,自然不會被婚姻所束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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