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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十佳好媽媽》第125章 盲童的離異媽媽(16)
  第125章 盲童的離異媽媽(16)

  程母更加在不喜殷音後,如同古代的惡毒婆婆般,磋磨她,可以說,殷音在程家是當牛做馬,為整個程家服務,要不然才三十多歲的殷音也不至於成了不修邊幅,被程鎮平厭棄的黃臉婆。

  程鎮平也惡心,明明是自己有了花心,卻也怪責到殷音和程熙頭上,他對殷音,完全沒有感情,貪戀的只有美色,而美色不在,他的心思也不再放在殷音身上。

  可以說,程鎮平不是一個好丈夫,也不是一個好父親。

  這樣的的人,要來幹嘛,和小三配一對正好。

  至於程鎮民一家,也讓人惡心,最讓殷音憤怒的當屬年紀小小,卻心思歹毒的程濤。

  他性格惡劣,作弄程熙,無數次用各種各樣的辦法讓程熙受傷,讓別人跟著一起嘲諷程熙。

  他用老鼠藥,殘忍地奪走了布丁的生命,一點愧疚都沒有。

  他一步步,用誅心之言將程熙引導著走向死亡。

  程濤,才是那個最可怕的人。

  傷害過程熙的這些人,殷音是一個都不會放過,不過,現在還不是時候,時間長著呢,總會有機會的。

  她現在要做的是和程鎮平離婚,帶程熙離開。

  想起之前殷母的規勸,殷音隻覺得可笑。

  殷母讓殷音接受程鎮平給的十萬塊,然後離婚。

  在坑口村的人看來,十萬塊或許很多,但在殷音看來,十萬塊什麽都不算。

  而且,程鎮平分明是瞧原主是個隻讀了兩年書的文盲,不懂婚姻法。

  若按照一般情況,按照婚姻法,夫妻財產共有,殷音與程鎮平離婚,殷音能得一半的財產。

  可問題是,兩人是近親結婚。

  按照婚姻法,近親結婚,是屬於無效婚姻,殷音是沒辦法分得一半的財產,也就是說,很可能殷音一毛錢都沒辦法得到。

  當初,他們去民政局,是沒辦法登記的,奈何程鎮平塞了錢,愣是給弄出了一張結婚證。

  而原主也傻乎乎地認為兩人是結婚了的,在坑口村裡的其他人也是這樣認為的,然而事實上,他們的婚姻無效,頂多算是同居,對於女方,是極其吃虧的。

  不過,殷音可不打算一毛錢不拿,或者拿了十萬塊就走,她就玩把程鎮平扒下一層皮。

  只要過錯方在程鎮平上,她就能找律師扒走程鎮平的一部分錢。

  拿十萬塊就想讓她走人,門都沒有。

  不過,殷音深知和程鎮平一家是講不清楚的,所以她打算去找律師還有偵探,直接上法庭。

  想必程鎮平應該不會想到他那幾乎是文盲的老婆會讓他上法庭吧。

  她還是挺期待的。

  程鎮平這個人,既然敢出軌,就該承認,他不願意承認,殷音就幫他,把他那一層虛偽的皮揭下來,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真當她好欺負。

  殷音在心裡盤算了後,沒多久也睡著了。
-
  “你什麽時候回來的。”翌日,做完飯的程母看到從房間裡出來的殷音,很是驚訝。

  殷音懶懶瞥了她一眼:“我現在還沒和程鎮平離婚,還是程家人,怎麽難不成我還不能進來?”

  程母一聽殷音這陰陽怪氣的語氣,立刻就炸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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