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美……(700票加更)
“對,甘肅人!”很自然的,洪濤又把在塔什店鎮糊弄旅店小夥計的身份拿了出來。
“可你那些羊是哪兒來的?”說話間後腦杓的頭髮就修理完了,朱瑪巴依輕輕把洪濤的腦袋扶了起來,開始削頭頂的。
“漢人也會放牧……你身上抹化妝品了?”這個姿勢讓兩人的距離拉得更近,四目相望,洪濤沒覺得眼前有多明豔,反倒皺起了眉頭。
“……衣服的味道。”朱瑪巴依眨了眨眼,低頭在領口聞了聞,差點沒說出狗鼻子來。
剛剛把頭髮剪短,她就發現原本很像牧人的面孔發生了奇特變化,尤其是那雙細長的雙眼,怎麽看上去讓人十分不安呢。
“我自己來吧……你和卡米拉都去洗一洗。用我的肥皂,把內衣扔了,這種味道會被獵狗追蹤到的。嘿,方老師,你帶著於佳去上面洗,別愣著,必須洗,要快!”
聞言洪濤立馬抓住了修女拿刀的左手,涼涼的,入手滑膩,真像攥著塊羊脂玉。但他半點也沒遲疑,指了指水潭下遊,又喊著方文麟指了指水潭上遊。
“比熱斯叔叔,水太涼了……”卡米拉第一個相應了號召,可等她跑到水潭邊上用手摸了摸水溫又遲疑了。
“給,不用全脫,穿著內衣一起用肥皂搓,不想被救贖者抓到就別怕冷,你是姐姐,要給弟弟做個榜樣!”洪濤從背包裡拿出兩塊黑乎乎的東西遞給方文麟和卡米拉,繼續蹲在水潭邊削頭髮,絲毫沒有避開的意思。
“……這是哈薩克的喀拉撒本?”最先被說服的並不是小女孩卡米拉而是大姑娘朱瑪巴依,在洪濤去拿肥皂時她已經解開了腿上的布帶子。看到洪濤拿出來的肥皂時,漂亮的大眼睛再次投射出複雜的光芒。
“我自己做的,咱倆比起來是不是我更像個哈薩克?”居然還有人識貨,洪濤就算還有很多事情沒想通依舊綻放出了燦爛的笑容。這兩塊黑乎乎的東西確實叫喀拉撒本,是哈薩克語音譯,翻譯成漢語就是黑色的肥皂。
也確實是自己親手做的,當然了,克裡木是老師。不過他隻教了兩次,自己就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了,做出來的肥皂去汙力更強,模樣也更好看。其實做法並不難,用幾種草木灰加水熬製,再與羊油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加熱後放晾就成了。
作用有兩個:第一就是肥皂,去汙力還算不錯,可以洗臉洗澡洗衣服。純天然無添加,就算弄到眼睛裡也不會疼,對皮膚刺激性很小。
加入的草木灰配方還能起到一定治療作用,比如土荊芥、駱駝刺、白龍花、濱藜、灰灰草、蕁麻、葵花等幾十種植物,通過不同配方,就能針對不同的皮膚病。
第二就是去除身體上的異味,或者叫掩蓋。克裡木其實只知道一種配方,還是他姥姥和哈薩克牧民學的。這種配方不治任何皮膚病,但會用一種說不出來的淡淡味道掩蓋住人身體散發出來的體味。
幹嘛用呢?平時沒啥用,但到了深山密林裡就管大用了。無論哈薩克還是柯爾克孜牧民,在以前都不是純粹靠放牧生活,捎帶手還得打獵,遊牧狩獵才是成套的。
但人身上會有體味,活動越劇烈味道越大。這種味道人聞著可能不算啥,可動物嗅覺靈敏,恨不得在幾百米意外就聞見了,非常影響打獵效果。
通過上千年的經驗總結,哈薩克牧人琢磨出來幾種特殊的草木灰配方。用它來製作肥皂,平時洗身體洗衣服,進山之後就不會引起動物太高警覺。
救贖者檢查站配有獵狗,想必軍方應該也有。光靠人在野林子裡搜索不太靠譜,肯定會動用獵狗協助。獵狗也是動物,這種肥皂自然也管用。
不是洪濤的猜測,他每次經過救贖者檢查站都會被嗅嗅,然後獵狗的眼神就不太對了。估計狗們心裡也很納悶,明明看你小子是長得像個人,怎麽渾身上下就沒一點兒人味兒呢!
削短了頭髮,洪濤放棄了刮胡子,而是一個人坐在樹乾旁邊吃飯,順便看看美女出浴,即便冷風習習,依舊覺得仿佛坐在天上人間的大包間裡,滋味爽極了。
秀色可餐說的可能就是此時此地,剛剛還叮囑別人少吃點呢,結果樹乾上擺的東西全讓他一個人給包圓了,撐的直伸脖子。
“你的內衣不能穿了,先湊合點吧,過兩天再幫你找新的!”
等一大一小兩個美女都鑽進了樹林,洪濤還不打算放過,又從背包裡找出自己的內衣追了過去。說是用鬥篷擋著不看,可一隻手提著鬥篷麽可能擋住呢。
“我身上有詛咒,你不怕?”朱瑪巴依的反應也挺奇特,沒有刻意躲躲閃閃,對於男人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和賊兮兮的眼神只是皺了皺眉,倒是用身體擋住了卡米拉。
“這種詛咒僅限於女人,大多數男人都不怕!我想多問一句,你在基地裡為什麽沒和其他紅袍修女一樣去服侍男人呢?”還別說,洪濤確實看到詛咒了,腫起來兩大塊,顯然詛咒的不輕。
然後問題就來了,光看臉80%的男人就忍不住了,要是再加上這副被狠狠詛咒過的身材,救贖者基地裡那些管理層們能忍住?好像不太合理啊!
“……我是聖女,將來注定要奉獻給真神,再過兩個月才會舉行儀式!”
這個問題好像觸動了朱瑪巴依的內心,那股子愛誰誰我全拿你們當空氣的神態立刻萎靡了不少,只剩下咬牙挺胸用動作硬撐,這下被詛咒的地方就更顯眼了。
“穿吧,我的內衣也被詛咒過,衛生女神詛咒的,很乾淨。”單身了七年多時間,洪濤還是頭一次有了那種衝動。
至於說是這具身體的誘惑力太強還是自己的追求降低了,不太好衡量,畢竟在這七年多時間裡也沒正經見過女人,還是不穿衣服的。
“卡米拉,你和於佳把咱們用過的所有東西都收集起來放到袋子裡。”但也僅僅是生理上的衝動,並不影響理性和情緒,原本計劃二十分鍾離開,現在足足逗留了四十多分鍾,不能再耽誤了。
“比熱斯叔叔,為什麽要把袋子放到水裡?”兩個孩子吃飽了,雖然又被冰冷的水流凍了會兒,但興致依舊很高,看到什麽不懂的都想問。比如說洪濤把裝垃圾的塑料袋灌上水塞滿石頭系緊口沉到了水潭裡。
“為了不讓壞蛋的獵狗聞到,狗鼻子很靈的……卡米拉、於佳,過來看看,這裡沒清理乾淨,一點點小紙片也會讓壞蛋追上咱們。”
光靠兩個小孩子收拾就放心了嗎?肯定是不成的,洪濤只是借這個機會給兩個孩子上課,同時也讓兩個大人聽見,以後別犯同樣的錯誤。
“……哦,知道了。比熱斯叔叔,朱瑪姐姐帶著我們爬山時都是挖坑埋起來的!”
卡米拉從樹乾縫隙裡把壓縮餅乾的包裝紙碎屑拿出來,並不覺得這塊還沒指甲蓋大的紙屑如此重要,也不覺得把塑料袋沉到水底是最好的方式。
“所以你們才會被壞蛋找到……先不要穿靴子,踩著石頭走過去,小心別滑倒……走,上馬出發嘍!”
洪濤轉頭看了看正在往腿上綁布帶的朱瑪巴依,搖著頭給出了很低的評價。隨後把卡米拉和於佳抱上馬背,一手牽馬一手提著靴子赤腳趟過了溪水。倒是方文麟收拾的比較快,這下還得把靴子脫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