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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偵探修煉手冊》第221章 從半天......到一天。
  第221章 從半天.到一天。

  “啥?!!”周言噌一下的就差蹦起來了:“你們.你們能確定麽?”

  “當然能。”小陳道:“今早我們將張三帶到警局去的時候,就已經提取了DNA,剛才已經做了比對,100%不可能搞錯的。”

  “DNA比對這麽快就能搞出來麽?”

  “正常來說,應該是需要24小時,但是基礎比對,只需要10分鍾。剩下的時間,都是用以排除其他干擾項而張三嘛結合這個案子的情況來看,肯定就是他的,沒跑了。”

  “行吧.”周言點了點頭。

  “還有,我們還在裝斧子的消防箱上,發現了指紋,也是張三的。”小陳又道。

  “臥槽?!消防箱上還有指紋?”

  周言真的是沒招沒招的了,這些證據,簡直就是擺明了,張三就是凶手啊。

  “好吧,如果還有別的發現,第一時間告訴我。”

  “好的。”

  說完,小陳就又走回人群中了。

  周言把手機再次拿起來,剛扣到耳朵上,就聽著對面三哥喊著:“怎地了?怎地了?”

  “額”周言猶豫了一下:“那個三哥,你要是還不說那毛巾是怎回事,你就等著被槍斃吧。”“???”張三愣了一下:“我怎麽就要槍斃了,我真沒殺人,再說了,剛才不是還說,爭取無期徒刑的麽?”

  “無期徒刑是說你只是殺了人,而先奸後殺那就肯定是槍斃沒跑了啊!”

  “先奸後殺?”三哥也是懵了:“怎麽又冒出來先奸後殺了啊?!”

  “DNA啊!”周言解釋道:“死者的腦袋上,警方檢測出了你的DNA。”

  “DNA?”

  “對啊,其實就是你的小蝌蚪!”

  “.”三哥一下子傻了,他自然是明白【小蝌蚪】是個什麽玩意,所以,一秒鍾之後:“不可能啊!我只是打了個飛機而已,怎麽可能跑到死者的腦袋上去啊!”

  “打飛機?!”周言直接就抓住了重點:“你拿什麽打的,手?還是別的什麽玩意。”

  哎,咱有一說一,這種事情,在其他人的面前去討論,真的是尷尬的要死,特別還是兩個大男人,哦對了,張三旁邊還圍著一群警察呢。

  但是此情此景之下,不討論也是不行了。

  張三咬著牙:“我我用的毛巾。”

  “就是旅店的毛巾麽?”周言還追問道。

  “是的。”張三回答:“我還在上面塗了一厚層的潤膚乳,這潤膚乳也是旅店的。”

  張三就說著,旁邊的一圈警察就聽著,哎,咱三哥感覺自己都快要社會性死亡了。

  “那你打完飛機呢?”周言還加了把勁,繼續追問道。

  “我我.”張三的臉啊,真的是沒法要了,不過小命要緊,他只能回答道:“我把毛巾藏到消防箱裡了。”

  “消防箱?”

  “是的。”三哥回答道:“我當時擼完,那毛巾上又是潤膚乳,又是我的.咳咳,反正就是已經沒法要了,我覺得,就這麽放在房間裡,實在是有點惡心,被保潔的人發現了,說不定還得扣我幾十塊錢的毛巾錢。

  所以,我就索性的,想要把毛巾藏起來。

  那之後,我就出屋了,並且在樓梯間裡,發現了個消防箱。

  我就趕緊把毛巾塞到裡面。”

  張三哥這麽說著。

  雖然很丟人,但是這一番話,也真的就能稍稍的,洗脫一下張三哥的嫌疑了。

  那麽這個毛巾被塞到了消防箱裡,那凶手拿消防斧的時候,自然就可以將毛巾一起拿走。

  周言稍稍的在腦子裡梳理了一下這個腦回路,就對著手機道:“好了,這些證詞已經足夠了,如果你真的沒殺人的話,我保證,沒有人能夠冤枉你,也沒有人能夠嫁禍你。”

  周言說完,電話那邊也立刻傳來了一連串的感激之詞,但是周言也沒工夫聽,就掛斷了電話。

  現在,解決了小蝌蚪的問題,那就又回到了案件最初的疑問了。

  誰是凶手。

  凶手是用了什麽辦法,在電梯裡,砍掉了死者的腦袋的。

  周言閉著眼睛,思考了一會兒,發現依舊沒有頭緒,隻得再次翻開書。

  之前的留言太多,他還沒有看完,所以現在繼續看。

  【我還是■■:去找胡一統,這一切最不違和的就是胡一統。

  但倘若張三真的用完毛巾丟掉了,那最後可能隨意拿到毛巾的就是充當酒店保潔的胡一統。

  而且借著打掃房間的由頭,可以出入各個房間並且毫無違和感,這就有了先決條件。

  不過如何在短時間內直接斷頭,這個手法我還沒想通,總之我們的原則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調查一下胡一統的社會背景】

  “嗯的確,如果是胡一統的話,他的作案條件是最充足的,因為他可以隨便出入任何房間,但是這個殺人手法,實在是很難搞啊。”

  【20171101185545412:關鍵是為什麽?】

  “為什麽?什麽為什麽?”周言皺了皺眉:“是在問,凶手為什麽要砍頭麽?當然是為了殺死死者了啊.等等!”

  突然的,周言愣了一下。

  對啊,為什麽要砍掉腦袋?

  如果只是為了殺死死者,有的是其他的方法啊。

  幹嘛非要去找一把斧子?
  還要砍掉對方的頭?要知道,砍頭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而且,看凶手前前後後的忙活,很顯然,他是有一定的準備時間的,那麽既然這樣,他完全有時間去買個小刀啊之類的東西的。

  這方便又好帶,往脖子裡一捅,不是比掄斧子砍容易多了,死的也不慢啊。

  所以.為什麽凶手非要用極其不方便的【斧子】呢?

  頭也是.為什麽要扔到對面樓頂上去。

  就放在電梯裡還能怎地,難道還怕死者開口指認殺人凶手麽?

  難道是凶手知道,那毛巾上黏糊糊的東西是什麽,所以為了嫁禍三哥,才非要弄出這麽多事情的麽?

  也不對啊,如果要嫁禍,你就把毛巾上的東西,往死者身上蹭一蹭就好了嘛,用不著非得砍腦袋啊。

  周言就這麽想著,想著漸漸地,他混僵僵的腦子似乎想到了什麽。

  與此同時,他也注意到了筆記上的一條留言
  【洛安瀾:10點了,建國與富貴開的房間,到了三小時。入住天數從‘半天’變成了‘一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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