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拋夫棄子的知青媽媽(17)
明明已經八歲了,可男孩的重量甚至比四歲的陳知知還輕一些,他真的瘦得只剩下一把骨頭了。
想到男孩的處境,殷音的心微微發疼。
她背著他快步往家的方向走去。
到家的時候,陳長生和陳知知還沒有回家。這裡距離林大娘的家要遠一些。
殷音將原狗蛋放在另一個屋的炕上。
她現在住的磚瓦房,雖小,但卻有三個屋可以住人。
主屋那邊在原主還沒離開的時候,是原主,陳長生,小兒子在住,離開後,是陳長生帶著小兒子住,隔壁的屋子是陳知知在住,第三間屋子,是給一些留宿的親戚或客人。
將原狗蛋放在炕上,殷音將暖水瓶的水倒到盆裡,拿了毛巾,浸濕,給他擦乾淨傷口。
看著昏迷的男孩,殷音微微歎了口氣。
說起來,原狗蛋家的情況和陳知知家的情況很像。
在那個知青下鄉的年代,有的知青自覺回城無望,會在鄉下結婚生子,定居下來。
原以為會這樣一輩子,卻後來政策一改,下鄉多年的知青又可以選擇回城了。
對於下鄉的知青來說,回城是他們的期盼。
而如今能選擇回城,自然有不少人想回城的。
能回城,過上舒適的生活,誰願意在鄉下種田。
於是,大部分知青選擇回城。
那些單身的知青還好說,可偏偏有的知青已經結婚生子了。
擺在他們面前的,有三個選擇。
要麽留下鄉下生活一輩子,要麽帶著丈夫/妻子和孩子回城,要麽就是拋棄鄉下的丈夫/妻子和孩子,獨自回城。
選擇第一種是有的,有的知青割舍不下。選擇第二種的很少很少,而選擇最後一種的卻很多。
陳知知家就屬於最後一種,原主本就有回城的念頭,只是一直在猶豫,可陸斌的信卻讓她下定了決心。
原主走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
而原狗蛋家也屬於最後一種,或者說更加悲劇性些。
原狗蛋的媽媽名孫愛梅,是地地道道的紅磚村人,而他的爸爸是一名知青,姓原。
孫愛梅第一眼就喜歡上了下鄉的原父,原南。
可原父不喜歡她,更是一心盼著回城。
可孫愛梅愛他如癡如狂,時時刻刻都想嫁給他,於是,孫愛梅設計,讓兩人一起落水,抱在一起,還被人看見。
在這個年代,發生這種事情,相當於兩人有了肌膚之親,是必須在一起的。
無奈之下,原父只能娶了孫愛梅。
只是原父即便娶了孫愛梅,也不碰這個設計他的女人。
可孫愛梅卻趁著一次原父喝醉了的時候,強了他。
也是在那一次,孫愛梅有了孩子。
原父對孫愛梅更是惡心,冷漠,對那個孩子也沒有一點期待。
後來,原父得到消息,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他可以提前回城。
原父狂喜,而那時,原狗蛋三歲。
原父不愛孫愛梅,更不愛這個有孫愛梅血脈的孩子,連正經名字都不願意給他取,對於他來說,這個孩子代表著他的恥辱。
於是,在某一天,原父尋了機會,回城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