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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鼠輩》第469章 讓你死個明白
  第469章 讓你死個明白
  “胳膊舉過頭頂,向左慢慢轉身……”可惜啥回答都沒有,倒是有新命令。很快小夥計就變成臉朝下、高舉雙臂趴在地上的姿勢,這時匕首倒是離開了喉嚨,但背後那個人正騎在自己腰上把雙腳也套上了繩子。

  “去牽馬……”身上的人終於離開了。

  “是你……”年輕夥計費力的從地上爬起來,終於看清站在兩米開外的人,不由得瞪大了眼睛。

  “去牽馬,從後面走!”襲擊小夥計的人是洪濤,他討厭背後告密,此時匕首已經換成了裝了消音器的手槍。

  “你是叛……反抗軍的人?”小夥計眼神閃爍了幾下,還是按照吩咐邁著小碎步走到了馬棚裡,解開韁繩牽著兩匹馬慢慢向馬圈後門走去,時不時還踉蹌一下。

  他已經評估完了眼下的局面,知道反抗是沒用的。這個自稱是甘肅老鄉的流民肯定是聽見了自己和老板的對話才突然發難。

  此時再假裝誤會除了招來更多苦難毫無意義,找機會脫身好像也不容易。這個人非常謹慎,從來不靠近到一米之內,自己雙手綁著,雙腳之間只有不到一尺長的繩子,連邁步都邁不開。

  “這家旅店是苦修會開的?”男人沒回答而是提問。

  “……”小夥計點了點頭。

  “這裡還有哪家是苦修會開的?”

  “不清楚,就算有也不會互相知道。”小夥計一邊邁著小碎步往前走,一邊琢磨該怎麽脫身。在這段時間裡只能問啥說啥,拖的時間越長機會就越多。

  “在大街上製止鬥毆的人是反抗軍嗎?”

  “八九不離十,他們下午就到了,本來想直接過河,因為渡船鋼纜壞了才住進店裡。他們剛進門我就覺出不太對,其中有兩個人不太像流民。說到沒有單間要睡大通鋪的時候,他們雖然沒說啥,卻互相看了幾眼才決定,有點勉強。找鋪位的時還非要把頭靠牆的地方,其中有個人捂了好幾次鼻子。他可能覺得掩飾過去了,可看在我眼裡非常不正常,流民不會嫌棄屋裡的味道。本來我和老板還拿不準……哎呀……”

  年輕夥計回答的挺仔細,連洪濤沒問的也一起講了出來,正說到關鍵時候突然腳下一滑,踉蹌了兩步一頭摔進了路邊的水溝。

  “你最好馬上自己站起來好好回答問題,說不定還有活的機會。千萬別說胳膊腿摔壞了需要扶,我這人最怕麻煩,魚刺多了都懶得吃,肯定不會帶著個殘廢走路。你還年輕,耐心點。我準備把你抓回KS當俘虜,這一路上有的是機會,何必分秒必爭害了卿卿性命呢!”

  水溝不深,就是被洪水衝垮路面之後留下的那麽一道裂縫。不過裡面有很多大石頭,摔下去肯定不好受。看著小夥計呲牙咧嘴渾身不得勁兒的樣子,洪濤反倒笑了。想什麽呢,老子去扶你,你就能趁機反抗了,做夢吧!

  年輕夥計哼哼唧唧的爬了起來,繼續一瘸一拐的牽著馬向前走,好像壓根兒就沒打啥壞主意,可心裡卻亂了套。

  剛剛自己確實想拚死一搏,趁著摔倒的機會已經抓起一塊比較尖利的石頭,只要對方靠近就有機會發起突襲。沒想到這家夥這麽賊,死活不上當。

  現在距離旅店已經200多米了,街上又是亂糟糟的,喊出來也不見得能有人聽見,而且最多只有一次叫喊的機會。

  尤其是聽了對方說要抓自己回KS之後,即便知道不可信,依舊抱著些許期盼。沒錯,從這裡到KS路途遙遠道路曲折,少說也得走一個月。

  在這期間保不齊會發生什麽事兒,誰也不太可能分分鍾保持警惕。只要讓自己拿到綁在小腿上的匕首,還是有機會的。

  可惜他想錯了,主要碰上了一個滿嘴就沒實話,還能把瞎話說得無比真實的老混蛋。沒走出兩公裡,在毫無征兆的情況下,小夥計突然一頭撲倒在地,口鼻裡冒出粉紅色的血沫子,兩條腿不停蹬踹著,瞪大雙眼死死盯著身後的男人。

  “別怪我,俗話講瓦罐不離井上破,將軍難免陣前忘。當特務就離不開挨黑槍,你這叫死得其所,應該高興才對。KS就別想了,我也不是啥反抗軍,聊了這麽半天只是想多了救贖者和苦修會的情況。”

  “你講的挺好,我都聽懂了,給你留個全屍,即便老天爺看見也得誇我仗義。這些年死於你告密的人肯定不少了吧?記住啊,下輩子最好別乾這種缺德活兒……”

  “哦對了,你肯定想知道我是誰吧?來,看清楚……不許閉眼,否則我把你救活再打一槍!我不是啥甘肅威武人,出生在京城,叫佑羅,家住東三環XXXXX。”

  “記住哦,化成厲鬼之後就去這個地址禍害,千萬別手軟,有什麽招兒就往死裡整。嘿,你的生命力還挺強,成吧,那我抽根煙等著,你不死我不走,就這麽負責任!”

  洪濤當然不打算帶著個苦修會的密探去KS,就是隨口那麽一說,給人留點念想就少一分和自己拚命的風險。現在走的夠遠了,旁邊正好有個山崖,下面就是湍急的河水,月黑風高殺人夜嘛。

  也不知道是洪濤的槍法太爛,還是小夥計生命力特別頑強,足足等了兩根煙時間才肯咽氣。要問為啥不打腦袋……還不是洪濤太善良,看不得血忽淋拉滿地腦漿子的場面,才選擇了打肺。

  這樣在死之前還會有一段時間鑽心的疼,可是由於血液堵塞了氣管和鼻腔又喊不出聲來,只能呼哧呼哧的拉風箱。

  小夥計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再好好看一看壯麗山河,想一想過往人生,考慮好下輩子該怎辦。那個地址也不是自己家的,而是焦三的家。也別說沒有厲鬼,萬一有呢,焦三可就抄上了。

  接下來就是把屍體推下河岸,弄點土把地上的血跡蓋住,再把彈殼撿起來。這可是好東西,雖然伊寧基地到現在也造不出子彈,卻可以用大口徑炮彈的發射藥進行複裝,所以彈殼很值錢。

  做完這一切,洪濤又溜溜達達返回了鎮上,買了瓶私釀烈酒,也找了個燒烤攤湊了過去。有酒喝就有肉吃,流民們也太不在意誰多吃一口少吃一口,這些野味都是在附近打的,不值錢。

  洪濤沒怎麽喝酒也沒怎麽吃肉,更沒怎麽和流民們聊天侃山,而是專心致志透過雪鏡盯著斜對面燒烤攤旁邊坐的五個人。

  他們就是旅店夥計所說形跡可疑的淘金客,臉龐消瘦戴眼鏡的小個子男人應該就是剛剛站在桌上喊話的。他看上去氣質有點像方文麟,舉止比較文雅,臉刮的挺乾淨,年紀應該快50歲了,短發裡夾在著不少白絲。

  還有兩個比較壯的中年漢子,他們和自己一樣大晚上的依舊戴著雪鏡,滿臉胡子茬,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和流民一般無二。

  剩下兩個人掩蓋的也挺嚴實,不光有雪鏡,甚至兜帽都不摘。可是無論怎麽藏,仔細觀察的話也能發現和流民有不同之處。

  比如說用小刀削著烤肉吃,每片還特別小。再比如咀嚼的動作幅度都太文靜了,一小口一小口吃的很慢。再比如有個人拿酒碗的時候,小拇指和無名指總是不由自主的翹起來,俗話叫做蘭花指。

  “慫玩意,跑到敵佔區裡還帶著娘們,活該被認出來!”洪濤看了一會兒,等這五個人吃完站起身走回旅店,基本就有結論了,那兩個帶著兜帽的人裡最少有一個是女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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